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換填需要做壓實度檢測,在這之前還需要做土樣的擊實試驗。
根據土樣的型別,採取灌沙,灌水或環刀的試驗方法,每個單位工程不得少於三點,1000平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米至少應有一點,3000平米以上的,每300平米至少有一點,每個獨立柱基礎下面至少有一點,基槽每20延米有一點。
一、取樣數量
土樣取樣數量,應依據現行國家標準及所屬行業或地區現行標準執行。
(一)依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和《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02)取樣在壓實填土的過程中,應分層取樣檢驗土的幹密度和含水量。每 50-100m2面積內應有一個檢驗點,根據檢驗結果求得壓實係數。(環刀法)
(二)依據《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02)取樣
當取土樣檢驗墊層的質量時,對大基坑每50-100m2應不少於1個檢驗點;對基槽每10-20m應不少於1個點;每單獨柱基應不少於1個點。(環刀法)
1、整片墊層
(1)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30-50m2佈置一個;貫入法為10-15m2佈置一個。
(2)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50-100m2佈置一個;貫入法為20-30m2佈置一個。
2、條形基礎下墊層
(1)參照整片墊層要求。
(2)環刀法每20m至少佈置一個;貫入法每5m至少佈置一個。
3、單獨基礎下墊層
(2)每個單獨基礎下墊層不少於兩個測點。
(四)依據《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08-225-1997)取樣
土路基、石灰土墊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一組,每組3點。(環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檢測頻率:每100m測2點。(環刀法)
砂礫、碎石墊層、三渣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環刀法)
進出口斜坡土基檢測頻率:每個測1點。(環刀法)
(五)依據《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08-220-1996)取樣
溝槽覆土、溝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頂以上500內檢測頻率:兩井之間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環刀法)
(六)依據《市政橋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J08-228-1997)取樣
基坑填土的檢測頻率:每座墩、臺或每倉駁岸、防汛牆,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
二、取樣須知
1、採取的土樣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樣量應能滿足試驗的需要。
2、鑑於基礎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擾動土,在按設計要求及所定的測點處,每層應按要求夯實,採用環刀取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現場取樣必須是在見證人監督下,由取樣人員按要求在測點處取樣,而取樣、見證人員,必須透過資格考核。
(2)取樣時應使環刀在測點處垂直而下,並應在夯實層2/3處取樣。
(3)取樣時應注意免使土樣受到外力作用,環刀內應充滿土樣,如果環刀內土樣不足,應將同類土樣補足。
(4)儘量使土樣受最低程度的擾動,並使土樣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狀土測試情況,除土樣儘可能免受擾動外,還應注意保持土樣的
一般的換填需要做壓實度檢測,在這之前還需要做土樣的擊實試驗。
根據土樣的型別,採取灌沙,灌水或環刀的試驗方法,每個單位工程不得少於三點,1000平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米至少應有一點,3000平米以上的,每300平米至少有一點,每個獨立柱基礎下面至少有一點,基槽每20延米有一點。
一、取樣數量
土樣取樣數量,應依據現行國家標準及所屬行業或地區現行標準執行。
(一)依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和《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02)取樣在壓實填土的過程中,應分層取樣檢驗土的幹密度和含水量。每 50-100m2面積內應有一個檢驗點,根據檢驗結果求得壓實係數。(環刀法)
(二)依據《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02)取樣
當取土樣檢驗墊層的質量時,對大基坑每50-100m2應不少於1個檢驗點;對基槽每10-20m應不少於1個點;每單獨柱基應不少於1個點。(環刀法)
1、整片墊層
(1)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30-50m2佈置一個;貫入法為10-15m2佈置一個。
(2)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50-100m2佈置一個;貫入法為20-30m2佈置一個。
2、條形基礎下墊層
(1)參照整片墊層要求。
(2)環刀法每20m至少佈置一個;貫入法每5m至少佈置一個。
3、單獨基礎下墊層
(1)參照整片墊層要求。
(2)每個單獨基礎下墊層不少於兩個測點。
(四)依據《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08-225-1997)取樣
土路基、石灰土墊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一組,每組3點。(環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檢測頻率:每100m測2點。(環刀法)
砂礫、碎石墊層、三渣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環刀法)
進出口斜坡土基檢測頻率:每個測1點。(環刀法)
(五)依據《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08-220-1996)取樣
溝槽覆土、溝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頂以上500內檢測頻率:兩井之間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環刀法)
(六)依據《市政橋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J08-228-1997)取樣
基坑填土的檢測頻率:每座墩、臺或每倉駁岸、防汛牆,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
二、取樣須知
1、採取的土樣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樣量應能滿足試驗的需要。
2、鑑於基礎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擾動土,在按設計要求及所定的測點處,每層應按要求夯實,採用環刀取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現場取樣必須是在見證人監督下,由取樣人員按要求在測點處取樣,而取樣、見證人員,必須透過資格考核。
(2)取樣時應使環刀在測點處垂直而下,並應在夯實層2/3處取樣。
(3)取樣時應注意免使土樣受到外力作用,環刀內應充滿土樣,如果環刀內土樣不足,應將同類土樣補足。
(4)儘量使土樣受最低程度的擾動,並使土樣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狀土測試情況,除土樣儘可能免受擾動外,還應注意保持土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