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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媚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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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是人間的四月天y
即將這個詞
直接暴擊了我的小神經,
雖然我一向認為,
它還不算怎麼脆弱;
我的第一反應是:
怎麼能這樣呢?
也太殘忍了吧;
雖然說,
“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來時各自飛”
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
當一個陪伴你無數年的人
即將要離開這個世界時,
我想,
無論你們之間經歷過什麼,
無論你們之間是否還有感情,
作為另一半,
都要以無比仁慈的心
去陪伴另一個人
度過不多的時日;
這既是對他人的仁慈,
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負責任的交代;
這個時候,
無論以什麼理由去開始新生活,
我覺得,
都是一種沒有人性的行為;
別說別人說的難聽,
因為,
是你先做的難看,
而且,
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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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往事如煙胖婆婆
丈夫是否可以在妻子即將撒手人寰之時另覓新歡
首先,我先說明我的觀點是不可以。因為無論是在道德修養上來說,還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丈夫都不可以在妻子即將撒手人寰之際另覓新歡。更何況夫妻生活多年,總有些感情吧!要知道,轉臉忘情非君子,恩將仇報是小人。在妻子彌留之際,讓她死不瞑目,與心何忍呢?雖然妻子不久將死,可是總有孩子和其他的親人在吧!在妻子彌留之際,做出如此不仁之事。讓孩子和親戚朋友們所不恥,也讓其他的人跟著心寒。如果情節嚴重的,法律會追究丈夫的遺棄罪。
雖然法律不允許,道德也不支援。但是,這種情況依然存在。也有一部分的人,會在法律的邊緣,觸碰道德的底線。從而,一次次的重新整理人們的世界觀,讓人不舒服。我就聽說過這樣一件事,一個男人,自己的妻子檢查出了癌症晚期。醫生說還可以活四五個月,讓他好生照顧。可是他卻起了二心,趁著老婆有病在家裡休息。每天晚上都去廣場上跳舞,為的是快速找個替代妻子的人。果然,他很快就找到了目標。不多久,就把新歡帶回家裡了。妻子本來還有四五個月的時間,結果被氣的兩個月不到就死了,撇下了兩個年幼的孩子。妻子的孃家人不同意他和新歡結婚。孩子們也不同意氣死媽媽的人,來當他們的媽媽。
沒有辦法,那男人總是趁孩子上學去了,把新歡帶回家裡。每次看到他和新歡走來的時候,鄰居們都遠遠的投去鄙夷的目光。他們兩個人猶如過街的老鼠,站在在道德的審判席上。
每次想到這件事,我的心裡就有說不出的憤怒。我替那死去的妻子不值,為家操勞,為男人生養。卻只換來最終的背叛,這讓天下的女人感到心寒。好在,這種人是少數,大多數的男人都是頂天立地的爺們。在妻子身患絕症的時候,精心照顧,陪妻子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最後,如煙說:即已執手,願陪伴你一生,直到生命的最後。是男人,就做真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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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老人說過,配偶離世不足三年,不能再婚。這也不是誰的規定,這也許就是一個俗成的規矩。
再後來,配偶離世,在世的一方想尋找另一半,自己也會去遵循一個不成文的規則,那就是對方去世一年以後再找。不然的話,就會受到輿論的譴責。
你可倒好,妻子還在世,你就開始著手準備尋找另一半了。你是有多恨與自己相守多年的妻子,才會有如此齷齪的想法啊?
其實,你根本不用問別人,你只要先找到自己的良心在哪,然後摸著自己的良心問問自己能不能這麼做就行了。
宣告一點:文中的“你”,不代表題主。我的話是說給那個有此種想法的人聽的。望題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