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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群律師

    這樣的路怒症駕駛員,實在是太不靠譜,為了一點點小事,為了自己加塞不成的錯誤的無理的行為,去頻繁別別人的車,實在是不應該。

    事情發生在6月24日9時許,地點是烏魯木齊市。

    從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前往昌吉市的李先生駕車行駛至北京路立交橋時,看到道路因施工圍閉,兩車道變一車道,車輛遇阻,便減慢車速,小心變道。

    這時候,突然一輛越野車從右邊猛地擠了過來,也沒打轉向燈,險些撞車。

    李先生很生氣,連忙補了一腳油門往前走了一截,沒給越野車加塞的機會。

    這下可“惹禍”了,激怒了越野車駕駛員張某。他在此後不到10分鐘的路程裡,採取強行別車、壓道、急剎車等方式,導致李先生8次急剎車。

    一直到昌吉出口處,兩車路線不同,這場危險的“鬧劇”才收場。

    李先生事後拿著行車記錄儀,到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卡子灣大隊投訴。

    交警查實後,對路怒症駕駛員處以100元罰款。

    有朋友可能會想:這麼嚴重的故意行為,為什麼處罰這麼輕啊?

    那是因為,駕駛員張某在交警隊誠懇地認錯並向李先生道歉,獲得了李先生的諒解,加之沒有造成車損或人傷。

    但是,畢竟這樣的行為太惡劣,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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