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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口口聲聲的說愛你,卻不願和你領證結婚時,你還相信對方所謂的愛嗎?當一個人認為結婚證不過是一張紙時,婚姻又何足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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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方已是故鄉

    想起瞿穎和張亞東的愛情,兩人相愛十一年、同居十一年,瞿穎幻想的豪華婚禮,在浪子才子所謂愛的面前,一張紙不如愛重要。

    浪子幫他打造了一張《加速度》的唱片,所有的愛都在歌裡展示,當所有的激情在日漸平凡的日子裡消磨dai盡,十一年的日夜相對,換來各自江湖,老死不相往來。

    人生有幾個十一年?女人消耗掉了青春,等來了分手,才子從來都不缺佳人,沒有那張紙,他的財產與你有關係嗎?

    分手之後女人失去了青春,失去了人生事業最好的發展時期,得到滿臉滄桑、油膩的中年,還有痛苦的回憶。

  • 2 # 心願若荷

    回答這個題目,我先不說我的觀點,先來講講發生在我父母身上的故事。 前幾天,父母從三亞過冬回來,準備清明節回趟老家掃墓,順便回去給老家已賣掉的房子辦過戶手續。母親告訴我,房子過戶還得要他老倆的結婚證,可她和父親根本就沒有結婚證。我聽到這話,驚訝得張大了嘴巴。長這麼大,我還頭一次知道父母當年結婚竟然沒領證!我和母親開玩笑說:“老媽,原來你和老爸同居了一輩子呀!”母親白我一眼說:“什麼同居?我和你爸可不是隨隨便便的人,我們這輩人很多都這樣,村裡當時給開了張證明,就算結婚了,那個證明早就不知道丟哪了,沒有辦過結婚證,我們不是也好好過了一輩子嗎?”

    我笑笑,不置可否。在父母那個年代,婚姻不是靠一紙婚書來維繫的,而是靠彼此心的承諾來支撐的!有沒有證書,對我們的父輩來說根本不重要,因為他們從一起生活的那天起,就從來沒想過要分開。那年月,沒領證的人多了,只要有家人和同事朋友的共同見證,那就是正兒八經地結婚。別人都吃過你的喜糖了,也看到你們拜過堂了,這不就是結婚嗎?這不就是承諾嗎?要是再分開,那不丟死個人嗎?他們也有爭吵,也有過很多意見分歧,但在他們眼裡那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哪對夫妻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嗎?至於為了屁大點事鬧離婚嗎?有了家,有了娃,就是一輩子的承諾,再難也要一起扛,再有委屈也要嚥進肚子裡,只為了那份責任和尊嚴。我們的父輩,就是這麼可愛!時代在變遷,父母這輩人的感情和婚姻觀,已經與現代的人有很大不同!我們當然不贊成他們對於法律的淡薄,畢竟如果出了意外,這樣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如果兩個人感情穩定,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領證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這也是一種莊嚴的儀式,我們應該也必須履行這樣的手續,讓雙方的婚姻更真實有效。有了這紙婚書,能讓彼此更懂得珍惜!有了這紙婚書,能讓彼此知道婚姻絕不是兒戲! 然而,婚姻正如父輩們所言,靠的不僅僅是一紙婚書作為承諾,而是靠實實在在的責任和擔當!

    如今的社會,頭天領證第二天扯證的已不再是新聞,閃婚閃離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在這些人看來,結婚證又能代表什麼呢? 我不想再去多加評論,只想把我對這個題目的回答作為結束語:結婚證對於每個人來說,都不是可有可無,如果你們彼此相愛,必須要履行這樣的手續。時代不同,我們不能用父輩的方式作為不願領證的藉口。如果兩個人中有一方不願領證,那隻能代表他對你們的婚姻沒有信心,或者說他不夠愛你。同時,你也要睜大眼睛,不要被一時的花言巧語所迷惑,領了證,也並不代表你們的婚姻就進入保險箱,萬無一失。這需要你在婚前看清這個人的品行,看他值不值得你託付一生。婚姻是一場漫長修行,只有懂得婚姻的真諦,用愛去理解、包容;用責任扛起重擔,拒絕誘惑,才是對彼此對真的承諾!

  • 3 # 依爾山泉

    愛情最終目的是走進婚姻,一切不以婚姻為目的的愛情都是耍流氓。真正的愛情不僅是情愛和性愛的完美結合,更是雙方必須擔當的責任和付出,是彼此一生的承諾!這種承諾的體現方式就包括結婚證,一個連結婚證都不敢領的人所謂的愛情能是真的?這種人需要的只是對方能給與自己性愛的滿足,他(她)不想付出,沒有擔當,更談不上一生一世的守護,這樣的愛情是自私的帶有欺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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