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7.4.3與7.4.1條7.4.3防煙樓梯間除應符合本規範第7.4.1條的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不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樓梯間應按本規範第9章的規定設定防煙或排煙設施,應按本規範第11章的規定設定消防應急照明設施;
2在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定防煙前室、開敞式陽臺或凹廊等。防煙前室可與消防電梯間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高層廠房以及高層倉庫不應小於10.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m2;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樓梯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5除樓梯間門和前室門外,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內牆上不應開設其它門窗洞口(住宅的樓梯間前室除外);
6樓梯間的首層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前室內,形成擴大的防煙前室,但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其它走道和房間隔開。
7.4.1疏散用的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間應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並宜靠外牆設定;
2樓梯間內不應設定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垃圾道;
3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礙物;
4樓梯間內不應敷設甲、乙、丙類液體管道;
5公共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
6居住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設定可燃氣體計量表。當住宅建築必須設定時,應採用金屬套管和設定切斷氣源的裝置等保護措施。
內容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7.4.3與7.4.1條7.4.3防煙樓梯間除應符合本規範第7.4.1條的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不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樓梯間應按本規範第9章的規定設定防煙或排煙設施,應按本規範第11章的規定設定消防應急照明設施;
2在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定防煙前室、開敞式陽臺或凹廊等。防煙前室可與消防電梯間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高層廠房以及高層倉庫不應小於10.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m2;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樓梯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5除樓梯間門和前室門外,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內牆上不應開設其它門窗洞口(住宅的樓梯間前室除外);
6樓梯間的首層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前室內,形成擴大的防煙前室,但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其它走道和房間隔開。
7.4.1疏散用的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間應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並宜靠外牆設定;
2樓梯間內不應設定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垃圾道;
3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礙物;
4樓梯間內不應敷設甲、乙、丙類液體管道;
5公共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
6居住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設定可燃氣體計量表。當住宅建築必須設定時,應採用金屬套管和設定切斷氣源的裝置等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