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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沙法律諮詢

    再婚重組家庭,一方或者雙方可能會帶有子女,如果該子女是未成年的話,將會產生撫養的問題。

    因為對方帶來的孩子跟自己原則上並無聯絡,只是因為雙方結婚並一起居住生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是否要對孩子履行撫養義務?

    對方的孩子沒有和雙方一起生活,是否要共同承擔支付撫養費?

    在法律上,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教育表現在: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如果你再婚,未成年繼子女沒有與你一起生活,該支付的撫養費,是必須支付的,而且這個撫養費就算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去支付,只要這個撫養費是適當的,你也不能以侵害了你的財產權益為由拒絕。

    撫養孩子是法定義務,打算重組家庭之時,就應該考慮到孩子撫養問題。不能說,你的孩子你養,與我無關?就算實際生活中斷了關係,法律上的關係斷不了。

  • 2 # 老蔣閒言

    謝謝邀請,樓主提的是,繼子女的撫養與再婚者是否有關係的這個問題。雖然說我們的民族有尊老愛幼,撫養幼童,贍養老人的傳統習慣,但我們不能用道德來綁架任何人,往往用道德來綁架別人的人,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道德的人。只有依據法律法規來說事,給你做出回答才是正確的。

    從常理來說,不論是頭婚還是二婚,也不論年老還是年青,愛情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有共同的語言,共同的目標,心心相印的融合在一起,到了不可分離的地步,才能自願牽手走進婚姻的殿堂。雙方要是真愛的話,會愛屋及烏的把對方未成年的孩子視如己出,責無旁貸的進行撫養,毋庸置疑,也看成是自己應盡的責任義務。

    閒話少敘,依據法律規定,再婚有孩子的男女自領結婚證,成為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實體的框架下,再婚的一方與對方未成年的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繼父母就必須得履行對未成年繼子女的撫養責任和義務。

    再依照誰付出,誰受益的贍養原則,繼子女長大以後,就構成了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和幫扶的責任,這是合法存在的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換一句話就是說,贍養關係是建立在撫養關係上相輔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特殊的互惠互利的關係。除非婚姻實體不存在了,在法律上,自然也就解除了繼父母與繼子女的合法身份。撫養過對方孩子的一方,在離婚時,就有權提出要求對方賠償撫養孩子的經濟費用。

    從這就不難得出答案了,只要你們是合法的夫妻,對方未成年的孩子,依法就與你形成了合法的繼子女關係,成了這個家庭成員中的一份子,你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就有履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

  • 3 # 廣州文案策劃

    中國婚姻法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兩個人結婚有了孩子,之後因為種種原因離婚,孩子也會隨父母中的一方生活。當隨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時,繼父或者繼母對這個孩子有沒有撫養義務呢?應該不應該支付撫養費呢?

    中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再婚後,繼父或者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法律關於親生父母子女之間關係的規定。也就是說,繼父或者繼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有撫養的義務。當然,繼子女長大成人後,對曾經撫養自己的繼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因為,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如果再婚時,孩子沒有隨生父母一起共同生活,而是被寄養在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家,孩子的生父母每月按時支付了撫育費,此時,繼父或者繼母可以不再支付撫養費。

    自然,繼父或者繼母年邁體衰時,孩子也不再對之承擔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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