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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邦德兒邦

    去年西安的房價一直在往上漲。新房要參加搖號,二手房更是房源緊缺,基本上有一套房源,好幾家中介在搶的局面。因為家裡增加了人口,原有房子不夠住,需要更換大一些的房子。本來沒計劃在去年那個節點換房子的,但是看著蹭蹭往上竄的房價和幾年沒變化的收入,決定把心一橫,買!這是背景。

    一開始看房,我的心裡價位是150萬買四室。必須是裝修好的可以直接入住。實際看房以後,將價位調整到了170以內。看房的過程中,房價在不斷的變化著,心裡的焦慮也越來越嚴重,在中介的催促下,基本上早上看房,下午就得交定,不然房源就沒了。

    經過一個半月的考察和比較,在否定了一個又一個房子後,最終選定了一套總價180萬的房子,而且是簡裝,入住之前肯定要重灌。迫於房價上漲壓力,不定真就定不起了。上午看房,下午就交了5萬的定金。

    在中介簽訂的購房協議,終於了卻一樁心事,還在努力籌措首付款的時候。第二天,中介來電說房主沒想好說不想賣了......What?這是什麼意思。後來在追問下,中介告訴我說有其他中介找到房主,他們的客戶願意200萬全款要這套房子。

    作為一個從事法律工作的人,第一想到的是...怎麼可以這樣,要打官司了,依照合同法規定,我可以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違約金。但是因為合同還沒有走到房管局備案的流程,法院大機率會判對方賠償了事。可是房價一直在漲,等到拿到賠償的時候,房價說不定已經變天了。

    經過理性判斷以後,我讓中介跟對方談判,先讓對方瞭解到違約以後將要承擔多少賠償,除了退、賠、之外,中介費也是要對方承擔的。算下來對方要支出20萬的違約成本。基本上違約後沒有什麼利益。

    然後,我願意小福度加價把他拉到和我談判的軌道上來。對方一度把價格出到了220萬,在各方壓力下,最終我以190的價格進行了網籤。後來家裡開始裝修的時候,小區同戶型的二手房價格基本就在2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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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小樓風雲

    一,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必須看好違約情形及相對的違約後果。法院支援最高違約金賠償為交易價格的20%,同時也支援強制履約。如果合同裡面沒有體現,可以把這些加入到補充協議裡。

    二,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各個環節要有具體的時間。很多買賣合同因為在某個環節沒有具體時間約定,成了違約方可以鑽的空子,守約方只能啞巴吃黃連,最後妥協。

    三,遇到違約該如何處理?如果你簽好了買賣合同並且已支付定金,首先向當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並查封,然後提起訴訟,主張違約賠付(賠付的方式:雙倍定金、20%違約金、房屋增值差價)。也可以主張繼續履約,實際操作過程中,如果違約方同意違約賠償,繼續履約的支援不大。如果你的首付款已經支付或者貸款已經審批OK,完全可以主張繼續履約,如果違約方不同意,法院會強制過戶!

  • 3 # 房產經紀人—吳

    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所謂的履行合約也得看你們交易到了哪個步驟。

    如果交易已經進行到了房子已經正式簽約,而簽訂的合同是房管局的網籤合同,已經在房管局交易網上備案了,那麼業主由於市場房子漲價了,不再繼續履行合約,則買家可以透過司法途徑要求賣家繼續履行合約,不再繼續履行合約的話,則按照合同上的違約責任進行賠償,這個賠償比例可是很高的。

    當然如果房產交易只是與賣家進行簽訂了所謂的意向合約,那麼業主違約不賣,它相應的賠償金額比例也就小很多,很多賣家違約基本上都在這一步驟上,因為違約成本低於房子上漲。

    建議購買房屋走正規的途徑,由市面上大的房產交易公司平臺進行,經由正規的房產交易公司第三方介入,可以降低一定的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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