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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高興18

    萬萬不可以。因為道德不支援,法律不充許。從男方來看,這樣的男人就是有錢變壞,有錢任性,有錢耍流氓的表現。願傍這種男人的女人就是圖財愛富,水性楊花的簿情人,甚至是作風敗壞的風塵女。

  • 2 # 情解123

    法律不允許。但也很少人被定重婚罪。話說回來,男女平等時代,一個男人同時找幾個女人不累死才怪。你的女人在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不找別的男人那就對不起你有好幾個女人。皇帝家都看不住,醒醒吧。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

  • 3 # 在街角相遇

    我第一眼就看到了這個前提,表示很驚訝。女人自願?為什麼自願?因為有錢又未婚?作為一個接受傳統思想教育多年的90後來說,這無疑事讓我不能接受的。我不知道我該說什麼,是說 這些女人道德觀敗壞?價值觀崩塌?還是她們自己也把自己當作了商品,交易男人那些金錢與禮物。也可能是真愛?不介意男人擁有這麼多女友?這顯然是解釋不通的。但是既然是自願,那我們也不好評論什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每個有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們無權干涉。

    再說男人,未婚確實是沒有責任與義務在身,確實實至名歸得自由。但同時擁有多個女人,這顯然也是不妥的。雖說女孩自願,但她不懂事,咱大老爺們得懂。可能我的思想比較傳統,我認為一旦在一起了,我就得對她負責,而這裡的責任又是多方面的。對戀人得生活,心靈。一夫一妻已植入人心,穿花衣,戴綠帽 或給他人戴綠帽這種事不僅違背了倫理道德,也折磨了自己的良心,要堅決杜絕。

    所以,我的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愛情。

  • 4 # 王妃點亮生活

    未婚又有錢的男?你當然可以這麼任性了,因為都是女人主動巴結的你,互相之間,也沒有承認過和其中的某個女人是認可的男女關係,所以只能說這個男人對誰都是隻種愛昧關係,所以他才為所欲為!

    曖昧在中文字典裡是這樣描述的,立場和態度含糊,不明朗,不光明,見不得人,其實曖昧就是,彼此有感覺,然而,這種感覺不足以叫你們切切實實的發展一段正式的關係!

    彷彿他缺不了她,她也離不了他,你也放不下他,各有各的Sunny空氣和水分,曖昧比朋友再親一點,比情人遠一點,明白人生有太多的無奈,現實有太多的限制,明知道沒有可能,但又捨不得放手,有進一步的衝動,卻沒有進一步的勇氣,曖昧是一方永遠不說,另一方就永遠裝作不懂,於是一方永遠沉默,一方永遠裝傻!

    曖昧是他不是你的情人,但他又似乎比你的情人更關心你和了解你,曖昧是天冷感冒時,有一個會在晚上傳訊息特意提你服藥,叫你多穿點,蓋好被,早點睡的普通朋友,是半夜你睡不著,卻可以放心打電話給他聊天的人,曖昧是每當他提及他的另一半時,你會萬箭穿心,曖昧是你明明知道問他你的愛情問題會令他擔心,甚至會令他難過,但你除了他,卻不知道要問誰!

    有種甜津津同時又酸溜溜的感覺,往往從未開始,已叫人不安,患得患失,常常掙扎彼此關係,你怕透明化之後,你既得不到一個情人,卻又失去了一個他,見不到他時,你會掛念,見到的時候,你又會猜度?我是不是自作多情了,像兩人之間有層玻璃,無限透明與親近,但又一直到不了一起!

  • 5 # 潮人怪性125721474

    不可以,愛情是專一的,彼此付出的,既然彼此,就應該等於兩個人,不是大於,小於,只能是等於,我認為這個問題提的就有毛病,有錢,未婚的男人,在女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不可以找多個女人,前提是這女人是第一個被要告知的人,不然誰知道這是不是已經被這種情況覆蓋的產物,可能是第二個,第三個,簡單地說就是pao友,既然不存在感情,在現代社會這種情況是肯定有的,但我本人不提倡也不支援。

  • 6 # 何克裕

    有錢年長又未婚,

    多有情結在其身,

    東缽西缽各舔口,

    最後淑女失去神。

    女人也有善騙人,

    一個豬頭許多神,

    好多少女變老女,

    守著枯井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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