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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野的樹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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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侃婚禮
結婚三年,但是沒有結婚證!
我想說這對男女真有意思,完全是腦殼有包!
在我看來,結婚,本就是倆個人對未來生活的約定,這種約定即是社會約定俗成,也是法律保護的。
既然結婚證都沒有,你怎麼敢說自己結婚了?是梁靜茹給你的勇氣?
再說要回彩禮。
就算你們是事實夫妻,也沒有要回全部彩禮的可能。你們所有的婚內財產,應該都是你們自己倆個共同擁有的,就該平分。
如果你們不是夫妻,那就更簡單的,你這算是借的?還是送的?借的要借條,你沒有!送的,就更沒辦法要回來了!
我就特別想和所有沒結婚的朋友說一句,你可以不結婚,不結婚的時候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但是婚姻就是一種契約,一輩子的東西,如果想好了就把應該做的東西做完了,結婚後也請尊重這段婚姻,不要拿結婚當成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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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屋頂上的輕騎兵243
建議首先需要確認和女孩的感情是否破解,及女方家裡的意思,最好能留下證據。如感情破裂,依收集的證據上法庭要求退禮金應該是是能被支援的把。如能舉證女方已移情別戀就更有力了。如女方回覆要回來,那最好也要留有證據,以免被放鴿子,如幾次都沒回,可以用收集的證據舉證對方騙婚了吧。反正就是過程都留證據,最後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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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安法律人
此種情況,根據法律規定能要回來!
彩禮是中國民間一種特有的風俗習慣,幾乎每個地方、每個人訂婚、結婚都要面臨彩禮問題。由於現代社會自由戀愛,婚姻自由,訂婚後退婚,離婚現象越來越多,且現在彩禮動輒幾萬、十幾萬,因彩禮問題發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為此,面對現實中的彩禮糾紛,國家在婚姻司法解釋中專門制定了彩禮返還規則。
根據上述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以下情形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因此,雙方雖然舉行了訂婚,結婚儀式,但是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婚姻登記,那麼就沒有合法婚姻關係,此種情況下,若雙方解除婚約,女方必須要退還男方所給付彩禮。
若雙方結婚未辦理登記,則雙方不是合法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那麼在彩禮退還、財產分割、損害賠償等方面,登記和未登記有很大的差別。
因而,結婚一定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防止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回覆列表
男孩和女孩結婚三年不領結婚證,有點讓人不解,而且女孩在外一年多不回來,更讓人不解,最不解的是,6萬的禮金還想要回來,這其中到底有什麼曲折故事?有什麼愛情一拍兩散?
第一,如果結婚三年沒領結婚證,那就算是事實婚姻。相對事實婚姻,就不再有禮金與否的說法了。已經過了三年了,禮金已變成婚資,又不是藉資,沒有借條,怎麼討要?
第二,女孩在外一年多不回來,造成事實婚姻中的分居行為。這種情況下,分居一年多又造成了事實上的離婚,結婚無證,資產不在法律約束條款內,離婚是自然分開,相等於同居情形,當初同居是二人共同意願,送禮金是本人意願,這種贈送行為,如何討要?
第三,如果想要回禮金,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女孩承諾結婚,收到禮金之後卻違背,沒有事實婚姻,或事實婚姻時間極短,女孩存在欺詐嫌疑,這種情況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式要回禮金的。
但正如許多的判決落實但執行難的案例一樣,最全最後法律判決6萬元旦禮金女孩應該歸還,還得看女孩是否有償付能力,執行起來不容易。想要,還是找女孩協商吧,6萬全都返回難,如果能返回一部分,那就是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