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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蒲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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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詩瑪芊
父母不是也是是@
我同意。按常理講,聖人和偉人都坦陳過自己有錯,咱們的父母豈無不是?但以孝道論,天下父母確無不是。
孝順二字,重點是後面那個順字,就是說要做孝子,必須先順從父母,父母說啥都點頭是是是,從這個角度看,天下父母當然無不是了。
那麼,家庭成員之間沒有黑白是非和對錯嗎?平輩之間還是有原則的,父子母子之間也存在原則問題,但不能講出來,要講究策略性、靈活性。
如果您和六十歲以下的父母意見不同,他們的意志對家庭建設尚起著決定作用,您不可當面反駁,先點頭稱是事後個別進行溝通,再次陳述自己主張,最後按您和父母三人的多數意見去實施為妥。
如果您的父母七十上下,他們會以過來人身份,向您提建議,時而會勸誡您,並不會強制您這樣做那樣做。這種情況下,您要全盤接受後再慢慢消化,合理的照做,不合自己心意的作個參考借鑑。萬萬不可在父母說話時表現出不耐煩來。
至於八十上下的父母,他們對您說這說那,屬於習慣性嘮叨,是父愛母愛的自然流露,他們也就是說說而已,沒有精力和體力去檢查您的落實情況。所以,您只用耳朵和笑臉,輔之以點頭即可,沒必要用嘴解釋什麼,興許他們耳背,您說了也是白搭。總之,父母生您養您,您再能幹再有錢年紀再大,也是他們的兒女,只要您懂得天下沒有坑害兒女的父母,就會理解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之深層意義。
眾所周知,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天平,是否有以公平的角度去稱量那些沒有盡到正常撫養義務的父母,是否也同樣有資格得到子女的贍養義務
縱觀社會時聞軼事,其中不乏子女與親生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感糾紛層出不窮。如,高齡老人在晚年之時被子女拒絕贍養,子女辱罵毆打父母,子女持兇砍殺父母等類似問題的新聞。雖說,在法制的約束強制執行下,原本不願意贍養父母的子女最終不得已多少履行了法律規定的義務,而那些對父母本身做出身體傷害的子女也相應得到了法律的懲罰。沒錯,從表面上看,針對於從小到大在事實上對子女確實盡到撫養關愛義務的父母來說,法律這臺強而有力的武器,的確維護了作為父母應有的權益,值得世人的稱讚。
反之,部分隱藏在不為人知心酸背後的淚水委屈,又有多少人能夠為其站出來替這些子女喊冤叫屈?譬如,只生不養的,養而卻對子女進行傷害虐待的,等原因的所謂“父母”,真有資格配得到贍養父母義務律法的保護嗎?!大到張韶涵、梅豔芳、毛曉彤等家庭事件,小到部分普羅大眾家庭內部的紛爭,等例子無一不都證明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的不負責任性!只不過,明星自帶的光環及曝光率促使他們原本不為人知的委屈得以被昭告天下,從而獲得廣大粉絲及看客的理解支援。
而對於普羅大眾來說,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一旦遇到類似的“奇葩父母”而不願意繼續委曲求全而做出反抗,或是,就算願意委曲求全但實在自顧不暇無法贍養父母之時,不但仍得被法律這頂如孫悟空頭上的金花帽緊箍之外,還極其容易被那些自認為是“正義之士”不明辨是非的人稱作不忠不孝之人。從而導致原本是受害者子女本身的憋屈,非但無法得到昭然若揭之外,還必須承受外界所帶來落井下石的中傷。輕則,加重受害者子女的生活痛苦,重則,有可能給受害者子女本身或家庭帶去無法估量的惡性後果。
所以,每當再聽聞此類報道之時,我都不會再以所謂的“正常”心態去審視事情的表面現象。同時,也更加不會持著“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尖刀銳器去對其進行不負責任的評頭論足。畢竟,沒有親身經歷過當事人所經歷的,沒有體驗過當事人所感受的,就都沒資格去對其進行各種自行其是的抨擊。人生,是是非非,有因必有果。有時候,人心真正的善良,是在不清楚事實真相的之前,不要再給別人帶去不必要的精神傷害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