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襲警罪
主要內容是:使用暴力,包括使用管制刀具、槍支等手段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構成此罪。
二、冒名頂替罪
主要內容是: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構成此罪。
三、高空拋物罪
主要內容是: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四、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主要內容是: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構成此罪。
五、催收非法債務罪
主要內容是: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六、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主要內容是: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七、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八、妨害安全駕駛罪
主要內容是: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構成此罪。
九、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妨害藥品管理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藥品管理法規,具有下列情形:(一)生產、銷售禁止使用的藥品;(二)未取得藥品批准檔案而生產、進口或進行銷售;(三)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資料、樣品或者其他欺騙手段;(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如有以上情形,同時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構成此罪。
十一、危險作業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一)關閉、破壞監控、報警等設施,或者篡改、隱瞞相關資料;(二)被責令採取排除危險等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三)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危險生產作業。如有以上情形,同時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構成此罪。
十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
主要內容是: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構成此罪。
十三、非法採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集中國人類遺傳資源或者非法運送、郵寄、攜帶中國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境,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四、非法植入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罪
主要內容是:將基因編輯、克隆的人類胚胎植入人體或者動物體內,或者將基因編輯、克隆的動物胚胎植入人體內,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五、破壞自然保護地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構成此罪。
十六、妨害興奮劑管理罪
主要內容是:引誘、教唆、欺騙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參加國內、國際重大體育競賽,或者明知運動員參加上述競賽而向其提供興奮劑,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一、襲警罪
主要內容是:使用暴力,包括使用管制刀具、槍支等手段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構成此罪。
二、冒名頂替罪
主要內容是: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構成此罪。
三、高空拋物罪
主要內容是: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四、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主要內容是: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構成此罪。
五、催收非法債務罪
主要內容是: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六、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主要內容是: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七、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八、妨害安全駕駛罪
主要內容是: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構成此罪。
九、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妨害藥品管理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藥品管理法規,具有下列情形:(一)生產、銷售禁止使用的藥品;(二)未取得藥品批准檔案而生產、進口或進行銷售;(三)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資料、樣品或者其他欺騙手段;(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如有以上情形,同時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構成此罪。
十一、危險作業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一)關閉、破壞監控、報警等設施,或者篡改、隱瞞相關資料;(二)被責令採取排除危險等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三)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危險生產作業。如有以上情形,同時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構成此罪。
十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
主要內容是: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構成此罪。
十三、非法採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集中國人類遺傳資源或者非法運送、郵寄、攜帶中國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境,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四、非法植入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罪
主要內容是:將基因編輯、克隆的人類胚胎植入人體或者動物體內,或者將基因編輯、克隆的動物胚胎植入人體內,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十五、破壞自然保護地罪
主要內容是: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構成此罪。
十六、妨害興奮劑管理罪
主要內容是:引誘、教唆、欺騙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參加國內、國際重大體育競賽,或者明知運動員參加上述競賽而向其提供興奮劑,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