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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騰飛15418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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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天窗
為什麼清朝金錢鼠尾與三寸金蓮並存?
曾幾何時,“男人辮子頭,女人裹小腳”儼然成為了大清朝的鮮明標誌。之所以說它是清朝所獨有的,就是因為只有在清朝才有這種搭配。19世紀的一位法國傳教士曾經目睹了晚清日常的市井生活,並且親手將所見所聞繪製成了《辮子與小腳:清都風物誌》。這本圖冊更好地為我們展示了一幅真實的清末京城人的日常生活圖景,彷彿帶我們回到了那個充滿了“長辮與小腳”的清代社會。
金錢鼠尾,清朝俗稱的“辮子頭”,它是女真族(滿族)的風俗習慣。滿清在歷史上一共有過三次“剃髮運動”,第一次就是在滿清未入山海關時,清軍對於投降和奴役的漢人實行剃髮政策,當時向清軍投降的明朝士兵也要遵從;第二次就是於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後,多爾袞隨即下發了全國性的“剃髮令”,但因滿清初入土中原、政權未穩,故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第三次是於公元1645年清軍佔領江南後,時任攝政王的多爾袞再次下達了“剃髮令”。《清史稿》記載:多爾袞規定清軍所到之處,無論官民,限十日內盡行剃頭,削髮垂辮,不從者斬。而且清軍所貫徹“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宗旨,致使很多漢人因抗拒命令而慘遭毒手。三寸金蓮,即俗稱的“裹小腳”,這種封建陋俗最早出現於五代十國時期,興盛於南宋後期。“三寸金蓮”一說是源於明代。《明史》記載:明代纏足風氣鼎盛之時,官方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故美其名曰“三寸金蓮”。在此有必要提到的是:清朝纏足之風氣已經擴延至社會各個階層,不論貧窮富貴,女性纏足皆為普遍。其一:滿漢文化、傳統的相容幷蓄“辮子頭”是滿族幾千年來的遊牧特徵,它能夠最為鮮明直接地成為滿族統治的標誌。在滿族統治者看來,“金錢鼠尾”不僅僅是作為滿族的文化特徵,更是作為民族統治的鮮明標誌,所以說才有了滿清先後三次的“剃髮令”,最終使得滿族統治下的華人都成了清一色的辮子頭。當時清朝鼓勵男子剃髮易辮,卻反對女子裹腳纏足。但是自宋朝傳承千年的傳統,豈能為一紙空文所改寫。即便清朝反對纏足,但是纏足的風俗傳統卻一直都在發展。最終不但沒有銷聲匿跡,反而感染了滿族女子。使得原本不裹腳的滿族女子也有部分開始了模仿,這種現象使得滿漢文化更好地融合。
其二:長辮的嚴峻,小腳的放開漢人纏足的傳統相對於留髮、髮型來說要濃厚的多。漢人留辮子是滿清入關統治天下的一種強硬手段,滿清為了順利實現“漢人滿化”的目的,不惜採取一切手段迫使漢人剃髮留辮。雖然漢人有著幾千年“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傳統理念,但是面對著滿清的大肆屠殺和清朝統治天下的漸趨安穩,漢人便接受了。相對於金錢鼠尾來說,三寸金蓮雖然遭到了滿清的反對和制止。但是皇權又怎能敵得過幾千年的風俗呢?這就好比滿族的“辮子頭”一樣,漢人的“裹小腳”同為風俗傳統,又怎會輕易絕跡呢?
金錢鼠尾只是一種比較實用的髮型,古代遊牧民族都有剃頭的風俗,利於作戰和勞動,這與現代軍人剃光頭同樣的道理,只是農耕民族很不適應,而三寸金蓮是漢族為了滿足男人的私慾,強迫女人裹小腳,與現在的綠教強迫婦女罩頭巾類似,所以留辮子只是利於勞動,而不是宗教信仰,當然留辮子確實很不美觀,並且與漢族傳統風俗牴觸,這遭到漢族的強烈抵抗,並因此造成大量人民的死亡,這是清朝的錯,但是民國建立全華人民剪掉了辮子,確沒有繼續蓄髮,這也間接說明,漢族自己也認識到長髮並不利於勞作,所以不要把留辮子與裹小腳並列,金錢鼠尾相對於長髮是有利於勞作,而裹小腳可以與綠教的頭巾面罩並列都是殘害婦女的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