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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獲悉該案後,崑山市檢察院連夜提前介入。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關鍵一點在於,致命的一刀是在紋身男喪失犯罪能力之前砍的,還是之後砍的。好多網友假設紋身男還有武器,如果紋身男真的從後備箱拿出另外一把武器,或者證明他車上還有別的武器,那麼白衣男肯定屬於正當防衛,咱們就不用在這討論了。可是並沒有,法律只會取證已經發生的行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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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詩家三昧

    《道德經》說:慈故能勇。

    窮兇極惡的人都是源於無能和懦弱。

    窮兇極惡的人,不要太猖狂,要知道,你被多少善良包容過。

    崑山寶馬事情之後,我們至少要考慮幾個問題:

    一、為什麼有些人那麼兇

    1.沒能力。一般來說,兇惡的人都屬於沒能力的人,在能力方面缺乏,最後淪落到依靠惡意的身體力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屬於強行向社會索取意義。

    2.沒腦子。一句話,人生氣的時候智商最低,常用暴力的人,智商都是偏低的。這年代能用腦子解決問題的,儘量都用腦子解決了。

    3.沒膽量。這句話很多人可能不認可。看起來那些兇惡的人,不是很膽量嗎。大家認真觀察一下,這些兇惡的人有幾個不是手拿武器,他們做事有幾個不是靠人多欺負人,手拿武器以多取勝,這是怯懦的人的共性。他們不敢單獨出來的。

    二、對壞人的警告

    1.壞人之所以活著,是因為在被同情,被包容。很多人都看得到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你的表面行為看起來很兇狠風光,但是在聰明人看來,就是可憐,社會看不起,家人看不起。

    三、幾句勸世的話

    1.堅持自己善良的品質

    2.不要因為經歷困難而走上邪路

    3.壞人是懦弱的,真的不用怕

    4.如果真的壞人對您的生命忽視的時候,您也視他為草芥吧

  • 2 # 馬昊宇律師

    現在網上一邊倒地認為殺人者正當防衛,主張防衛過當的人被素質低劣的網民罵慘。本律師認為現在一切言之尚早,不能光從影片資料判斷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應當結合證人證言及其他證據綜合判斷。但那些不假思索地喊著成立正當防衛的人並不比說防衛過當的人更高明。因為前者判斷的基礎幾乎完全是建立在假設之上,後者至少有部分事實(錄影)的依據。

    如果單純地從錄影畫面看,結論是顯然的,行為人在被害人退卻時還繼續砍殺,已超越防衛限度,不能再認定正當防衛了,只能是防衛過當。但如果有其他證據,並且在法庭上得以充分呈現以說服法官確信行為人確係正當防衛,也不是沒有做無罪辯護的可能。

  • 3 # 李治藝Jason

    崑山案,我主張是正當防衛。 第一,如果認為不法侵害仍在持續,便不存在過當問題,因為屬於特殊防衛(無限防衛),因為紋身男在用長刀行兇重傷害乃至殺人。 判斷不法侵害仍在持續還是已經終結,不應僅考慮已然事實,還應考慮未然事實(可能的不法侵害,除非侵害者倒地徹底失去反抗能力);不應從事後判斷(例如事後證明紋身男在逃跑時已經受到重傷,失去侵害能力),而應從行為時判斷(考察當時的緊急情況);不應從理性的一般人的角度(或上帝視角)判斷不法侵害是否終結,而應從情景中的行為人的角度判斷不法侵害是否終結(行為人在當時緊急情形中認為對方有可能繼續實施不法侵害,這種看法只要有合理根據就應予以認可)。 基於以上考慮,崑山案中,在紋身男倒地不起之前,其可能的不法侵害仍然存在。白衣男的防衛時間條件是符合的,白衣男不構成事後防衛,因此屬於特殊防衛(無限防衛),不是防衛過當。 第二,退一步,即使認為紋身男從車後逃至路邊草地時,白衣男的繼續刀砍行為已經屬於事後防衛,也要考察導致死亡結果的原因。如果導致死亡結果的原因是前面幾刀,那麼仍然屬於正當防衛。如果無法查明,導致死亡結果的原因,是前面幾刀,還是最後幾刀,那麼根據存疑時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應當認定為前面幾刀導致的,因此也應認定為正當防衛。後面幾刀屬於故意傷害罪,但不屬於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並且應從寬處罰,因為被害人有嚴重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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