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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經的八哥

    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消失,父母有權利要求子女贍養。由於生母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孩子被抱養出去,並沒有給子兒的成長帶來不可逆轉的後果,所以被抱養出去的子女應對生母盡贍養義務。

    從人情角度來看,子女被人抱養,生母可能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但作為母親的,未能盡到扶養孩子、監護孩子的責任,把孩子轉交其他人扶養和監護,如果被抱養走的的子女願意贍養生母最好,如果不願意,親生母親強行要求贍養自己也不合適,他不僅要贍養養父養母,還要贍養生父生母,這樣對孩子公平嗎?生父生母好意思要求孩子履行贍養義務嗎?

  • 2 # 鞅論財經

    事物都有其兩面性,當你失去了一些東西,也會得到一些東西。就像失去了賺錢的一個好機會,那也會讓你增加更多的休閒時間。同樣,當你承擔了一些義務,也會享受到一些權利。

    一個抱養出去的孩子,親生父母當然減少了撫養孩子長大的責任。但這並沒有喪生血緣關係,兒子還是親生父母的兒子。只不過這個孩子多了一對父母(養父母)。

    至於是否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

    筆者就從遺產繼承的角度來說明這個問題。第一順序繼承(不分先後),配偶、父母和子女。子女中明確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注:這種繼承關係是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

    這個抱養孩子在這裡有兩個角色,一個是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另一個角色是養子女。因此,享受到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的遺產繼承權的雙份繼承權。

    既然,在法律上享受到繼承遺產的權利,那麼,同樣必須承擔贍養的義務。

    當然,法律就是法律,不在於你的父母或養父母如今是否有財產或負資產,又或者家財萬貫。這個贍養義務都不會改變。

    總之,贍養父母是每個孩子的義務,不在於是生父母,還是養父母。這更是一種社會美德。

  • 3 # 痴呆農民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生命就只有一次、人活在世上、該自己的職責自己就要承擔、不能有半點推御、在本人心裡、人活在世、有五大父母、一是親生父母、沒有親生父母、你就不會降生在人世間、來在人世間、親生父母給了你生命、也是自己的生命開始在世生活、二是養生父母、沒有養生撫養你、自己的生命沒有了、更別說長大成人、三是衣食父母、衣食父母包括很多、衣食父母就是自己的老師、讀書、各項技術、沒有文化自己找不了工作、有了文化、自己能找到工作、有了工作、才有金濟來源、有了金錢、不僅是自己的生活有保障、而且還供家養口、技術老師把技術傳受給你、有了技術、自己能掙錢、自己掙來的錢、不僅自己生活有保障、給自己家人的生活、同樣起到保障、四是岳父岳母、岳父岳母把女兒撫養成人、讓女兒給你結婚、自己才有一個家、沒有結婚就沒有家、結婚後、要好好的愛護自己的老婆、要珍惜她、要好好孝盡岳父岳母、五是再生父母、當自己的生命危險時刻、別人冒著生命危險來救了你、給了你二次生命、這就是再生父母、在對待再生父母的事情上、自己要的仔細思考事情、因為有些極少數的犯罪分子、故意設下圈套、又來救你、救你後、來你感恩的心、叫你去做違法亂紀的事、走上不歸之路、毀了自己的人生、所以自己對事情要多思、多想、謹防上當受騙、以上所說的五大父母、要好好地對待、儘自己的忠與孝、盡到自己的職責、以上所說、是本人心意、不代表別人、本人文化低淺、小學文化、字和語句錯誤的地方、敬請諒解指導、

  • 4 # 一天就得樂呵的

    法律來講是有贍養的義務

    情理來講,如果是我,我會選擇每月出一部分費用但是請不要打擾我現在的生活,這是對我和我現在家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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