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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牛老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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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喜歡山鷹
新中國解放後,就沒有祖輩留地一說了,土地是國家和集體的,解放前地主老財的土地都沒收了,變成國家的。1981年分田地承包到戶,只能說成是祖輩留轉給自己承包的,國家和集體的土地,公民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不是個人私有的,要弄清搞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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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著名村夫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非常複雜,一言難盡,就說說我們這裡的情況吧:
1、祖宗地是先祖花真金白銀買來的,不是天上地下來的。就像阿里巴巴,你說它應該屬於誰?
2、不是所有的人都入社,不入社者,我們這叫單幹;入社者,也只是農田、耕牛、農具入社,坡地沒有入社,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也沒有入社。怎麼就成了生產隊的了?
如果不屬於生產隊,生產隊(村民小組)何來支配權?
這個問題首先更正一個不完全的說法:即祖輩留下的地。
要說現在我們種的地大多是祖輩開墾留下的地,可解放後實行土改土地權屬變更,後又入社,農村土地就是集體所有制。
開革開放始初,農村土地又承包到農戶,農戶取得土地耕種經營權,土地性質還是國家集體所有。
題問中說祖輩留下的地集體又再次分給題主,題主問其他兄弟還可不可以爭去,這個問題得看具體情況:
1、看土地承包到戶後兄弟分家土地在家庭內是怎麼協商分劃的。
集體是分包到戶,要是沒分家,當然所有分到土地的家庭成員都有份。
有些兄弟出門了,土地歸在家的兄弟代耕種經營,兄弟回來要分家種地,兄弟還是應協商劃分承包土地。
2、看兄弟戶口遷走了沒有。
國家近年又進行了一次土地確權,按家庭在冊戶口成員又進行了一次確認,要是戶口在確權時已遷走,就沒再對原家庭土地再有經營使用權了。
3、家庭承包土地宅基地自留地內部劃分是民約範圍,經過協商後劃分的都應信守,國家集體原則“是添人不添地,減人不減地”。
如是特殊情況(如上門不成戶口又遷回種地餬口)兄弟看在原一起弟兄情份,承讓協商解決,或流轉別家多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