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 SEO 行業也會存在大量的術語,或者各種相關的簡寫稱呼,今天就來給大家整理分享一些廣告術語,簡單的解釋一下其中的意思。
1. CPM(Cost per mille),每千次展現收費
CPC 就非常容易理解,就是不論你這個廣告被多少人看見,只要沒有產生點選就不會產生廣告費用,對於廣告主來說選擇 CPC 模式可以有助於提升轉化和降低費用,前面談及 OCPC 也就有所簡單的分享,並且廣告平臺一般還可以限定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只能點選一次,其它的重複點選被視為無效,從而降低廣告主的預算消耗。
3. CPA(Cost per action),每次動作收費
4. CPS(Cost per sale),每次成功交易收費
5. CPL(Cost per lead),每條資料收費
其實就是以收集潛在使用者的名單來收費的一種廣告模式,按照廣告點選引導使用者到達服務商指定網頁的客戶數量計費,限定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只能點選一次。 即每次透過特定連結,註冊成功後付費的一個常見廣告模式,這是我們通常稱謂的引導註冊,被一些遊戲或者 APP 應用推廣大量採用。
6. CPR(Cost per response),每次迴應收費
按照使用者的迴應數量計費,網民在正確回答廣告主設定的問題或者撥打了網上提供的直播電話之後才被算作一次有效迴應,且限定同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不能重複回答同一廣告提出的問題。廣告主為規避廣告費用風險,只有在網路使用者點選廣告並進行線上交易後,才按銷售筆數付給廣告站點費用。
其它的一些廣告模式
PPL(Pay per Lead),根據每次透過網路廣告產生的引導付費的定價模式。 廣告客戶為訪問者點選廣告完成了線上表單而向廣告服務商付費。這種模式常用於網路會員制營銷模式中為聯盟網站制定的佣金模式。PPL 廣告常用於網路會員制營銷模式中為聯盟網站制定的佣金模式。類似於 CPL 廣告。
PPS(Pay per Sale),根據網路廣告所產生的直接銷售數量而付費的一種定價模式。這個詞和 CPS 基本一個意思,類似於淘寶客這類的服務。廣義上不僅僅是指網際網路廣告範疇,應包括所有形式的基於成功銷售而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的商業合作方式。
PFP(Pay For Performance) ,按業績付費,即根據每千次展現收費,基本和 CPM 模式差不多。
包月收費方式,這種模式目前也是非常留下的一種廣告合作模式,網站主透過提供網站固定的廣告位,讓後以每個月多少價格的方式進行出售,不用保證任何的轉化率,因為這種方式的價格也基本是以網站流量和網站型別決定價格,因為商家或者企業公司選擇在我們的站點投放廣告,轉化就是他們所需要考慮的一個,所以網站的相關性會有一定的關係。
簡單總結
其實最常見的還是 CPM、CPC、CPA,因為這集中方式網站主/流量主才能夠保障自己的利益收益,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廣告轉化率都明顯的較低,大家對廣告也都產生了非常明確的排斥感,而且廣告都需要明確的標明這是廣告,就連 CPC 就會有影響,所以可想而知網際網路廣告行業需要改變,所以隨著新媒體平臺的出現,自媒體的內容輸出,資訊量廣告也就成為廣告的最佳溫床,也才有了 OCPC 這種 oCPC 目標轉化出價的廣告模式。
我們都知道在 SEO 行業也會存在大量的術語,或者各種相關的簡寫稱呼,今天就來給大家整理分享一些廣告術語,簡單的解釋一下其中的意思。
1. CPM(Cost per mille),每千次展現收費
CPC 就非常容易理解,就是不論你這個廣告被多少人看見,只要沒有產生點選就不會產生廣告費用,對於廣告主來說選擇 CPC 模式可以有助於提升轉化和降低費用,前面談及 OCPC 也就有所簡單的分享,並且廣告平臺一般還可以限定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只能點選一次,其它的重複點選被視為無效,從而降低廣告主的預算消耗。
3. CPA(Cost per action),每次動作收費
4. CPS(Cost per sale),每次成功交易收費
5. CPL(Cost per lead),每條資料收費
其實就是以收集潛在使用者的名單來收費的一種廣告模式,按照廣告點選引導使用者到達服務商指定網頁的客戶數量計費,限定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只能點選一次。 即每次透過特定連結,註冊成功後付費的一個常見廣告模式,這是我們通常稱謂的引導註冊,被一些遊戲或者 APP 應用推廣大量採用。
6. CPR(Cost per response),每次迴應收費
按照使用者的迴應數量計費,網民在正確回答廣告主設定的問題或者撥打了網上提供的直播電話之後才被算作一次有效迴應,且限定同一個 IP 在 24 小時內不能重複回答同一廣告提出的問題。廣告主為規避廣告費用風險,只有在網路使用者點選廣告並進行線上交易後,才按銷售筆數付給廣告站點費用。
其它的一些廣告模式
PPL(Pay per Lead),根據每次透過網路廣告產生的引導付費的定價模式。 廣告客戶為訪問者點選廣告完成了線上表單而向廣告服務商付費。這種模式常用於網路會員制營銷模式中為聯盟網站制定的佣金模式。PPL 廣告常用於網路會員制營銷模式中為聯盟網站制定的佣金模式。類似於 CPL 廣告。
PPS(Pay per Sale),根據網路廣告所產生的直接銷售數量而付費的一種定價模式。這個詞和 CPS 基本一個意思,類似於淘寶客這類的服務。廣義上不僅僅是指網際網路廣告範疇,應包括所有形式的基於成功銷售而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的商業合作方式。
PFP(Pay For Performance) ,按業績付費,即根據每千次展現收費,基本和 CPM 模式差不多。
包月收費方式,這種模式目前也是非常留下的一種廣告合作模式,網站主透過提供網站固定的廣告位,讓後以每個月多少價格的方式進行出售,不用保證任何的轉化率,因為這種方式的價格也基本是以網站流量和網站型別決定價格,因為商家或者企業公司選擇在我們的站點投放廣告,轉化就是他們所需要考慮的一個,所以網站的相關性會有一定的關係。
簡單總結
其實最常見的還是 CPM、CPC、CPA,因為這集中方式網站主/流量主才能夠保障自己的利益收益,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廣告轉化率都明顯的較低,大家對廣告也都產生了非常明確的排斥感,而且廣告都需要明確的標明這是廣告,就連 CPC 就會有影響,所以可想而知網際網路廣告行業需要改變,所以隨著新媒體平臺的出現,自媒體的內容輸出,資訊量廣告也就成為廣告的最佳溫床,也才有了 OCPC 這種 oCPC 目標轉化出價的廣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