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證按等級劃分,共分五個等級:
1、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且取得畢(結)業證書;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本職業學徒期滿;
2、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且取得畢(結)業證書;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職業畢業證書;
3、高階(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具備以下條件者之一為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
4、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5、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廚師證按等級劃分,共分五個等級:
1、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且取得畢(結)業證書;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本職業學徒期滿;
2、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且取得畢(結)業證書;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職業畢業證書;
3、高階(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具備以下條件者之一為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
4、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5、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