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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趙靜teacher

    肯定不能啊!你首先得看孩子的願望是不是有利於他的健康成長:身體健康、習慣養成、性格塑造等,如果有害,就堅決不能滿足。如果有利,當然可以在你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滿足了。

    培養孩子需要理性,不能毫無原則的溺愛孩子,要讓孩子有規則意識,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要有明確的界限。

    如果父母在家裡毫無原則的滿足孩子的一切願望,孩子就會因父母的包容養成了“我行我素、唯我獨尊、一切都要隨我的意”的壞習性,那麼,等孩子步入社會後,稍有不如意就會反應過激,因為其他人不會像父母那樣委屈自己包容孩子,不能如願的孩子要麼因惱怒而摧毀阻撓自己的人;要麼因委屈而折騰自己,這都是我們不想看到的。媒體報道的這類事情數不勝數。

    所以,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請父母狠心一點吧!

  • 2 # 石頭聊家庭教育

    這個問題給我的感覺是,題主應該知道答案,但是又有些糾結,只是我不知道題主在糾結什麼,^_^。

    這個問題普遍的答覆應該是否定的。

    但是這裡我從孩子年齡的不同階段,來說一下這個問題。

    孩子在三歲前,最好要做到無條件關注。

    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什麼是“無條件關注”:你對孩子的愛是因為他是一個不同的個體,是因為他這個人,並不是因為他表現的好了,為你贏得了面子,或者是給予我們正向的反饋,我們才對他好。

    這麼做的好處是,孩子心裡會住進一個愛他的人,他才敢走的更遠,才有敢愛他人的能力。

    並且,因為自己最初的攻擊性、訴求......被父母包容了,於是孩子便能包容自己的“壞”,長大後也就能容納不同型別的人。

    這裡需要補充的一點是,“無條件的關注”並不等於“無條件的滿足”,前者指對孩子的愛,但也要愛自己,後者卻不包括愛自己。

    比如你自己身體難受,卻還要忍受著去滿足孩子;又比如,明知道孩子在要挾你,你卻仍然跳進了這個圈套......但是,當孩子3歲以後,就要進入社會,就要為他建議一些規則,約束他的行為,這是進入社會的跳板階段。

    至於,這個年齡階段孩子的所有要求,父母都去滿足,那麼相信題主也知道,這其中的問題,主要的是因為不懂得真正愛孩子,溺愛導致各種重大的問題。

    以追劉德華出名的楊麗娟,就是生活在這樣的一個家庭中,最後導致老父親跳河自殺。
  • 3 # 以情施教

    這應該根據孩子的年齡段和要求的內容來判斷。

    當孩子年齡小於1歲時,孩子的需要大多有關餵養與撫慰,對於這些父母最好給出及時的滿足,有利於孩子與父母之間依戀關係的養成。

    當孩子年齡稍長,2歲~7歲,隨著孩子認知的發展,孩子的要求也在逐漸豐富,此時也是很困難的階段,因為我們很難給這個階段的孩子講道理。父母要著重思考願望的內容是否合理,比如孩子只是去了超市看到一個喜歡的玩具,父母買了這個玩具並不代表溺愛,因為遊戲對孩子來說是必須的,適當的遊戲有助於孩子的發展;如果孩子想要吃零食,這時候你需要考慮零食的安全性、吃零食頻率等決定。最重要的不是是否滿足孩子的願望,而是滿足或拒絕滿足願望時父母的表現。

    在拒絕孩子的時候,要堅決。說了不買就不能因為孩子的哭鬧而動搖,哪怕有許多人圍觀。在滿足孩子的時候,不能“有條件”,不能讓他感覺到“我乖,我才能得到父母的滿足”。心理學中提倡對孩子的無條件關注,就是要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

    當孩子再年長一些的時候,就可以針對孩子比較“大”的要求,為他營造靠自己的努力滿足願望的機會,提高孩子的自信與效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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