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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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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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徐劍
集資詐騙罪。集資詐騙罪規定在刑法分則破壞金融秩序罪中第一個罪名。透過公開募集資金非法佔有,此罪爭論的焦點為非法佔有目的認定。揮霍、從事非法活動可以認定為非法佔有,從事高風險資認定非法目的存在爭議。實踐中,解決的辦法的衝抵。知識點:刑法中唯一可因歸還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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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韋侃財
定義為詐騙跟它在哪裡備案沒有任何關係,重點是它在行使的金融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詐騙範疇。
中晉資本透過“保本保息”(違法)的方式非法吸收存款,它已經違法。
中晉資本實際上是中國民間金融機構的一個縮影,民間金融機構一方面透過非法的手段高息融資,從P2P到私募基金,表面上看似乎是走了備案程式,實際上並不合法,為什說表面上走的是備案程式,實際上並不合法呢?
真正的私募基金是面向合格投資者的,不能對投資者保本保息,而民間大部分私募基金由於投資者的不信任都是名義上的股權實際上的債權,都是對投資者保本保息的,這本身就是違法的,再加上所有的投資者又不是合格投資者,而且是普通的散戶,這就又違規了,而民間私募基金找不到合格的投資者,只能透過打廣告面向普通大眾募集資金,這即違規又違法。更要命是民間金融機構找不到賺錢的專案,融資成本又高,對募集資金的運用都是採用非法佔用或者佔有,所謂投資專案又都是虛假的,就算是有真實的投資專案也都是不賺錢的,投下去也都是血本無歸,最後的結果是花光了投資者的錢,問題暴露,最後一查全都是非法的,只能被定成集資詐騙罪。
為什麼中國大部分民間金融機構都是這種運作模式呢?
一是中國民間金融機構融不到資金,只能採用高利息高回報的方法進行欺騙投資者融資,美女炫富或找明星代言只是欺騙的手段,民間金融機構欺詐融資,再加上融資成本高,從一開始就註定沒有回頭路,最要命的是這些民間金融機構的老闆們為了一夜暴富根本聽不進正常的理性的話,現在許多民間的金融機構根本就見不到老闆的本人,這種連老闆的人都見不到的公司出問題只是時間問題。筆者給任何企業融資,只要不是與老闆談,從來不參與。
二是民間金融機構根本找不到賺錢的專案,在中國賺錢的專案都是被少數人壟斷著,市場上根本找不到好的賺錢專案,真正的好專案需要改造升級並進行培養。筆者每天都會收到大量需要融資的專案,大部分專案並不靠譜,需要進行商業模式的重新再造,才可能成為賺錢的專案,而民間的金融機構根本沒有能力對專案的商業模式進行升級,專案方更沒有能力升級商業模式。這是目前中國投融資市場的真實情況,在這種背景下,民間金融機構投資專案基本都是賠錢的。最後,民間金融機構只能用虛假專案來騙錢。
民間金融機構遇到的問題也是中國產業升級的問題,時代變了,中國經濟粗放式的發展時代結束了,而產業升級需要更加專業,更強的能力去解決各種複雜的經濟問題,民間的金融機構並不具備這種能力,於是只能採取各種非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