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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格826

    職場中什麼把柄是致命的?人在職場如在江湖,有些錯能犯,有些錯犯了讓人抓住把柄,覺得不可原諒,就可能付出一生的代價。那麼,哪些錯容易留下把柄不能犯呢?我給大家舉幾個例子。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時候,我被省公司借調,幫助工作了三年多的時間,就聽到或見到了一些這方面的例項:

    一、違反職業禁忌和規矩。公司辦公室有一個年輕的秘書小孟,當時不過二十三、四歲,據說是省公司一位領導到市級分公司調研時,看中的一名年輕幹部。小夥子聰明幹練、頭腦活絡,辦事幹淨利落。不僅領導們喜歡他,各部門、各地市分公司的老總們有事沒事也願意和他說說話、拉拉近乎。他剛調入省公司,領導把他安排在辦公室鍛鍊,主要工作是給領導們傳遞一下檔案、包括公司各位領導們辦公室的管理、文件的歸集分發等等。在他進入省公司工作一年多以後,一段時間領導們發現,單位的小道訊息傳播特別多、特別快,公司高層研究的重大事項,比如人事調整、任免等,下面很快就傳播開了;有些敏感的事情,甚至哪個領導什麼態度、什麼意見,當事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領導懷疑有人故意洩密,查來查去查到了小孟的頭上。原來,一些有心人知道小孟能獲取一些內幕資訊,在公司黨委召開重要會議後,就設法和他探聽會議內容,他就利用管理領導辦公室的便利,檢視領導們的會議記錄。這是犯了領導們的大忌了,最後讓他辭職另謀出路去了。

    二、一不如意就玩陰招、洩私憤。公司財務部老總大李,已進入公司高管後備人才庫,96年的時候有一次晉升機會,但後來上級總公司從外省調來了一名副總,這讓大李倍受打擊,他認為這是領導沒有盡力向上級去爭取,再想想平時與主要領導的一些矛盾與摩擦,就更認定是主要領導不想重用他。這時他想到公司為了新建辦公樓和為員工購買宿舍樓,截留了三千多萬資金打入帳外帳,這件事如果捅出來,主要領導肯定要承擔責任。於是,他一封匿名信寄到總公司。經總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公司班子集體承擔責任,主要領導向上級黨委做出深刻檢查。但給公司造成的直接影響是:統一購買宿舍樓的事徹底黃了;新辦公樓面積由三萬平降到二萬平。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時間不長全公司就都知道,是大李寫信告狀才把大家的好事攪黃了。大李這才意識到,這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他已經不可能在公司待下去了,時間不長就調走了。

    三、一朝得勢,目空一切,任性妄為。1997年的時候,省公司調整了一把手,新領導是從其他省調過來的。新領導有個特點,就是所有的指令,包括對副職安排工作,都是透過辦公室主任來傳達落實,這種工作方式在公司原來歷屆領導中是沒有過的,當然,這對辦公室主任也是智慧的考驗。但不幸的是,當時的辦公室主任大梁並沒有很好地去理解、消化這種新的工作方式,而是錯誤地認為,新領導對辦公室工作很重視,賦予了辦公室主任更大的權力。於是,大梁思想上開始膨脹,一把手安排的事情他去傳達、去督辦,有時即使不是一把手的意思,他也捎帶著一塊去辦。特別是在與其他副職領導的工作協調中 ,自身的位置擺不正,張口閉口就是主要領導怎麼說,很有些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味道,搞得其他副職領導心裡老大的不舒服。到後來,大梁再去和公司副職領導們協調工作的時候,他們都會反過來再去與主要領導溝通一下,這樣就會發現,大梁在傳達一把手的指令時,並不是原汁原味的,有些並非一把手的意思,是他個人夾雜的私貨。一來二去,不僅失去了一把手的信任,其他副職領導早就對他不耐煩了,自然誰也不希望他留在這個位置上,不到一年大梁就灰溜溜地轉到了一個無足輕重的崗位,雖說級別沒變,但基本上是放在了冷板凳上。

    所以,職場中不僅有許多明規則,更有許多潛規則,作為職場中人 ,既要遵守明規則,更要遵守潛規則,不能犯忌諱讓別人抓住把柄,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職業生涯順暢、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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