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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舊村改造,一些老人行動不便,村民要求安置房,村裡把一部分平房不拆作為老人安置房,但是要收取房屋,兩間屋9000元一年,一棟平房4間屋,我們村民租房補助四間屋也就是18000一年。 請問這樣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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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好講俗話實話

    沒有合理,只有合錢,錢就是理,理就是錢。

    我聽說當年大搞合資企業,有一家全民企業與一個外商合資,外商都是私人老闆,當時聽說讓這個外商投資五十萬元,合作議向書籤訂後,企業開始裁員,一裁員人就少了,其實沒合資之前,這家企業每年利潤八十萬元,因為你不掙錢的企業人家也不會與你合資合作,本來就是營利企業,一裁員少用人,肯定更加的利潤提高,最後說是合資合作的好處,聽說最後外商根本沒拿投資的錢,只是一年多沒分紅,就算合資了,由此可見,最後光拿錢,這個外商一年也來不了兩趟……

  • 2 # 村姑說村事

    舊村改造,村委會對老人安置房收房租費合理嗎?

    根據題主的描述,你們村舊村改造,給了各家各戶租房補助費。一些老人因為行動不便,讓村委會找房子住,村委會就把一些尚未拆掉的平房騰出來讓老人住,卻要收取費用,兩間房9000元,四間房正好18000元,這個出租費正好跟給各家各戶的補助費是相等的。

    這樣看來,村委會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一,舊村改造已經給了各家各戶出去租房的補助。這種補助是定向性的,專款專用。如果村委會不收這些老人的租金,那麼到外面租房的其他村民就會有意見,他們出去租房肯定是要付租金的。而在本村租房這些老人到把租金省下了,別人的沒有意見嗎?

    二,雖然這些老人們租的是本村尚未拆遷的房子,看著不值錢是閒置的,但如果村委會不收錢就讓這些提出要求的老人們住的話,那其他人也都能找到理由不搬走了。租房子的補助已經領到手了,再全賴著不走,那舊村還能改造嗎?

    三,村委會收錢是迫不得已,這些提出要求來的老人說自己行動不方便,說白了就是想討集體的便宜。村委會向他們收租金其真正的目的是逼他們到別的地方租房子去。因為再怎麼著,這些即將拆遷的房子各種生活設施都比不上其他能出租的地方了!再說了,讓老人們居住這些臨時房子肯定是權宜之計,既然舊村改造肯定是都要拆掉的。收錢就是讓人們都趕緊走,否則無限期的住下去,舊村還怎麼改造?當初付租金的目的是什麼?

    所以說,既然把租房補助拿到手了,就到其他地方租一套住吧。

    我們這裡城中村改造的時候,有的老人投靠子女,住不了多久就生出矛盾來了,老年人和年輕人生活習慣不同,在一起住不合適。

    所以這些拆遷村民,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著租金租房子自己住,跟誰在一起住都不合適不方便,即使是自己的子女!更甭說是住在村委會即將要拆的房子裡了!

    現在的拆遷補償政策一般都會給拆遷戶兩年的租房補助,這兩年時間應該都能夠騰出手來買一套新房子的。

  • 3 # 鄉記

    舊村改造,村委會對老人安置房收房租費合理嗎?

    新農村建設、合村並鎮,都將面臨一箇舊村改造的問題,或改或建,人員都是要全部撤離。原有農村住哪?親戚家,賓館還是安置房,全都自己選擇。

    至於村委會對老人安置房收房租合不合理,肯定是合理的。

    首先,安置房是村集體所有。任何私人是不能非法佔用的,即便是村幹部也不能濫用,無論是村民年齡大小,一經正規流程使用安置房都是要支付費用的。這是無可厚非的,一視同仁。

    然後,舊村改造、危房改造的出發點是為農村人身安全著想,是一種福利。當你面對危房、廢舊的村子無能無力的時候,村集體為你改造,不僅節約了你的成本,更保障了你的安全。政策扶持是有限的,安置房費用還是個人支付範疇的。

    其次,安置房的性質。安置房是用於安置貧困居民,象徵性收取費用,不代表可以無償使用。更何況,住不住安置房也無人干涉,無人強制。收取一定租金,都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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