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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哥有法說

    我們先來說一下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再來聊有關證據問題。

    一、提問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

    基於對方過錯的賠償情況有很多,如夫妻財產屬於個人所有的情況下,一方對另一方造成身體損害、財產損失的,都可以提出賠償請求。如果這些問題展開來講,涉及面很大,今天我們只聊婚姻法中列舉的幾種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個法條中所講的離婚損害賠償,不但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二、關於證據問題:

    在離婚訴訟中,要想得到法院支援獲得損害賠償,受害人一方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才行。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沒有證據觀點在法庭說了也沒有用。

    1、關於重婚:重婚的情形包括登記式重婚和事實式重婚。登記式重婚比較好理解,就是前一段婚姻中領取了結婚證,在沒有辦理離婚的情況下,又與他人再領取結婚證。這種情形的證據也容易收集,拿不到對方結婚證的,可以申請法院到婚姻登記機關調取。

    事實重婚的證據收集就有點麻煩。在前一段婚姻中領取結婚證或者形成事實婚姻後,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後,又公開的、持續的以夫妻名義與他們同居行為才能稱得上重婚。這種情況需要當事人證明以上幾點,可以是監控錄影,也可以是鄰居證言。

    2、關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法律上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需要雙方是穩定的、持續行為,至於在一塊住多久演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根據婚姻狀況來衡量的。一般的姘居、通姦行為不屬於法律上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以大家暫時不要以這點請求賠償。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規定,“有其他重大過錯”也是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但目前沒有法律解釋是否包括一般的姘居、通姦行為。

    3、關於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方面的證據。這方面的證據需要當事人有意識的去收集,如其它家庭成員的證言、家暴後的報警記錄、住院就診記錄、傷情傷痕照片等。

  • 2 # 八戒情感

    離婚時如何證明對方有過錯?離婚時如何要求離婚賠償?

    我不知道你們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但既然你提到過錯,我就姑且他有過出軌和婚外情吧。現在的科技和網路這麼發達,如果對方真的出軌了難道沒有證據?社交軟體聊天記錄、手機通話簡訊記錄、網上平臺訂房記錄、酒店開房記錄、信用卡刷卡消費記錄......如果對方真的對你不忠,這些記錄不就是最好的證據嗎?你沒掌握,沒有獲取,只能說明你笨、你傻!早幹嘛去了?現在離婚了,你想或許這些資訊肯定是難上加難,稍有不慎就會上當受騙(比如信任網上私家偵探啥的)。還有,如果通過不正當手段去獲得這些資訊,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你又談到賠償問題,你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離婚也僅僅只是分割財產而已,談何賠償?法律也是講證據的。

    哎!長長心吧。既然離婚了,他錯或是沒錯又有什麼意義呢?他能經濟上給你賠償,可是你流逝的青春呢?你付出的心血和精力呢?

  • 3 # 馬克活

    收集證據,視訊、錄音等,然後去法院告。只要不是騙婚,法院均會以一般的離婚案件處理。請個律師,把你的訴求告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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