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解釋:文理解釋又稱語法解釋或文義解釋,即依照文法規則分析法律的語法結構、文字排列和標點符號等,以便準確理解法律條文的基本含義。這種解釋要防止脫離法律的精神實質而斷章取義或陷於形式主義。
2、邏輯解釋:邏輯解釋是運用邏輯的方法,分析法律規範的結構內容、適用範圍和概念之間的聯絡,以求對法律規範的含義作出確定的解釋。
3、系統解釋:系統解釋是從某一法律規範與其他法律規範的聯絡,以及它在整個法律體系或某一法律部門中的地位與作用,同時聯絡其他規範來說明規範的內容和含義 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
4、法律解釋由於解釋主體和解釋的效力不同可以分為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兩種。 正式解釋,通常也叫法定解釋,是指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官員或其他有解釋權的人對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約束力的解釋。正式解釋有時也稱有權解釋。根據解釋的國家機關的不同;法定解釋又可以分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種解釋。 非正式解釋,通常也叫學理解釋,一般是指由學者或其他個人及組織對法律規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是區別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的關鍵。 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
5、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釋可以分為:限制解釋、擴充解釋與字面解釋三種。 (1)限制解釋。這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廣時,作出比字面含義窄的解釋。 (2)擴充解釋。這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窄時,作出比字面含義廣的解釋。 (3)字面解釋。這是指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字面的通常含義解釋法律,既不縮小,也不擴大。
6、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 1、歷史解釋:歷史解釋是對某一法律規範產生、修改或廢止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歷史條件的研究作出說明,同時將新的法律規範同以往同類法律進行對照、比較,以闡明法律的意義。強調依據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所依據的事實、情勢、目的等來探知立法者意思。 2、目的解釋:目的解釋是指從法律的目的解釋對法律所作的說明。根據立法意圖,解釋法律條款。 3、當然解釋:當然解釋是指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某一行為當然應該納入該規定的適用範圍時,對適用該規定的說明。 4、社會學的解釋:社會學的解釋是指以社會效果、社會目的為根據,對法律進行闡釋和說明。 5、合憲性解釋:合憲性解釋是指依憲法及位階較高的法律規範解釋位階較低的法律規範的一種方法。
1、文理解釋:文理解釋又稱語法解釋或文義解釋,即依照文法規則分析法律的語法結構、文字排列和標點符號等,以便準確理解法律條文的基本含義。這種解釋要防止脫離法律的精神實質而斷章取義或陷於形式主義。
2、邏輯解釋:邏輯解釋是運用邏輯的方法,分析法律規範的結構內容、適用範圍和概念之間的聯絡,以求對法律規範的含義作出確定的解釋。
3、系統解釋:系統解釋是從某一法律規範與其他法律規範的聯絡,以及它在整個法律體系或某一法律部門中的地位與作用,同時聯絡其他規範來說明規範的內容和含義 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
4、法律解釋由於解釋主體和解釋的效力不同可以分為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兩種。 正式解釋,通常也叫法定解釋,是指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官員或其他有解釋權的人對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約束力的解釋。正式解釋有時也稱有權解釋。根據解釋的國家機關的不同;法定解釋又可以分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種解釋。 非正式解釋,通常也叫學理解釋,一般是指由學者或其他個人及組織對法律規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是區別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的關鍵。 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
5、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釋可以分為:限制解釋、擴充解釋與字面解釋三種。 (1)限制解釋。這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廣時,作出比字面含義窄的解釋。 (2)擴充解釋。這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窄時,作出比字面含義廣的解釋。 (3)字面解釋。這是指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字面的通常含義解釋法律,既不縮小,也不擴大。
6、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 1、歷史解釋:歷史解釋是對某一法律規範產生、修改或廢止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歷史條件的研究作出說明,同時將新的法律規範同以往同類法律進行對照、比較,以闡明法律的意義。強調依據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所依據的事實、情勢、目的等來探知立法者意思。 2、目的解釋:目的解釋是指從法律的目的解釋對法律所作的說明。根據立法意圖,解釋法律條款。 3、當然解釋:當然解釋是指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某一行為當然應該納入該規定的適用範圍時,對適用該規定的說明。 4、社會學的解釋:社會學的解釋是指以社會效果、社會目的為根據,對法律進行闡釋和說明。 5、合憲性解釋:合憲性解釋是指依憲法及位階較高的法律規範解釋位階較低的法律規範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