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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康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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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縷陽光46174
於法,要讓她看孩子,於理可以不讓她看孩子,讓不讓看孩子個人認為要不要讓看主要看對方看孩子對孩子有無益處,如果她品行不端就別給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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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皆空n修行者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不要老拿法律,道德來評價這些,孩子是無辜的,難道孩子想見媽媽需要走法律程式?看你把錢看得那麼重,估計也是離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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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廣州常進海律師
你好,對方不支付撫養費,如果有約定要對方支付撫養費,你可以去法院告對方。但是,你不能以此為由,不給對方看孩子。這是兩回事,不可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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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君154177930
離婚了但孩子還是雙方的。將來孩子一樣有義務去贍養親生父母。同樣,孩子在未成年以前其父母是有義務撫養孩子的。沒有與之一起直接生活的父或母應向子女支付撫養費用,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也是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符合社會道德的理念。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這既是法律規定,也是人性化的關懷。
你提到女方沒有支付撫養費是否能不讓她看孩子,這個問題要辯證去看待。
首先,如果離婚時是你自動放棄撫養費的,女方並沒有多大的錯誤。她只要有意思,平時給孩子買件衣服、買點零食之類的,也算心裡還有孩子,這個時候若不讓她見孩子對她來說是不公平的。
其次,如果是女方過的不如意,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也應該對她表示理解,只要不是故意,也該讓她看孩子。
再者,如果是女方當時承認承擔撫養費,或是法院判決她承擔撫養費用,現在有能力支付而拒絕支付,從情理上講不讓她再見孩子,也合乎人情。有這種情況,有人認為拿撫養費是給對方了,並不一定直接能用於孩子身上,心理上排斥,所以拒付費用。但不論哪種理由拒付撫養費都是錯談的,不足取的。從法的角度講不讓其母親探視孩子是不合法的。說個高大尚點,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此事不能交叉處理。欠撫養費就向她要撫養費,該看孩子還得讓她看孩子,這樣分開處理才對。
從,我個人角度看,我認為,既然選擇離婚,就應承擔離婚所帶來的負面效果。既然沒有直接撫養孩子,就不要去再打憂孩子平靜的生活。想孩子了可以在遠處看看,買的東西可找個其它名義讓人代轉,不必非得讓孩子知道是媽媽買給的。只要有這份心,孩子長大了自己會懂的。隔三差五的探視,影響孩子的情緒,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當初如果雙方都為了孩子好,就不該離婚,也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離了,就乾脆點,該斷當斷,別在絲絲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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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寧靜致遠174591877
這主要看孩子意見,如果孩子小於8歲,就讓她看。並且儘量美化媽媽的形象,給孩子一個正確的人生觀,不能讓孩子痛恨媽媽的角色,不然以後會給孩子帶來很不好的心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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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藍草叢青
為啥不讓看呢?
有的女人不離婚跑的和離婚永遠不看孩子的又能怎樣?看孩子和給不給撫養費沒有直接的關係。
再說了,離婚後女人十有八九是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因為女人也是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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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魔鬼中的天使79606
這個要看女方的經濟條件為準,如果她連自己都養不活又要租房子生活,那肯定是沒有錢給你的,但是如果條件過得去,那肯定是必須要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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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川駱駝
見孩子可以,不能拿要錢做目的。即然離了,也是有原因,孩子是你們共同在一起的成果,最終是不相往來,也不是死敵。相遇一笑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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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擦肩而過161333109
孩子不是物品,說不讓看的人是有多自私?孩子想念母親,父母離婚都已經給孩子造成了傷害了。還要孩子看不了母親,這是多麼殘忍的事?母親不給生活費可能是因為窮。因為各種原因。只要她是愛孩子的。就應該探望!反之,母親心術不正。不看就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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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是孩子媽媽嗎?
其次,要看她的收入,如果她沒有那個能力,而男方又不是很缺,何必在乎?
夫妻一場,緣來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