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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鐵肩擔道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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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治亞文史部落格
武松殺了西門慶、潘金蓮,然後去自首,這符合武松有仇必報的性格。武松一生光明磊落,心胸坦蕩,自己認為自己替大哥報仇,既然殺了人,就應該償命。因此選擇了自首。畢竟武松是衙門中人,武松選擇了堅守法度。
而魯達屬於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他自己只是荷爾蒙上升,只知道替金翠蓮出頭,也只是羞辱一下,打一下,沒有想到鄭屠這麼不經打,對於魯達來說,這是個誤傷,畢竟自己和鄭屠無冤無仇,一旦別人怪罪下來,自己肯定吃不了兜著走。肯定會受到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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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純鈞LHGR
因為魯達背景不夠。
武松是個都頭,他殺王婆、潘金蓮、西門慶又有理由,是為胸報仇嘛,而且除了西門慶以外,王婆、潘金蓮法犯七出,罪確實當死。武松這個打虎英雄名聲很好,他是個豪爽快意之人,估計人緣處得也不錯,而且都頭這職位,可以經常與上頭接觸,跟領導層算是比較親近的,所以就算書中不多做交代,也必然有人為他說話。
而魯達打殺鄭屠,則全憑金老、金翠蓮的口頭指控和店小二的口頭佐證,並沒有真正能在大堂上拿得出手的證據。何況,就算有證據,也輪不到他來出頭。
再加上,魯達這個提轄之職實在不是什麼高官,雖然他總提到“小種經略相公”,可“經略”這個官職,相當於幾個省的總省長,而且有兵權,或者可以理解為軍區司令;而“提轄”頂多算是副團或正營左右,大概他都沒能好好跟小種經略說上一句話,沒有背景可言。
另外,西門慶在在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不僅名聲不好,也每沒個正式名頭;而鄭屠卻是正經投托小種經略門下的肉鋪戶,好歹算有名目的。殺西門慶,縣裡只會有人開心;殺鄭屠,卻是毀“經略門下”的產業,等於直接開罪上級領導——打狗還要看主人呢。
故而,武松敢自首,但魯達就要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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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井平民2
武松是為兄報仇,並作好了思想準備的,先取得王婆口供其兄武大郎確實遭謀殺無誤,再逐個將兇手一一殺之。光天化日之下想逃也困難,況武松是個敢作敢當的漢子,為兄報仇殺人在情理之中,主動自首還有一線生機。魯智深殺人是路見不平,撥刀相助,只是想教訓一下悪霸,下手太重意外死亡,悪霸與他無直接利害關係,反霸是官府的事,他出於同情她,邦助他人成了殺人犯,突發之事官府還需時辰進入抓捕程緒,魯提轄也是官府之人心中明白,此時不走更待何時,嘴裡謊說:詐死。爭取了時間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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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然是我198926812
武松之前已報官,知縣以證據不足推託。殺人前後武松把證據、證人悉數找全,雖說私自殺人犯法,但情有可原不至死罪……故而敢於自首。魯達則是私自處理、殺傷人命;西軍治軍嚴格,豈容標下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殺人!即便是為了立威魯達也是必被砍頭;北宋時期武夫地位低賤,不殺之小種相公在朝堂之上便給御史留下來把柄……不跑就是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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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人不知
因為武松是在官府上班,他知道揚善除惡會得到公正的判決。而魯達是屬於打架鬥毆完成誤傷,害怕追究責任,兩種同屬殺人案,但性質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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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人的處境不同導致的。
魯智深當時沒真就想打死鎮關西,那是一個意外。魯智深看似莽撞,其實心細的很,他知道當時社會的昏暗,沒人會給自己這個替天行道的人主持公道。
武松從小就跟哥哥相依為命,在他為哥哥報仇之後他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什麼留戀了,也就無所畏懼了。景陽岡打虎的事情家喻戶曉,讓他成為英雄。作為捕頭,官府中人,他知道自己是替兄報仇,罪不致死,無非充軍幾年的事。這也許是他果斷自首的原因。
小說中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醉打蔣門神等情節,把武松行俠仗義,嫉惡如仇的性格刻畫的很逼真。最後走投無路,逼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