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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字有點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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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體店老王
我覺得你走入一個誤區,雖然孩子的做法不對,但哪怕孩子真的盜竊了也是不負法律責任的,更何況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主要退換。我要為您這樣的家長點贊,我在超市工作近10年,起碼我處理的盜竊事件裡沒有這麼開明的家長。
被刁難其實很正常,畢竟孩子的行為屬於盜竊,但更嚴重的是超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竟然能讓小孩子拿商品出去。在賠之前我們首先要弄明白幾件事。賠可以,畢竟是孩子做錯了事情,但是賠的依據是什麼?不賠,我們不賠的理由又是什麼?主動退還的原因是什麼?遭刁難的理由是什麼?
古語云:“未經主人許可自取視為偷”,在傳統文化中未經主人許可擅自使用、拿走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就算盜竊,到了現代法律大體上也是這麼規定的。當孩子誤將超市東西拿回家時,理論上其實已經算是偷竊了。但因為孩子未成年,對自己的行為沒有什麼掌控能力、也不負法律責任,最終孩子做錯事、涉及經濟損失肯定是要由監護人人來承擔。也就是說如果孩子對超市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失,監護人是必須要承擔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您主動退還的話,我覺得是不需要賠償的,第一孩子雖然拿了東西,但並沒有為超市造成巨大的損失,也就是說不用賠償。第二如果是孩子的家長主動送回就更不用賠償了,一般超市最恰當的做法是讓家長將該商品付款購買即可。
畢竟是因為孩子不懂事,且沒有給超市造成重大損失,而且孩子的家長還主動上門承認錯誤,如果超市懂得變通,這無疑是一次宣傳超市名聲、讚揚學生家長的大好機會。雖然看似一件壞事,但這完全是可以兩全其美的好事。
但大多數超市是不會聽你說這些的,一般只要你偷東西被抓到就兩條路選擇,一個是直接按照私了流程進行罰款;另一個就是報警處理;大多數盜竊者被抓到之後因為怕報警丟人都會選擇私了,雖然這種私下罰款、要求賠償是不合法合規的,但根本沒有人去追究。於是,超市的相關工作人員就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就變成了行業潛規則。
當我們遇到您這種情況時,先不要慌張,把孩子帶上,畢竟孩子做錯了事,趁著這個機會給孩子上一堂課。之後找到超市說明情況,超市如果不追究,那咱們就去收銀臺把盜竊的東西付款即可。如果超市追究,只是口頭上的警告,我們也可以虛心接受,同時也能讓孩子明白盜竊是不對的。
但如果超市要求N倍賠償的話,不用慣著他,孩子做錯事雖然該罰、甚至回家也要教訓一頓,家長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一點要銘記,咱們可以賠償超市的損失,但並不是高額賠償,超市惡意刁難、要求高額賠償時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報警,之後讓警察來做中間人。超市又不是沒有監控,在出入口、收銀臺是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小孩子到底拿了什麼,之所以讓你報警的原因不是為了賴賬,而是讓警察介入好調取相關影片資料,千萬別被超市那幾個“安全員”嚇懵了,如果超市敢恐嚇或限制你人身自由,那就反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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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戒1265
偷就是偷說的這麼好聽,哪來這麼多無心之失,就是沒家教,沒教養怎麼別的孩子就沒這麼多無心之失。小時偷針就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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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星43849490
這位家長,只想到了自己教育孩子的需要,沒想到店員的需要。店員說不定看見孩子拿走東西的,只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才沒抓現行的。家長高調退東西,讓店員被考核,處理不當。私下教育孩子說媽媽把東西還回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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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灃西雨露
這種事情我也遇到過,我也是開商店的,幾年前一個女的帶了一個三歲左右的孩子,來店裡買東西,走的時候,孩子誤把袋裝醋,當奶給咬破了!後來我也沒說什麼,孩子家長把醋買了!這種情況下不能和成人的一樣,只能和其家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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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退還真的是很該為她鼓掌,但是孩子在超市拿了什麼東西在手裡還是要注意的,我經常帶孩子去超市,從小很少讓他拿東西,每次都會說這些東西要付了錢才可以給你,養成了習慣,到了會走路的時候拿了要的東西會直接掂腳放收銀臺,其實養成好的習慣真的很重要,不過我真的是怕他打壞了超市東西我沒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