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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房產資訊先鋒

    我如果是客戶,我會剁了你!別整天想這些么蛾子!賺自己該賺的錢就好了朋友!維護一個老客戶比開發十個新客戶強!而且,別把人人都想成傻瓜!老實人!辛辛苦苦賺點錢安個家,你忍心嗎你?有錢人,都是商場上摸爬滾打的!玩得過嗎你?

  • 2 # 張言吉金融溫州房產

    你把客戶當做傻子嗎?客戶會只諮詢你一個人嗎?客戶不會對要購買的樓盤價格做個評估!中介機構要為買賣雙方服務,是拉近距離,撮合交易!而不是高價買還要感謝你!這種想法也不靠譜,也沒有幾個人會有這種辦法!如果你有這個本事把高價賣出去,而不是低價,你確實是個人才。

  • 3 # 風小箏呀

    看到有不少朋友在回答這個問題時,義憤填膺,相當來氣。在我看來,凡事總有解決辦法,沒有什麼不可能。

    一,分析這個問題

    交易的本質,是價值交換。具體到這個案例,假設業主報價100萬,而你想讓客戶付120萬,這中間就有20萬的價格差。價格只是價值的量度,如果你想讓客戶多付20萬的價格,甚至附加感謝。那麼你就要給客戶提供超過20萬的價值標的物,客戶才會有意願交易的可能。這是基於公平交易的原則,絕對不能靠資訊不對稱去坑蒙客戶。

    清楚了這個基本事實和交易原則,那麼下面的問題就是,你怎麼提供這超過20萬的價值標的物了。

    二,解決這個問題

    按照政治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的定義,價值可以表現為兩種狀態:勞動價值,效用價值。具體到這個案例上,你需要提供的這超過20萬價值的標的物,可以有以下幾種組合。

    標的物=勞動價值+效用價值:

    舉例說明,你可以提供一件商品或服務給客戶。而這件商品,是客戶會需要,而且他窮盡所有手段去購買的話,出價都會高於20萬;而你有自己的渠道,可以低於20萬提供。

    你的成本是15萬(商品或服務的勞動價值),客戶自己購買25萬,這中間的10萬元差價就是效用價值。如果你以20萬的價格出售給客戶,那5萬元就是他的感謝。

    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標的物=勞動價值:

    這個也符合你問題,只是對你自己可能意義不大了。

    標的物=效用價值:

    除非對方對你有極高的信任,可以給他帶來價值20萬的滿足感,否則這就是欺騙。如果你抱著這種目的來提問,那你會死的很快。

    總結

    公平交易是任何交易的基本原則,如果你想從對方手裡獲取貨幣,就要提供同等的價值給對方。而且這個價值是在不存在任何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雙方都認可。

  • 4 # 老戎有話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做生意的人雖然不一定都是君子,但是絕不能做坑蒙拐騙的事情。你作為房地產中介,如果讓客戶高於業主的報價買下房子,還要客戶感謝你,只能是靠騙了。這樣的作風就是飲鴆止渴,涸澤而漁,你會因為一時的小利而損失你的大德,最終還是會損失你的巨大財富。

    老戎的地產江湖回答。

  • 5 # 燃燒的尼古丁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很簡單,一下幾個方面!

    首先~房子的價格是有正常的波動範圍,價格和房屋的樓層,朝向,價格裝修等相關綜合因素成正比,越是優質房源,才有好的價格,相對高的價格的,也只有好的產品才能讓客戶接受所以產品越是優質,更高的價格才能唄顧客接受!

    第二!服務,在同類產品競爭力相同,品質類似的情況下就能完全的體現出服務的重要性,只有優質的服務才能不斷取得客戶的信任,不斷的提高您和客戶的粘合度,提高客戶的認可,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客戶的信任度!綜合以上兩點我個人認為,讓客戶接受高價購買某一產品,原因一定去這一產品的,高附加值和優質滿意的服務,而不是套路!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也應該是每個銷售人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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