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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冷胡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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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銳眼說小區
這個本身就是偽命題。
既然想著取消物業管理了,怎麼還要想著還要管理服務,還想讓業主滿意呢?
題主的意思當然明白,意思是取消物業公司對小區的承接,又用其它的方式,找人用人來對小區進行管理服務。那麼,後面的方式難道不是小區物業管理嗎?一樣的性質呢,只不過,前一種是有一個公司來管理著、安排著相關人員的工作,後一種是由小區的相關人員來給小區新引進的管理人員也好、服務人員也好,來安排他們的工作。
有的人說,居民小區取消物業公司的承接服務管理,行不通。也有的人就是不認這個邪。其實,就本人的經歷來說,其實哪種方式都是可以行得通的,關鍵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何為具體問題?
就是要看小區的規模、人員構成,小型、微型單純型小區,是可以不要物業公司的,由業主或者業委會找幾個人來,把這幾個的工作、職責安排好就行了,時不時檢查一下,總結一下,都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中型、大型小區,還有特種裝置如電梯、二次加壓供水、消防控制系統等,那麼,要想取消物業公司的管理,而是要由業主自己找人來管理,或者自己來管理,那麼,可以這樣說,那會麻煩不斷的。
再說了,業主自己找人來管理,不又陷入了他人管理服務的迴圈老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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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輝物業等於盡毀汙業
業主自己成立業委會,自己管理。
保潔有家政公司,安保有保安公司,裝置有裝置公司,綠化有綠化公司~
要物業有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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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皇帝的後裔
只要有人員居住的小區,物業就不可能取消!
生活環境中需要的各種便利、住宅中各種科技產品的投入使用,小區居住環境各種因子的構成,決定小區服務離不開物業!只不過是物業公司存在的方式不同!
打個比方,就是自家的生活瑣事自己處理、幹活的人也可以認為在給自己家提供物業服務,別說是還有公共場合清掃、公共設施需要的維護了!
擺脫物業服務,在城市生活環境中不現實,沒有物業的小區,居住環境更差。只求對物業公司服務監督到位、或者是更換信譽好、素質高的物業服務給業主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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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狼129828566
你提的問題說明你真不懂管理。首先,你說的“物業”是指什麼?城市住宅小區存在著公共事務,即保潔與綠化、公共設施執行與維護、小區制度執行與秩序的維持。這些小區公共事務統稱為小區物業工作,簡稱物業。你取消物業,你所在的小區會成為什麼樣你自己清楚得很。國務院頒佈《物業管理條例》明確小區的物業工作由小區全體業主承擔,你取消物業想把它甩給誰?小區物業工作要麼身體力行自己幹,要麼自己掏錢顧請物業公司幹,二者必居其一。小區物業服務工作總有一些人不滿,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不願掏錢,不管請不請物業公司來服務,對小區物業工作中產生的費用視而不見,何況僱人打理的費用。二是不願受小區制度的制約和小區秩序管束。想要讓全體業主滿意做不到,因為無論業委會還是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物業工作,就有人不滿意。所以沒有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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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醉太平II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份子,希望你要有法律法規的觀念。
小區物業管理是國家社會治理的一部分,不允許也不可能出現拉起一群人獨立為所欲為的空白點。必需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來執行啊。
某些人頭腦發熱,買了個房子,不想交物業費,就要指揮街道辦,讓它們來負責物業。這是不知道自己吃幾碗乾飯。
小區業主的一切物業管理行為,事先都要看看國家的法律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對於物業工作的方針是:政府監管,業主自治和專業化管理相結合。
物業管理工作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下面是有關法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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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喀晨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物業都取消了,人只能住野外,好一點的住樹上山頂洞,但這樣也算物業,也會取消,只能住野外,物業服務公司即使不取消,給什麼服務去?!還談什麼管理服務?還有什麼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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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涼拌饅頭哥
這個還是因地制宜吧,不能說取消都取消,找適合自己小區的管理模式,是要重新選聘新物業還是小區自制還是原來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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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繼續效力
只要是要交錢,對不交錢的人沒有剛性約束,就總會有人不滿意!就像交費一樣,如果不交稅還不用承擔什麼責任和後果,大家肯定都不願意交!坐火車有逃票的、有偷電、偷水的,說心裡話,他們會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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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avin110794977
物業管理條例解釋的很清楚。你學習了嗎?
首先,你認可,你的房產是需要維護的嗎?
第二,你認可這些維護,收費嗎?
第三小區,作為社群的一分子,需要接受社群的指導嗎?
回覆列表
取消了物業公司的管理後,首先要確定誰來當“接盤俠”管理小區物業事務。另一個任何一個小區要想達到業主全部滿意是天方夜譚,不可能的事。就是小區物業實行全免費也達不到。
小區如果是沒有了物業公司管理,一種情況是向著惡性迴圈的方向急速發展。另一種情況是由小區一幫熱心公益的人組成臨時管理隊伍,收取一定的物業費加小區公共收益費,低標準執行。但是一旦小區發生了大的公益設施問題,需要業主攤錢維修時也是個頭疼的事。如西安市一個小區趕走了物業公司,由業主委員會自治,眼前收費低了多數人高興,但面臨著小區消防裝置老化缺失/電為線路老化等需要更新,預算下來需近200萬元資金,成了大難題,攤不下去。業主委員會看到幹不成事,也散夥了。結果是垃圾沒有人清理,電水管線壞了沒有人修,門衛無人把守,了小區變成了“龍鬚溝”,髒亂不堪。
市場經濟社會,街道辦社群不承擔小區的物業具體管理職能,大不了實在看不過眼了把垃圾堆清理一下。
小區大亂之後,用髒亂差教訓了才有可能達到統一意見而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