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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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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枝葉關情8
參與這類問題回答不少,每次都強調一個觀點,農民工工資如果確實被拖欠,不要老是纏住包工頭不放,目標要對準專案部或發包方。
已近年關,題主若是做定額的,想在年前進行結算可能來不及了。當務之急,你應該先問包工頭,年前拿錢到底有沒有問題?如果不能肯定,則找專案部。如果同樣不能肯定而你又一定要拿這些錢回家過年,則立馬向勞動監察投訴。
今年政府對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力度比往年都大,監察機構受理後會全力協調。即使因沒有結算而不能精確確認你被欠工資多少,但會要求專案部先墊付部份,讓你先回家過年的。
如遇個別地方監察機構不作為或監察力度不強,你可以撥打12345市長熱線電話,也可以投訴到政府的信訪局,效果都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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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雞蛋殼裡的蝸牛
這種情況我知道的是,一般都是跟著老家的包工頭出去幹活,要不就是四鄰八鄉介紹的,反正也不遠,好多包工頭不給錢,工人也不好意思鬧翻,彼此之間都牽扯著多多少少的關係。
另外,還怕鬧僵了以後低頭不見抬頭見,見面尷尬,可是往往這些包工頭卻不在乎這些面子不面子,到年關,該不給也是不給,有的一欠就是好幾年,時間再長,他搬走了,你也找不到他家了,恨不得電話也換了,即使不換,電話根本不管用,一天打二十三十個,根本不接,想要錢就是沒有。
久了,有些錢根本就是要不回來了,他也不給了。
有人說農民工缺乏法律意識,可是到年底了不給錢,你讓他打官司他都掏不出這個錢啊,另外,忙活一年了,臨近年關,誰又願意扯官司,再加上上述說的那些原因,還有就是:包工頭往往不是拒絕不給,而是拖,今天說明天給,明天說後天給,拖著拖著就拖出去了幾年。
去他家裡鬧,去他家吃喝,你也得知道家在哪裡啊,唉,現實中自己家也不是沒事,耗不起。
最好還是法律規定月結工資,如果做不到就讓他招不到工人,而且規定了必須執行下去,如果做不到,法律也要有相關措施去懲治這些包工頭,如此一來,會從根本上解決這種問題,依靠工人鬧事打官司都是被動行為。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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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茶13206
以前都是小年之前把工人工資結賬!現在都他奶奶的29結賬!給你多少你拿多少!過了明天就是年!你找那個單位都放年假了!倒黴的都是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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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兵哥安徽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任何社會都是由政治家主導,自從改開後,政治家都把精力用於搞經濟,至於其他社會問題已經晾一邊去了,所有人都想發大財,官員也是人,怎麼會不想?一心向錢看,全民入東海,什麼農民工被欠薪?關官員什麼事,再怎麼被欠薪,又不會影響他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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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途徑:
1,選擇告包工頭,是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
2,以工地合法用工單位去勞動仲裁,依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包工頭和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規定是一回事,現實又是一回事,但凡有一點辦法老百姓也不會打官司,我也不會鼓勵打官司,目前雖然法律有規定,但程式有一定的過程,有一定的風險。
建築領域亂像依然存在很多問題,層層承包,分包不具有資質的公司或個人,有些人為了承包到工程不惜壓低價格,到最底層幹活那層已經很薄,往往造成質量存在隱患。包工頭上面不結款,下邊給不了工人工資,造成惡性迴圈。
需整個領域大換血,讓工人有正規的勞務公司招聘,砍去包工頭中間環節,這樣,大家都能賺到錢,工人的工資收入能提高,也有保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關於農民工工資,尤其建築領域,任重道遠,不是我搞法律的能解決的,法律畢竟比現實滯後。需要建築領域改變經營模式,比如採用BM模式,來控制價格,整個好起來,相信建築工地的農民工不再是每年過年大家關心的熱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