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最初用於民間的驅祟、祭祀、祈福等,後逐漸演化為娛樂、喜慶用品。“年有煙花方盡興,節無禮炮不成歡”。 經過千年的傳承積澱,花炮已成為傳統節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為一種傳統習俗和文化精神,已經深深根植於華人的文化理念中。
花炮的起源民間有許多美麗傳說,“爆竹祖師”李畋的故事是其中之一。相傳在1400年前,南川河兩岸時聞有人被山魈所害,連唐太宗李世民都被驚擾得龍體不安,遂下詔全國求醫。湖南瀏陽南鄉大瑤山的李畋,費盡苦心,研製出爆竹,不僅用來驅祟避邪,保護一方平安,更為太宗驅鎮邪魅。李畋救駕有功,被唐太宗敕封為“爆竹祖師”。
瀏陽花炮作為最具代表性的爆竹種類,盛產於唐宋時期,包括鞭炮和煙花。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出版的《中國實業志·湖南篇》和《湖南之鞭爆》均記載:“蓋湘省鞭爆之製造,始於唐,盛於宋,發源於瀏陽也。”
北宋已大量生產捲紙煙花,不過多為小型筒花,諸如“地老鼠”、“蝴蝶花”等旋轉類煙花和“金猴獻瑞”、“福壽花”等噴射類煙花,這類煙花很受民間青睞。桶花、盆花、架子花較少,這些大型煙花僅為豪門貴族所用。南宋期間,正式出現了煙花,有了一掛一掛的鞭炮。煙火工匠應節日之需,將各個品種的單個煙花分組捆綁在高大的竹木架上,再用引線按順序連結,當觀賞時間一到,點燃引線,各色煙花次第綻放,經久不息。這種“集百巧於一架”的煙火,就是當時盛行的“架子煙花”。
元代的花炮業亦有較大的發展,詩人趙孟頫的《贈放煙花者》最形象地描繪了當時的煙花水平:“人間巧藝奪天工,煉藥燃燈與晝同。柳絮飛殘鋪地白,桃花落盡滿階紅。紛紛燦爛如星隕,霍霍喧追似火烘。後夜再翻花上錦,不愁零亂向東風。”據傳,忽必烈稱帝時,太子鐵穆爾曾到過湖南瀏陽,他身臨其境,耳濡目染燃放煙花爆竹的歡樂喜慶場面,使蒙古的統治者逐漸接受了這一習俗。由於統治者對花炮的青睞,使得瀏陽的花炮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大約在13世紀初期,瀏陽花炮開始由外國使者和商人經絲綢之路傳入到印度。商人每到一個城市,就會燃放花炮致意。花炮再經印度逐漸傳入阿拉伯國家,傳入西班牙,逐漸傳播到歐美國家。
明清時代,瀏陽花炮產業有了長足發展,東鄉、南鄉、西鄉農閒時從事花炮生產製造的達20餘萬人,縣城的生產作坊超過300餘家,工人達2500餘人,年產量在14萬箱之上(一箱有20萬響)。
清雍正元年(1723年),瀏陽鞭炮列為朝廷貢品,聲勢大振,從此大量進入市場;乾隆四年(1739),鞭炮製作進入商品化生產,瀏陽也開始成為“湖南爆竹製造之中心地”。當時著名的爆莊有“培德厚”、“綏豐永”、“永慶祥”、“德豐源”等等。 [6]
清同治年間,瀏陽花炮形成大行業,南鄉的大瑤鋪、金剛頭、澄潭江、文家市、楊花及縣城的南市街一帶,80%的民戶從事花炮生產,素有“十家九爆”的美譽,生產工人達5000餘人,年產量保持在25萬箱左右。
民國初年,瀏陽花炮因“製造精良,聲譽遠播”而成為湖南名特產品。民國二十年(1931年)瀏陽金市爆莊就開始發行銀票,為花炮行業第一家發行銀票的企業。據縣誌記載,“民國時期,爆莊增至81家,其中縣城62家,金剛頭7家,大瑤鋪2家。”爆莊只負責銷售不從事生產,有專營鞭炮銷售的,也有兼營其他商品的,民國時期,爆莊發展呈現火爆形勢。 [1]
晚晴、民國期間,爆莊幾經起落,到解放前夕,由於鞭炮業不振,全縣僅剩爆莊20家,口岸分莊20家。1956年對私營工商業改造後,爆莊轉變為國營商店或供銷合作社,慢慢從歷史上消失了。
花炮最初用於民間的驅祟、祭祀、祈福等,後逐漸演化為娛樂、喜慶用品。“年有煙花方盡興,節無禮炮不成歡”。 經過千年的傳承積澱,花炮已成為傳統節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為一種傳統習俗和文化精神,已經深深根植於華人的文化理念中。
花炮的起源民間有許多美麗傳說,“爆竹祖師”李畋的故事是其中之一。相傳在1400年前,南川河兩岸時聞有人被山魈所害,連唐太宗李世民都被驚擾得龍體不安,遂下詔全國求醫。湖南瀏陽南鄉大瑤山的李畋,費盡苦心,研製出爆竹,不僅用來驅祟避邪,保護一方平安,更為太宗驅鎮邪魅。李畋救駕有功,被唐太宗敕封為“爆竹祖師”。
瀏陽花炮作為最具代表性的爆竹種類,盛產於唐宋時期,包括鞭炮和煙花。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出版的《中國實業志·湖南篇》和《湖南之鞭爆》均記載:“蓋湘省鞭爆之製造,始於唐,盛於宋,發源於瀏陽也。”
北宋已大量生產捲紙煙花,不過多為小型筒花,諸如“地老鼠”、“蝴蝶花”等旋轉類煙花和“金猴獻瑞”、“福壽花”等噴射類煙花,這類煙花很受民間青睞。桶花、盆花、架子花較少,這些大型煙花僅為豪門貴族所用。南宋期間,正式出現了煙花,有了一掛一掛的鞭炮。煙火工匠應節日之需,將各個品種的單個煙花分組捆綁在高大的竹木架上,再用引線按順序連結,當觀賞時間一到,點燃引線,各色煙花次第綻放,經久不息。這種“集百巧於一架”的煙火,就是當時盛行的“架子煙花”。
元代的花炮業亦有較大的發展,詩人趙孟頫的《贈放煙花者》最形象地描繪了當時的煙花水平:“人間巧藝奪天工,煉藥燃燈與晝同。柳絮飛殘鋪地白,桃花落盡滿階紅。紛紛燦爛如星隕,霍霍喧追似火烘。後夜再翻花上錦,不愁零亂向東風。”據傳,忽必烈稱帝時,太子鐵穆爾曾到過湖南瀏陽,他身臨其境,耳濡目染燃放煙花爆竹的歡樂喜慶場面,使蒙古的統治者逐漸接受了這一習俗。由於統治者對花炮的青睞,使得瀏陽的花炮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大約在13世紀初期,瀏陽花炮開始由外國使者和商人經絲綢之路傳入到印度。商人每到一個城市,就會燃放花炮致意。花炮再經印度逐漸傳入阿拉伯國家,傳入西班牙,逐漸傳播到歐美國家。
明清時代,瀏陽花炮產業有了長足發展,東鄉、南鄉、西鄉農閒時從事花炮生產製造的達20餘萬人,縣城的生產作坊超過300餘家,工人達2500餘人,年產量在14萬箱之上(一箱有20萬響)。
清雍正元年(1723年),瀏陽鞭炮列為朝廷貢品,聲勢大振,從此大量進入市場;乾隆四年(1739),鞭炮製作進入商品化生產,瀏陽也開始成為“湖南爆竹製造之中心地”。當時著名的爆莊有“培德厚”、“綏豐永”、“永慶祥”、“德豐源”等等。 [6]
清同治年間,瀏陽花炮形成大行業,南鄉的大瑤鋪、金剛頭、澄潭江、文家市、楊花及縣城的南市街一帶,80%的民戶從事花炮生產,素有“十家九爆”的美譽,生產工人達5000餘人,年產量保持在25萬箱左右。
民國初年,瀏陽花炮因“製造精良,聲譽遠播”而成為湖南名特產品。民國二十年(1931年)瀏陽金市爆莊就開始發行銀票,為花炮行業第一家發行銀票的企業。據縣誌記載,“民國時期,爆莊增至81家,其中縣城62家,金剛頭7家,大瑤鋪2家。”爆莊只負責銷售不從事生產,有專營鞭炮銷售的,也有兼營其他商品的,民國時期,爆莊發展呈現火爆形勢。 [1]
晚晴、民國期間,爆莊幾經起落,到解放前夕,由於鞭炮業不振,全縣僅剩爆莊20家,口岸分莊20家。1956年對私營工商業改造後,爆莊轉變為國營商店或供銷合作社,慢慢從歷史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