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要籤合同想必大家都知道,但你是否真正關注過購車合同裡都寫了些什麼內容呢?我們買車籤的合同都是4S店拿出來的格式文字,所謂格式文字就是合同的大框架已經擬定好,籤合同的時候要做的就是填充購車人資訊、車型資訊和價格等不同的資訊。
但你是否想過一點?
既然合同是4S店提供的,那麼經銷商對於合同的條款肯定是經過非常仔細的斟酌,也就是說合同肯定是更偏袒經銷商。所以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的時候,勢必要擦亮眼睛,對於合同的每一條款詳細斟酌,而不是粗略一看便草草簽約。
比如昨天大餅和大家談到的一位車友因為提到庫存車的事和4S店鬧得很不愉快,而從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看,4S店並無過失,而國家標準對於庫存車也沒有明確的定義。這個時候維權就變得非常的困難。
但如果在當時的合同中能夠註明:
“所提供車輛應該是XX年XX月後生產”這樣的備註條款,那麼顯然也就沒有現在的煩惱了。
此外這份所謂的“車輛預付款協議”還有不小的瑕疵,比如第2條,如果消費者違約不退預付款,經銷商違約則退還預付款。這顯然是有失公平的,經銷商違約僅需退還預付款而無需承擔額外的責任,那對於經銷商有何約束力?
大餅藉此機會,今天就來和大家談談,買車籤合同的時候,都應該註明哪些內容。
1、車輛的型號、顏色必須寫清楚
所定車輛的型號必須完整的寫清楚,而不能使用隨意性的簡稱,比如“自動擋高配”寫這樣的型號就會留下很大的隱患,具體型號名稱可以參考廠商的配置手冊。
顏色也必須寫清楚,顏色的名稱也是參考廠商的配置手冊,而不要自己想當然的去描述顏色的名稱。
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後也應該保留一份廠家的配置手冊,方便提車的時候進行查驗。
2、價格必須寫清楚
提車價格是多少?究竟是裸車價還是包牌價?帶不帶保險?哪家保險?保險的額度是多少?
此外是貸款還是全款也必須寫清楚,大餅的一個朋友買二手車到時候就遇到了這樣的陷阱,談好的價格要提車的時候,車商冒出一句“這個是貸款的價格,全款提車加10000”。
3、都有什麼贈品,什麼級別的贈品
腳墊、貼膜什麼的因品牌而異價格差別非常大,比如銷售答應贈送3M的貼膜,那就要註明是3M牌的,還有是全車窗貼膜還是隻有前風擋貼膜?
如果送導航的話,是原廠配件還是副廠件?
4、提車日期
“預計1周內提車”,這樣的提車日期就是屁話,什麼叫預計?如果預計錯誤了呢?
提車日期應該精確到哪一天,而且要附帶延遲提車的賠償責任,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這樣的:
約定XX年XX月XX日前提車,經銷商不能按時提供車輛的話,每延遲1日需賠償消費者XX元,延時超過XX日,消費者有權直接解除合同,經銷商應雙倍返還定金並按延遲天數賠償額外的違約金。
5、對於車況的描述
什麼“良好”、“符合要求”也都是屁話,怎麼樣算符合要求?符合誰的要求?是不是良好又怎麼衡量?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這樣的:
車身漆面劃痕不能超過XX處;
車身覆蓋件不能有凹陷;
表顯里程不超過XX公里;
車輛生產日期不早於XX年XX月;
6、對於違約責任的描述不能含糊
正如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那份協議,違約責任明顯偏袒經銷商,而違約責任的描述既要公平又不能含糊,這樣對於雙方才有約束力,比如經銷商違約不是僅僅退定金而至少應該是雙倍返還。
買車要籤合同想必大家都知道,但你是否真正關注過購車合同裡都寫了些什麼內容呢?我們買車籤的合同都是4S店拿出來的格式文字,所謂格式文字就是合同的大框架已經擬定好,籤合同的時候要做的就是填充購車人資訊、車型資訊和價格等不同的資訊。
但你是否想過一點?
既然合同是4S店提供的,那麼經銷商對於合同的條款肯定是經過非常仔細的斟酌,也就是說合同肯定是更偏袒經銷商。所以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的時候,勢必要擦亮眼睛,對於合同的每一條款詳細斟酌,而不是粗略一看便草草簽約。
比如昨天大餅和大家談到的一位車友因為提到庫存車的事和4S店鬧得很不愉快,而從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看,4S店並無過失,而國家標準對於庫存車也沒有明確的定義。這個時候維權就變得非常的困難。
但如果在當時的合同中能夠註明:
“所提供車輛應該是XX年XX月後生產”這樣的備註條款,那麼顯然也就沒有現在的煩惱了。
此外這份所謂的“車輛預付款協議”還有不小的瑕疵,比如第2條,如果消費者違約不退預付款,經銷商違約則退還預付款。這顯然是有失公平的,經銷商違約僅需退還預付款而無需承擔額外的責任,那對於經銷商有何約束力?
大餅藉此機會,今天就來和大家談談,買車籤合同的時候,都應該註明哪些內容。
1、車輛的型號、顏色必須寫清楚
所定車輛的型號必須完整的寫清楚,而不能使用隨意性的簡稱,比如“自動擋高配”寫這樣的型號就會留下很大的隱患,具體型號名稱可以參考廠商的配置手冊。
顏色也必須寫清楚,顏色的名稱也是參考廠商的配置手冊,而不要自己想當然的去描述顏色的名稱。
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後也應該保留一份廠家的配置手冊,方便提車的時候進行查驗。
2、價格必須寫清楚
提車價格是多少?究竟是裸車價還是包牌價?帶不帶保險?哪家保險?保險的額度是多少?
此外是貸款還是全款也必須寫清楚,大餅的一個朋友買二手車到時候就遇到了這樣的陷阱,談好的價格要提車的時候,車商冒出一句“這個是貸款的價格,全款提車加10000”。
3、都有什麼贈品,什麼級別的贈品
腳墊、貼膜什麼的因品牌而異價格差別非常大,比如銷售答應贈送3M的貼膜,那就要註明是3M牌的,還有是全車窗貼膜還是隻有前風擋貼膜?
如果送導航的話,是原廠配件還是副廠件?
4、提車日期
“預計1周內提車”,這樣的提車日期就是屁話,什麼叫預計?如果預計錯誤了呢?
提車日期應該精確到哪一天,而且要附帶延遲提車的賠償責任,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這樣的:
約定XX年XX月XX日前提車,經銷商不能按時提供車輛的話,每延遲1日需賠償消費者XX元,延時超過XX日,消費者有權直接解除合同,經銷商應雙倍返還定金並按延遲天數賠償額外的違約金。
5、對於車況的描述
什麼“良好”、“符合要求”也都是屁話,怎麼樣算符合要求?符合誰的要求?是不是良好又怎麼衡量?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這樣的:
車身漆面劃痕不能超過XX處;
車身覆蓋件不能有凹陷;
表顯里程不超過XX公里;
車輛生產日期不早於XX年XX月;
6、對於違約責任的描述不能含糊
正如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那份協議,違約責任明顯偏袒經銷商,而違約責任的描述既要公平又不能含糊,這樣對於雙方才有約束力,比如經銷商違約不是僅僅退定金而至少應該是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