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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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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書讀即安
人民日報,新華書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解放軍報……,符不符合法律規定?都是毛主席手書。所以感覺這問題提的有點怪,照這麼說的話全國各種名稱用繁體字寫的都得改掉,因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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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順海一德州律師
商標 Logo可以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文字包括簡體字繁字繁體字,所以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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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降版
東子字繁體不是中國字嗎?
符不符合法律問律師
還有,如果誰回答繁體字不符合中國法律,那麼你就不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
這問題有多陰險?倒也符合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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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JJTAfei
用繁體字一點問題都沒有,我們所說的中文其實就是繁體字,所說的話其實也是文言文,民國以後“字”和“文”慢慢與日文中和以後,才出現了我們現在的簡體字和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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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爺叔林永康
不但使用繁體字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同時中文字應從左往右,不可以從右往左。但是東方航空飛機標誌一邊是“東方航空”,另一邊是“空航方東”。搞出怎麼個怪胎,明顯不符合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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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百谷王AAA
符合國家語言文字法規定,肯定合法!繁體字,中國臺灣省人講叫正體字,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華人民族、文化認同的紐帶,理應發揚光大!
現在應加強立法,在學生和國民中加強繁體字教學,加深對中國歷史和傳統文化學習,促進中華民族振興和國家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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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德肅釆
使不使用繁體字法律沒規定,但是人可以決定。當年廣州火車站用了名書法家“廣州站”繁體字,不知道哪個領導硬說不可以,只能換成簡化字(難以相信這是所謂改革開放前沿城市)。
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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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何軍4980
做為logo應該是可以用。但是好多人沒有注意,中國有個標準化委員會,舊的繁體字已經不允許使用了,真是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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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山雜草
首先明確答案:“東方航空”的東字使用繁體字是違法的。
語言文字是一種交流工具,但是,語言和文字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果各方在交流過程中任意使用不同形式的語言文字,對方就無法理解,導致語言文字失去它的使用價值。
政府推廣普通話和簡體字的目的就是減少不同形式的語言文字帶來的交流障礙,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全體囯民和社團都有義務使用普通話和簡體字,特別是在官方檔案、公共場所、公用交通工具等使用頻率很高的檔案、場所、工具,是要強制使用的,民間的使用方式就是雙方約定。某些跨時代的“東西”就只能慢慢地去改變它們。“東方航空”是半官方社團,又事關公用交通工具,它的“東”字使用繁體字不僅增加了人民的交流難度,也是藐視法令和政府的行為,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到法院跑一趟,立刻就能解決問題,也是公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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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個中國人
《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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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萬蒸巖
繁體字在我們(大陸)日常生活中早已拋棄了尤其在教科書中基本消失,它早己被簡化字所取代,簡化字的出現方便與消滅文盲增加了廣大華人識字率做出巨大貢獻,大陸官方釋出均以簡化字,簡化學早己深入人心己無法改變這也是社會進步必然必須的真實寫照!關於繁體字與簡體字混合而用有帶不邪不類的感覺個心嫌疑但並不違反政府也沒這檔案,儘管我們生活在簡化字時代但我們不難發現在城市廣告與商標註冊中偶而有繁體夾在裡面,儘管繁體字己成為歷史但這是中華文明古老根基是一兩下子丟並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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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ing131424770
康熙字典都是繁體字,出版商違法了嗎?怎樣不出版簡體字的康熙字典呢?!有些人很激進!很無聊!很空虛!很無知!看看偉人的“為人民服務”,“解放軍報”,“向雷鋒同志學習”是怎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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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球迷紅旗
繁體字到現在為止,國家也沒有明令禁止廢除使用,而且我個人認為隨著教育的普及,除了簡體漢字以外,繁體字應當作為一種選修或者興趣出現,允許其合法的存在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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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葉宇宙
繁體也是正規的文字,有哪條法律說明大陸廢棄繁體字了嗎?只是規範文字推行簡體字,你想用繁體就用繁體,想用簡體就用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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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那年-初見
寫繁體違法,第一次聽說。中國內地有很多地方的車站、機場標識都是繁體字,也沒聽說違法啊
上圖:漢中城固機場
上圖:長株潭城際鐵路 長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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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真的搞不懂,他們為什麼不用14億人口都通用的簡體字,學著港臺使用起繁體字來,為什麼?國家的法律可以不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