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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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鄉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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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風188283796
謝邀,有沒有法理支援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每個行業的存在都有他的道理。儘管大多數物業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物業和業主不應該是敵對的,業主花了錢就該得到相應的服務,而業主也不能過分要求。這是個相互理解的過程,個人的位置要擺正,如果有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不行可以更換,但是沒有物業的小區我無法想象會亂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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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62670333057
居民自治,封閉小區,停車僱保安,每車每年五百元,可有法律支援?
答:這是兩個小問答題,①、關於居民生活小區不聘用物業管理問題,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聽說或媒體報道,其問題的根源是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區的服務不到位,令小區業主們感到十分失望,甚至於物業管理人員與業主們的矛盾到了不可調和的情況下才走出這一步的!這樣,業主們自發地組成了小區管理委員會,有些小區管理委員會是在當地居民委員會領導下組織起來的,這對業主們來說,無論是經濟成本,還是社會效應,都是可圈可點的,這種業主們自治小區沒有損傷他人利益、沒有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應該是合理合法的(可在《憲法》、《民法》、《合同法》、《物權法》中找到法律支援條款)。②、停車僱保安收費,每車每年五百元,這要根據當地的消費水平而定,具體價格可到當地物價局諮詢一下,當價格定下後,根據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操作就合理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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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累力乏
小區業主和物業有打不完的官司,物業要錢業主就不高興,可是小區沒物業就算完蛋了,每天垃圾收不完,敢沒人管嗎?小區有監控有保安還有小偷呢!自已管還不是小偷遍地?
所以,小區是大社會,沒有法度還得有規矩,能遇到你說的物業就算是燒高香了。我給你出個題,你住一個自由小區,物業費照收,車位6萬(縣城),水、電、氣照舊,你還找法規嗎?
此類收費法律沒有規定。不過可參加小區周邊收費標準及小區設施確定價格,一分錢一份服務。同時,小區業主要就收費的標準和用途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不能個別人或者少數人作主,那樣會造成新的矛盾。上述二條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