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通訊有什麼區別? 1. 通訊和通訊 目前,這兩個詞的使用頻率相當高,但詞義範圍如何界定,並未明確統一。 傳統意義上的“通訊”主要指電話、電報、電傳。通訊的“訊”指訊息(Message),媒體訊息透過通訊網路從一端傳遞到另外一端。媒體訊息的內容主要是話音、文字、圖片和影片影象。其網路的構成主要由電子裝置系統和無線電系統構成,傳輸和處理的訊號是模擬的。所以,“通訊”一詞應特指採用電報、電話等媒體傳輸系統實現上述媒體資訊傳輸的過程。 “通訊”僅指資料通訊,即透過計算機網路系統和資料通訊系統實現資料的端到端傳輸。通訊的“信”指的是資訊(Information),資訊的載體是二進位制的資料。資料則是可以用來表達傳統媒體形式的資訊,如聲音、影象、動畫等。 由於舊的“通訊”系統早已實現了數字化、計算機網路化改造,因此可以認為目前的資料通訊系統已涵蓋了過去的“通訊”系統的功能。按照這個結論,目前應多使用“通訊”一詞表達網際網路間與區域網內的資料傳輸,儘量少用或不用“通訊”一詞,以免引起概念上的誤解。 2. 節點和結點,互聯和互連 在技術文章中經常能見到“網路節點”和“網路結點”,還有“互聯”和“互連”的提法,它們之間有明確的界定嗎?其實,這是個純粹的語文問題,與技術無關。即使出現了混用,也不至於產生歧義,所以這些詞不做任何區分,都可以使用。 3. 協議和標準 網上有不同的協議或標準,“協議”和“標準”的概念相似,但又有所區別。協議(Protocol)是分層的,就低層而言指通訊的各方共同遵守的約定;就高層而言,是對網路應用、管理方面的約定。所以協議的本質就是約定,而且是正式的約定,如IP就是OSI/RM的第三層協議。 而標準的範圍更廣,它不僅包括已經成文的約定,也包含網路上所有統一執行的規則。所以有時把標準稱為規範或規則。比如,IEEE 802.3u是電氣電子工程師協會制定的快速乙太網標準,同時也可以認為它是100M乙太網的一大類協議集;Category (CAT3 、CAT5)是EIA/TIA兩個組織為非遮蔽雙絞線制定的線類標準,它只能被稱為標準,不能叫做協議。 二、同一詞語有不同的含義 1.頻寬 在網路技術中,不同的應用場合,“頻寬”有不同的含義。一種指網路的頻率頻寬—頻頻寬度,即網路訊號的最大頻率與最小頻率之差,單位是赫茲;另一種則指區域網的最大傳輸速率,代表了LAN的資料傳輸能力,單位是bps。 2.速率 “通訊速率”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單位時間內傳輸的位元數,也叫位元速率、資料傳輸速率、資料率或簡稱速率;另一種是單位時間內傳輸的碼元數,也叫碼元速率、調製速率、波特速率或簡稱波特率(Baud Rate)。位元速率值可以和波特速率值相同,也可以不同。例如,對Modem而言,它在執行中的位元速率值遠大於波特速率值。 3.媒體 “媒體”(Media)是經常出現的一個詞彙,可以理解成用來連結兩個或多個事物的中介物,在不同應用場合也被稱為傳媒、媒介、介質、介面等,但意義都有所不同。 當用於公眾資訊傳播領域,“媒體”稱為傳媒,像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站等,都屬於傳媒。 當用於計算機資訊處理技術上,“媒體”被稱為媒體資訊。通常指語音、文字、圖形影象、動畫等多種媒體,即多媒體。 當用於網路和通訊技術,則被稱為媒體介質、通訊媒體、傳輸介質。我們所熟知的電纜、光纜、無線電、微波等,就屬於這一類。 此外,在軟體應用領域,把透過顯示器向用戶輸出的那部分媒體資訊稱為軟體的使用者介面(UI)。
通訊和通訊有什麼區別? 1. 通訊和通訊 目前,這兩個詞的使用頻率相當高,但詞義範圍如何界定,並未明確統一。 傳統意義上的“通訊”主要指電話、電報、電傳。通訊的“訊”指訊息(Message),媒體訊息透過通訊網路從一端傳遞到另外一端。媒體訊息的內容主要是話音、文字、圖片和影片影象。其網路的構成主要由電子裝置系統和無線電系統構成,傳輸和處理的訊號是模擬的。所以,“通訊”一詞應特指採用電報、電話等媒體傳輸系統實現上述媒體資訊傳輸的過程。 “通訊”僅指資料通訊,即透過計算機網路系統和資料通訊系統實現資料的端到端傳輸。通訊的“信”指的是資訊(Information),資訊的載體是二進位制的資料。資料則是可以用來表達傳統媒體形式的資訊,如聲音、影象、動畫等。 由於舊的“通訊”系統早已實現了數字化、計算機網路化改造,因此可以認為目前的資料通訊系統已涵蓋了過去的“通訊”系統的功能。按照這個結論,目前應多使用“通訊”一詞表達網際網路間與區域網內的資料傳輸,儘量少用或不用“通訊”一詞,以免引起概念上的誤解。 2. 節點和結點,互聯和互連 在技術文章中經常能見到“網路節點”和“網路結點”,還有“互聯”和“互連”的提法,它們之間有明確的界定嗎?其實,這是個純粹的語文問題,與技術無關。即使出現了混用,也不至於產生歧義,所以這些詞不做任何區分,都可以使用。 3. 協議和標準 網上有不同的協議或標準,“協議”和“標準”的概念相似,但又有所區別。協議(Protocol)是分層的,就低層而言指通訊的各方共同遵守的約定;就高層而言,是對網路應用、管理方面的約定。所以協議的本質就是約定,而且是正式的約定,如IP就是OSI/RM的第三層協議。 而標準的範圍更廣,它不僅包括已經成文的約定,也包含網路上所有統一執行的規則。所以有時把標準稱為規範或規則。比如,IEEE 802.3u是電氣電子工程師協會制定的快速乙太網標準,同時也可以認為它是100M乙太網的一大類協議集;Category (CAT3 、CAT5)是EIA/TIA兩個組織為非遮蔽雙絞線制定的線類標準,它只能被稱為標準,不能叫做協議。 二、同一詞語有不同的含義 1.頻寬 在網路技術中,不同的應用場合,“頻寬”有不同的含義。一種指網路的頻率頻寬—頻頻寬度,即網路訊號的最大頻率與最小頻率之差,單位是赫茲;另一種則指區域網的最大傳輸速率,代表了LAN的資料傳輸能力,單位是bps。 2.速率 “通訊速率”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單位時間內傳輸的位元數,也叫位元速率、資料傳輸速率、資料率或簡稱速率;另一種是單位時間內傳輸的碼元數,也叫碼元速率、調製速率、波特速率或簡稱波特率(Baud Rate)。位元速率值可以和波特速率值相同,也可以不同。例如,對Modem而言,它在執行中的位元速率值遠大於波特速率值。 3.媒體 “媒體”(Media)是經常出現的一個詞彙,可以理解成用來連結兩個或多個事物的中介物,在不同應用場合也被稱為傳媒、媒介、介質、介面等,但意義都有所不同。 當用於公眾資訊傳播領域,“媒體”稱為傳媒,像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站等,都屬於傳媒。 當用於計算機資訊處理技術上,“媒體”被稱為媒體資訊。通常指語音、文字、圖形影象、動畫等多種媒體,即多媒體。 當用於網路和通訊技術,則被稱為媒體介質、通訊媒體、傳輸介質。我們所熟知的電纜、光纜、無線電、微波等,就屬於這一類。 此外,在軟體應用領域,把透過顯示器向用戶輸出的那部分媒體資訊稱為軟體的使用者介面(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