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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麼麼噠jw

    為了安全起見,建議你別要。因為我也是女兒十個月大的時候,又懷孕了。我捨不得打,但是我老公不讓要 怕到後期傷口裂開 大人小孩都有風險。我也是剖腹產 離得太近了,最低得間隔一年才能懷 一般是隔得時間越久越好

  • 2 # 產科俞醫生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再次告誡那些剖宮產後的寶媽們,術後做好工作,做好避孕工作,這是女人珍愛自己的一種方式。剖宮產後最佳受孕時間應該在剖宮產後2-3年。美國婦產科協會指南一般建議至少18月後再次妊娠。

    剖腹產9個月後,又懷孕了,是否能留下這個孩子?

    能否留下來的第一步是排除該次妊娠是不是子宮瘢痕部位妊娠,如果是,那建議流掉吧。如果不是可以留下這個孩子看看。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建議剖宮產後6個月內的妊娠,建議終止妊娠,剖宮產後6-18月內的妊娠,建議在告知風險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妊娠,也就是存在子宮破裂的風險。該患者屬於該範疇,所以可以在知情告知的情況下繼續妊娠。剖宮產18月以後的妊娠可以施行剖宮產後陰道試產,相對而言是安全的。臨床上也經常碰到剖宮產後沒有一年就懷孕的,雖然結局是好的,但是還是奉勸大家一句,最好在剖宮產後2年後懷孕。

    個人意見,既來之,則安之,畢竟萬物皆生命,更何況是自己的孩子,虎毒不食子,如果排除子宮瘢痕妊娠,建議留下這個孩子,孕期勤檢查,勤評估。祝好孕。

  • 3 # 老徐說事999

    1、這個問題,我想誰也買辦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覆,如果嚴格按照醫學上來說我想是不能要的。但每個人的體質不同,所以對此的解決方法也會不同。有的人隔了四五年也有刀口開了的案例,而有的人半年就又有了,然後也會平安生下來,所以主要是看你自己怎麼決定吧。

    2、說一個最確切的自己的例子吧:本人2013年6月份剖腹產生下一個寶寶,

    由於種種原因,這個寶寶沒有生存下來。

    其中各種傷心,痛苦欲絕就不說了,反正就是急切的想再要一個寶寶,

    但最基本的理智還是有的,原本是計劃間隔一年之後備孕。

    緣分就是這麼奇怪,在2014年5月份發現自己懷孕了,也就是4月份最後一次月經,

    嚴格來說,中間間隔了10個月,又有了寶寶。

    3、這對我來說是一個比較痛苦的抉擇,畢竟間隔時間太短,怕有危險,

    但既然意外有了,又不捨得不要。

    最最最主要的是我已經失去過一次,實在是不忍心打掉,結果全家商議之後就留下了這個寶貝,

    幸運的是後期一切順利,

    寶寶38周+2天自己發動,然後剖腹產出生,

    現在一切健康安好。

    4、我不是鼓勵你去冒險,每個人的體質不同,

    所以慎重吧,如果沒人帶大寶的話,

    建議你先別要了,兩個孩子真的很累。

    精神和身體都是極大的考驗

    再說要這個寶寶的話,那大寶就要斷奶了,也可憐,

    所以想好,以後不後悔自己現在的決定就行了。

  • 4 # 單手抱娃的女強人

    天啊,這也太不愛惜自己了吧!

    如果還年輕,在30歲以內,根據個人情況和醫生建議來決定是否繼續妊娠,我見過幾個剖腹產一年左右就生二胎的,都是20出頭的小姑娘,體質好,加上現在醫學發達,可以結合實際情況確定。但是這樣後期帶兩個孩子家裡會很辛苦,而且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恢復!

    如果年紀太大的話,風險很大,雖然孩子來了,但是為了能更好的照顧一胎,為自己身體著想的話建議還不是不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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