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一文的作者,歷史上有不同說法。司馬遷認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稱:“餘讀《離騷》、《天問》、《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辭章句》裡認為是宋玉的作品:“《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憐哀屈原,忠而斥棄,愁懣山澤,魂魄放佚,厥命將落。故作《招魂》,欲以復其精神,延其年壽,外陳四方之惡,內崇楚國之美,以諷諫懷王,冀其覺悟而還之也。” 令人多少有點奇怪的是,長期以來,漢唐魏晉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說法。直至明代學者黃文煥在《楚辭聽直·聽二招》中,才明確批駁了王逸的說法,並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觀點。此後,清人林雲銘的《楚辭燈》、今人遊國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援黃文煥的觀點,認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遊國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謝靈運《山居賦》“招驚魂於殆化,收危形於將闌”,杜甫《彭衙行》“剪紙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數民族亦流傳招活人魂的習俗,《文獻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無)記有當地風俗:“家人遠而歸者,止於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籃迓,脫歸人貼身衣貯之籃,以前導還家。言為行人收魂歸也。”(其實,這種迎接歸人的習俗,在客觀上具有減少返鄉者把傳染性疫病從外地傳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認為《招魂》一文,是宋玉為招死去的楚頃襄王魂而作,或認為是宋玉為重病的楚頃襄王招魂。與此同時,在沅湘民間,至今仍然流傳著,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際,來到汨羅江,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實,宋玉、景差曾經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經為楚頃襄王招魂,屈原曾經為自己招魂,屈原曾經為楚懷王招魂,都可能發生過,而他們的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為名。但是,具體到流傳至今的《楚辭·招魂》一文,則應當是屈原為楚懷王招魂時所作。 首先,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確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項嚴肅的活動,一般來說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物件是死者或重病將死者。據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為楚懷王招魂而創作,它是屈原任職三閭大夫期間所寫的最後一篇職務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實際情況,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們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繼位,是為懷王。公元前328年,為楚懷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懷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橫,是為頃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懷王客死於秦。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逸周書·諡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諡法,在君王、諸侯、大夫死後,子孫們要立廟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並根據死者生前的事蹟和遭遇,對其評定一個稱號,該稱號叫做諡號。楚懷王即楚王熊槐死後得到的諡號,它是頃襄王與群臣根據熊槐在位事蹟和遭遇而選定的,表示同情和懷念的意思。懷,本意是指胸前,引申為懷藏、想念、心意、歸向、安撫、環繞、來到;對楚王熊槐諡號“懷王”,應當是寓意對熊槐客死秦國的悲慘遭遇的安撫。 這就充分表明,楚懷王客死秦國後,楚國曾為其舉行過相應的正規的祭祀活動,《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動的一部分。由於楚懷王被騙入秦,孤身滯留秦國三年之久,並最終客死秦國,他的遭遇曾令楚人舉國哀之。因此,為楚懷王招魂的活動,可能進行過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儀式應當是在楚懷王剛剛死去的時候,也就是說《招魂》應寫於此時。希望你滿意
《招魂》一文的作者,歷史上有不同說法。司馬遷認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稱:“餘讀《離騷》、《天問》、《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辭章句》裡認為是宋玉的作品:“《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憐哀屈原,忠而斥棄,愁懣山澤,魂魄放佚,厥命將落。故作《招魂》,欲以復其精神,延其年壽,外陳四方之惡,內崇楚國之美,以諷諫懷王,冀其覺悟而還之也。” 令人多少有點奇怪的是,長期以來,漢唐魏晉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說法。直至明代學者黃文煥在《楚辭聽直·聽二招》中,才明確批駁了王逸的說法,並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觀點。此後,清人林雲銘的《楚辭燈》、今人遊國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援黃文煥的觀點,認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遊國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謝靈運《山居賦》“招驚魂於殆化,收危形於將闌”,杜甫《彭衙行》“剪紙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數民族亦流傳招活人魂的習俗,《文獻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無)記有當地風俗:“家人遠而歸者,止於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籃迓,脫歸人貼身衣貯之籃,以前導還家。言為行人收魂歸也。”(其實,這種迎接歸人的習俗,在客觀上具有減少返鄉者把傳染性疫病從外地傳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認為《招魂》一文,是宋玉為招死去的楚頃襄王魂而作,或認為是宋玉為重病的楚頃襄王招魂。與此同時,在沅湘民間,至今仍然流傳著,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際,來到汨羅江,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實,宋玉、景差曾經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經為楚頃襄王招魂,屈原曾經為自己招魂,屈原曾經為楚懷王招魂,都可能發生過,而他們的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為名。但是,具體到流傳至今的《楚辭·招魂》一文,則應當是屈原為楚懷王招魂時所作。 首先,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確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項嚴肅的活動,一般來說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物件是死者或重病將死者。據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為楚懷王招魂而創作,它是屈原任職三閭大夫期間所寫的最後一篇職務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實際情況,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們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繼位,是為懷王。公元前328年,為楚懷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懷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橫,是為頃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懷王客死於秦。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逸周書·諡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諡法,在君王、諸侯、大夫死後,子孫們要立廟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並根據死者生前的事蹟和遭遇,對其評定一個稱號,該稱號叫做諡號。楚懷王即楚王熊槐死後得到的諡號,它是頃襄王與群臣根據熊槐在位事蹟和遭遇而選定的,表示同情和懷念的意思。懷,本意是指胸前,引申為懷藏、想念、心意、歸向、安撫、環繞、來到;對楚王熊槐諡號“懷王”,應當是寓意對熊槐客死秦國的悲慘遭遇的安撫。 這就充分表明,楚懷王客死秦國後,楚國曾為其舉行過相應的正規的祭祀活動,《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動的一部分。由於楚懷王被騙入秦,孤身滯留秦國三年之久,並最終客死秦國,他的遭遇曾令楚人舉國哀之。因此,為楚懷王招魂的活動,可能進行過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儀式應當是在楚懷王剛剛死去的時候,也就是說《招魂》應寫於此時。希望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