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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谷財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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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顏開犇
理財不是存款,不受儲蓄存款保險制度保護。
存款是儲戶借錢給銀行,儲戶和銀行之間是債權債務關係。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銀行肯定會以自有資產對存款安全加以保證。而且,國家層面有儲蓄存款保險制度,對存款進行雙保險保護。
理財是委託代理關係。理財最終是投資者和投資專案實際使用資金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銀行只是作為中間人在撮合交易。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在委託理財中銀行所扮演的角色,就像人才中介、房產中介等一樣,只是利用自己在資訊、金融等方面的專業優勢,撮合資金提供者和資金使用者之間達成交易,銀行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和資訊服務費。
至於投資專案是盈利還是虧損,這個原則上不關銀行的事,應該由投資者自行判斷風險。
但是現實世界中,銀行作為中介,肯定會非常重視自己的信譽,會盡到風險控制方面的責任,提高撮合交易成功的比例,儘可能不出現違約情況。銀行會這麼做,但這並不是銀行的法定責任。
投資理財的收益由投資者享受,風險也由投資者承擔,銀行不會包賠損失,國家更不會兜底。
如果刻意在乎資金的安全,還是銀行存款(50萬元以內)和國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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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經者思
銀行存款是存款、理財是理財,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東西,存在本質的區別。
銀行存款的概念及性質一般銀行存款主要是指活期、定期存款(三個月、半年、一年、兩年、三年、五年)、通知存款(一日、七日)。屬於債權性質的,即儲戶將多餘的資金暫借給銀行使用,銀行按約定支付利息,到期還本。
對於儲戶的銀行存款,首先有銀行信用的擔保、由銀行自有資產加以保證;其次,受到《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還會有國家層面的存款準備金機制的“兜底”。所以,對於銀行存款,我們普通人是絕對的放心,本金收益皆有保障!
投資理財的概念及運作方式投資理財是資產委託管理,即投資人將資金委託給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投資的行為,屬於“代客理財”的範疇!銀行只是箇中介(或者說是紅娘),牽個線、搭個橋,收點手續費和服務費,至於投資專案盈利也好、虧損也罷,和銀行原則上沒有關聯,投資人需要獲得收益的同時也需自行承擔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有很多,基金、信託、保險、定期理財、結構性存款、黃金(紙黃金)投資……。資產新規出臺後,銀行對於這些理財產品是不承諾保本保息的,理論上都有本金損失的風險!但實際過程中,銀行為了自己的“金字招牌”,會優先推薦定期理財、結構性存款等低風險的投資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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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富滾雪球
理財不是存款。
理財產品是有風險等級的。保本理財和貨幣基金屬於低風險的,非保本理財是中等風險,或風險等級更高。
存款也不能說絕對沒風險,畢竟銀行也可以破產的,存款保險就是針對存款設計,銀行破產賠付儲戶最高50萬元,錢多的話可以分散各個行去存。
個人分析,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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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中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有兩部法規:《商業銀行法》和《儲蓄管理條例》。商業銀行法第三章專門有關於“對存款人的保護”條款。但是,就理財而言,有關規定暫時還沒有上升為國家法律,一般是銀監會的行業監管檔案。
理財與存款完全是兩回事。存款按《儲蓄管理條例》規定管理,我們的存款對銀行來說是負債,是表內業務;理財是銀行受託管理我們的資金,對銀行來說是表外業務。因此,理財不在《商業銀行法》第三章規定的保護範圍。
從目前來說,理財也不能取代存款。這兩種業務是基於不同的客戶需求而產生的,存款是銀行最基礎最古老的業務,而理財則是銀行後期發展起來為了滿足客戶高收益需要而創設的。從法律層面來看,存款是一種存款人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係,而理財則是一種投資者與銀行的委託管理關係。這兩個產品在市場上有不同的需求,是不能互相代替的。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