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心沒有標準,因為孝心是每個兒女對自己長輩的一種愛,尊重,要是加上“標準”的話,那就更談不上孝了,孝是發自內心的愛,孝心的定義就是自己的父母生活開心,安心,舒心,這是最好的孝心,因為父母的愛發自內心的,無求回報的,最無私的.孝順孝順,孝和順是不一樣的,順是順從父母,做父母希望做的,而孝是做自己認為對父母好的,自己認為父母需要的,其實也就是尊敬老人,贍養老人,讓他們過更好的生活,在物質上精神上都儘可能的幸福。古今孝順最大的不同在於,古代的孝順是封建法制下面一種產物,有合理的一面,但也有非常不合理的一面。背後有著男尊女卑、君權為上的裡面存在。現在主要就是單講家庭之間的了,而且婦女地位提高了。對比古今孝順 孝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別人與禽獸的標誌。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中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歷史產物。從秦漢開始,中國就建立了多民族統一的大國,建成它並維護它要有兩條保證。第一條,要保證對廣土眾民的大國高度集權的有效統治;第二條,要使生活在最基層的個體農民,安居樂業,從事生產。高度集中的政權與極端分散的農民雙方要互相配合,減少對立,在統一的國家協調下,才能從事大規模跨地區的工業建設、文化建設,防止內戰,抵禦外患,救災防災。個體農民從中受到實惠,則天下太平。農業生產是中國古代社會根據自然環境的合理選擇。家庭是中國古代一家一戶的基層生產組織,從而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小農生產的家庭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國家有保護小農的責任。“國”與“家”的關係協調的好,則天下治,反之則亂。保證實現國家、君主有效統治的最高原則是“忠”;鞏固基層社會秩序,增加鄉黨鄰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則是“孝”。中國古代社會最基本細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較,孝比忠更基本。《十三經》中的《孝經》把孝當作天經地義的最高準則。後來北宋的張載作《西銘》,在《孝經》的基礎上,融忠孝為一體,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把倫理學、政治學、心性論、本體論組成一個完整的孝的體系。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價值觀的共識,起了積極作用,功不可沒。“五四”以來,有些學者沒有歷史地對待孝這一社會現象和行為,出於反對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說成罪惡之源,是不對的,因為它不符合歷史實際。孝道是古代社會歷史的產物,不能看作是古代聖人想出來專門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古代農業社會,政府重道德倫理,體恤天下為人父母之心懷,所以有“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孝道貫穿始終,父母在世時要孝順,亡故後常思念父母的養育恩德,為子女做榜樣固有“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訓條。子女剛出生時父母日夜守護,任勞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後對父母要“晨昏定省”。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體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無不是父母”。 進入現代社會,中國社會結構正在轉型過程中,社會老齡化現象對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課題。中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現大量獨生子女。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新型家庭一對夫婦要照顧兩對父母,傳統觀念規定的某些孝道行為規範,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難以照辦。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無論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著安全港灣的作用。今天對孝道的理解和詮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新形勢,幾千年來以家庭為基礎培育起來的、深入到千家萬戶的傳統觀念,需要從理論到實踐進行再認識。這一課題關係社會長治久安,更關係到民族興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時日,深入研究,必有豐厚的成績。
孝心沒有標準,因為孝心是每個兒女對自己長輩的一種愛,尊重,要是加上“標準”的話,那就更談不上孝了,孝是發自內心的愛,孝心的定義就是自己的父母生活開心,安心,舒心,這是最好的孝心,因為父母的愛發自內心的,無求回報的,最無私的.孝順孝順,孝和順是不一樣的,順是順從父母,做父母希望做的,而孝是做自己認為對父母好的,自己認為父母需要的,其實也就是尊敬老人,贍養老人,讓他們過更好的生活,在物質上精神上都儘可能的幸福。古今孝順最大的不同在於,古代的孝順是封建法制下面一種產物,有合理的一面,但也有非常不合理的一面。背後有著男尊女卑、君權為上的裡面存在。現在主要就是單講家庭之間的了,而且婦女地位提高了。對比古今孝順 孝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別人與禽獸的標誌。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中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歷史產物。從秦漢開始,中國就建立了多民族統一的大國,建成它並維護它要有兩條保證。第一條,要保證對廣土眾民的大國高度集權的有效統治;第二條,要使生活在最基層的個體農民,安居樂業,從事生產。高度集中的政權與極端分散的農民雙方要互相配合,減少對立,在統一的國家協調下,才能從事大規模跨地區的工業建設、文化建設,防止內戰,抵禦外患,救災防災。個體農民從中受到實惠,則天下太平。農業生產是中國古代社會根據自然環境的合理選擇。家庭是中國古代一家一戶的基層生產組織,從而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小農生產的家庭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國家有保護小農的責任。“國”與“家”的關係協調的好,則天下治,反之則亂。保證實現國家、君主有效統治的最高原則是“忠”;鞏固基層社會秩序,增加鄉黨鄰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則是“孝”。中國古代社會最基本細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較,孝比忠更基本。《十三經》中的《孝經》把孝當作天經地義的最高準則。後來北宋的張載作《西銘》,在《孝經》的基礎上,融忠孝為一體,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把倫理學、政治學、心性論、本體論組成一個完整的孝的體系。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價值觀的共識,起了積極作用,功不可沒。“五四”以來,有些學者沒有歷史地對待孝這一社會現象和行為,出於反對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說成罪惡之源,是不對的,因為它不符合歷史實際。孝道是古代社會歷史的產物,不能看作是古代聖人想出來專門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古代農業社會,政府重道德倫理,體恤天下為人父母之心懷,所以有“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孝道貫穿始終,父母在世時要孝順,亡故後常思念父母的養育恩德,為子女做榜樣固有“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訓條。子女剛出生時父母日夜守護,任勞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後對父母要“晨昏定省”。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體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無不是父母”。 進入現代社會,中國社會結構正在轉型過程中,社會老齡化現象對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課題。中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現大量獨生子女。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新型家庭一對夫婦要照顧兩對父母,傳統觀念規定的某些孝道行為規範,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難以照辦。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無論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著安全港灣的作用。今天對孝道的理解和詮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新形勢,幾千年來以家庭為基礎培育起來的、深入到千家萬戶的傳統觀念,需要從理論到實踐進行再認識。這一課題關係社會長治久安,更關係到民族興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時日,深入研究,必有豐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