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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82230570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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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國富150139119
剛戀愛時,男女二人都會隱藏自身的缺點和不好之處。儘可能的只展示自己的閃光點,把最好的自己呈獻給彼此。到熱戀時,男女都己被愛燒昏了頭,眼裡看到,心裡想的只有戀人。彷彿除了彼此二人,其他的任何人,任何事都是多餘。所以熱戀中只有甜蜜,只有快樂和幸福。當兩人戀愛久了,愛情做高燒便略有退卻,鍋碗瓢盆,柴米油鹽等生活的瑣碎事中,被此的毛病,缺點和不足一一盡現暴露給對方。而此時已降溫的愛,己變的包容下降到正常值,於是各種埋怨,互相指責相繼而來,並不斷升級為爭吵,矛盾逐步擴大,甚至有情人勞燕分飛,分道揚鏢,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以此陌路的結局。所以,我主張戀愛不易過長,最多二到三年內結婚為好。
因為感情裡最美好的時期是曖昧期,然後是初戀期、熱戀期,這幾個階段,因為熱戀,所以看到的東西都是美好的,而我們也都是極力表現自己好的一面給對方。
等到最後到了倦怠期,所有的矛盾就都出來了,可能是不想再裝了,也可能是已經認為不會失去了。所以有恃無恐,或者是互相無法理解,看到對方的缺點越來越多的,累積的不滿越來越多了,兩人做不到互相理解,互相呵護,怨恨越來越多,矛盾越來愈多,或者旁邊的誘惑和新的新鮮感出現了,就更容易跑偏原來的感情線了。
所以往往感情的開始是美好的,而有些結束卻是痛苦的,能真正相輔相成,互不埋怨的模範典型畢竟是少。
有一個度要把控好,女生不能太作,男生也不能太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