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可伸長多少米,與整車的製作結構緊密相關。
正規的名稱叫“隨車起重運輸車”,簡稱“隨車吊”,工作行話稱謂“吊機”。其在普通載貨汽車的基礎上改裝而成,仍然具有載貨功能。能完成車與車之間的貨物裝卸,和其他起重作業。
其起重機安裝在汽車底盤上,在設計範圍內垂直提升並氺平移動。屬於特種裝備車輛。
類別上分為前置式、中置式、後置式三種。
大多數為前置式,可充分利用貨廂面積,保證起重臂在允許的伸出長度內和運轉條件下,達及車廂所有位置,使車廂利用面積高。
結構上,前置式的起重灌置離汽車發動機較近,從液壓泵到起重機液壓缸的管道較短,流動阻力小,液壓傳動效率比其他佈置方式高。
前置式的整車佈置,要注意防止前軸超載。
隨車起重運輸車的主要結構由起重力臂、立柱、機架、支腿和液壓元件五部分組成:
起重機的吊臂,是起重時把貨物提起的裝置。
立柱是連線吊臂和機架的重要部件,功能是使貨物吊起後左右旋轉。目前國內直臂吊都能達到360度全旋轉。
支腿的作用是在整體車輛多輪著地的情況下,再伸出四條設定的支腿,專門用於承載起重吊及所吊起的貨物的重量,保證貨物移動中重量分散變化時不致翻車和穩定作業。
液壓系統由油箱、油泵、油缸、多路換向閥、液壓鎖、平衡閥、溢液閥、順序閥、減速器、馬達、迴轉中心等等組成。
此外,還有捲揚機構、迴轉機構、報警裝置、吊鉤鋼絲繩等。
《隨車起重運輸車》(q c /f 459-2004)為現行有效產品標準。
要求:
1.起升機構的吊臂摺疊、伸縮、變幅時應平穩、準確,無爬行、振顫、衝擊及驅動功率異常增大等現象。
2.捲揚式起升機構必須配置制動裝置,摺疊式起升油缸必須配置液壓平衡閥,以保證載荷在空中可靠停止,停止後繼續慢速起鉤或起臂時,不出現下滑。
3.迴轉機構—在一定幅度下,起吊額定的起升載荷作功迴轉運動時,其起動、迴轉、制動應平穩、準確,具有可控滑轉效能的滑轉機構兩個方向,應能可靠地控制滑轉。
4.支腿機構—各支腿應固定、鎖緊牢靠。出廠行駛試驗時,活動支腿最大位移量:蛙式腿小於10m m ,h 型支腿小於5m m 。
試驗要求:
1.靜穩定性試驗
支腿處於最大跨距支承於地面,吊臂垂直於最危險的斜覆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升110%的額定起升載荷,載荷離地300m m 後停止,逐漸載入至125%的額定載荷,測量支腿最外沿的上蹺量至合格。
2.連續作業試驗
吊臂位於正側方,中長工作幅度下起升額定起升載荷的2/3,離地後變幅至最大工作仰角,落臂至氺平,使載荷下降到一定高度,使載荷下降到一定高度,自左向右旋轉180°,再自右向左旋轉180°,然後迴轉到原位,載荷下落地面。
連續30個以上迴圈,一次不合格,重新再來。
3.出廠試驗
中速行駛中,瀝青路或土路,里程30k m ,緊急制動三次,測量活動支腿位移量。
那麼,徐工25噸吊臂能伸長多少米呢?
1.滿足了上述結構技術和試驗要求;
2.在滿足地面堅實、平整、環境溫度—25℃——40℃、風速小於13.8m /s 的條件下——
徐工五節臂可伸長至39米(早期的徐工k 5-1為37.7米),並正常工作。
吊臂可伸長多少米,與整車的製作結構緊密相關。
正規的名稱叫“隨車起重運輸車”,簡稱“隨車吊”,工作行話稱謂“吊機”。其在普通載貨汽車的基礎上改裝而成,仍然具有載貨功能。能完成車與車之間的貨物裝卸,和其他起重作業。
其起重機安裝在汽車底盤上,在設計範圍內垂直提升並氺平移動。屬於特種裝備車輛。
類別上分為前置式、中置式、後置式三種。
大多數為前置式,可充分利用貨廂面積,保證起重臂在允許的伸出長度內和運轉條件下,達及車廂所有位置,使車廂利用面積高。
結構上,前置式的起重灌置離汽車發動機較近,從液壓泵到起重機液壓缸的管道較短,流動阻力小,液壓傳動效率比其他佈置方式高。
前置式的整車佈置,要注意防止前軸超載。
隨車起重運輸車的主要結構由起重力臂、立柱、機架、支腿和液壓元件五部分組成:
起重機的吊臂,是起重時把貨物提起的裝置。
立柱是連線吊臂和機架的重要部件,功能是使貨物吊起後左右旋轉。目前國內直臂吊都能達到360度全旋轉。
支腿的作用是在整體車輛多輪著地的情況下,再伸出四條設定的支腿,專門用於承載起重吊及所吊起的貨物的重量,保證貨物移動中重量分散變化時不致翻車和穩定作業。
液壓系統由油箱、油泵、油缸、多路換向閥、液壓鎖、平衡閥、溢液閥、順序閥、減速器、馬達、迴轉中心等等組成。
此外,還有捲揚機構、迴轉機構、報警裝置、吊鉤鋼絲繩等。
《隨車起重運輸車》(q c /f 459-2004)為現行有效產品標準。
要求:
1.起升機構的吊臂摺疊、伸縮、變幅時應平穩、準確,無爬行、振顫、衝擊及驅動功率異常增大等現象。
2.捲揚式起升機構必須配置制動裝置,摺疊式起升油缸必須配置液壓平衡閥,以保證載荷在空中可靠停止,停止後繼續慢速起鉤或起臂時,不出現下滑。
3.迴轉機構—在一定幅度下,起吊額定的起升載荷作功迴轉運動時,其起動、迴轉、制動應平穩、準確,具有可控滑轉效能的滑轉機構兩個方向,應能可靠地控制滑轉。
4.支腿機構—各支腿應固定、鎖緊牢靠。出廠行駛試驗時,活動支腿最大位移量:蛙式腿小於10m m ,h 型支腿小於5m m 。
試驗要求:
1.靜穩定性試驗
支腿處於最大跨距支承於地面,吊臂垂直於最危險的斜覆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升110%的額定起升載荷,載荷離地300m m 後停止,逐漸載入至125%的額定載荷,測量支腿最外沿的上蹺量至合格。
2.連續作業試驗
吊臂位於正側方,中長工作幅度下起升額定起升載荷的2/3,離地後變幅至最大工作仰角,落臂至氺平,使載荷下降到一定高度,使載荷下降到一定高度,自左向右旋轉180°,再自右向左旋轉180°,然後迴轉到原位,載荷下落地面。
連續30個以上迴圈,一次不合格,重新再來。
3.出廠試驗
中速行駛中,瀝青路或土路,里程30k m ,緊急制動三次,測量活動支腿位移量。
那麼,徐工25噸吊臂能伸長多少米呢?
1.滿足了上述結構技術和試驗要求;
2.在滿足地面堅實、平整、環境溫度—25℃——40℃、風速小於13.8m /s 的條件下——
徐工五節臂可伸長至39米(早期的徐工k 5-1為37.7米),並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