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間,有日本人採訪美華人討論日美誰更強大。日本人列舉了很多資料,認為日本遲早會超越美國,無論是人均GDP(當年日本人均GDP一度大大超越美國),日本的團結精神,日本人的工匠精神。但是最後發現,很多美華人依然自信的認為,美國的創新能力應該會保證美國繼續保持領先,並超過日本。
而早在1895年,法華人勒龐似乎也有同樣的感受,在《烏合之眾》中這樣描繪英美教育:
這是勒龐在一個多世紀以前感慨法國的教育制度,他認為應試教育就是在培養政治家,為什麼不多培養點幹實事的呢?而當時英美本著技術至上實用主義的原則,廣泛實施的是學徒制。當然,後來德國日耳曼人繼續著學徒制。但是美國的教育體系則發生了一些變化,這些變化裡面其實也沒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只是學徒制度在美國的實驗室完成。
在早期,美國的學徒裡面最有名比如洛克菲勒,就是從學徒開始。在巴菲特小時候,小孩子有很好的勤工儉學傳統,比如巴菲特就在送報紙賺零花錢。而對於教育,那個年代的美國家長不同於現在(如今,美國的家長比以前更加開明,即使孩子要做清潔工,也一樣鼓勵他好好幹)。如果家長付錢上學讀書,最後孩子沒有謀生的能力,那麼這個學校馬上就會被人拋棄。
後來家長的動機改變了,因為不再需要孩子謀生,生產率提高了嘛,所以美國教育的動機核心來自於大學。
大學教育動機一:捐贈和榮譽。這使得美國教育依然以實用主義為主,請注意,這個實用主義不是我們的考試目的性,而是畢業後出人頭地為導向的做法。如果沒有培養足夠的名人,大學就無法獲得足夠的榮譽來維持學生心目中的地位。
大學教育動機二:廉價的科技生產力。《拜杜法案》出臺自美國最困難的1980年,本質就是讓大學可以賣掉一切手頭專利,而美國專利一直是翻身的主要機會(比如愛迪生的逆襲)。於是大學就出現了雙軌目標。本科是盈利性的,高昂學費,附帶家長各種捐贈(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買學位新聞,關聯一下)。而研究生,學生中的優秀者則給予獎學金,未來為學校實驗室服務。幹什麼?研發專利咯。既可以提高收入,又可以提高學術水平,搞不好有幾個諾貝爾。於是,學徒制其實變化為了研究生打工的制度。
大學教育動機三:教育的逐層雙向篩選。歐美很普遍的,教育是需要逐層篩選的,老師會給家長建議,比如愛因斯塔和愛迪生這些孩子輟學很多都來自老師錯誤的建議。而學生也可以篩選,比如進大學後不分科,你按照興趣去聽課,然後選擇要不要專精。在這個過程中,網際網路這個領域很多人就選擇了輟學創業。因為他們的興趣領域,實踐能力比理論教學更重要(聯想到了當年熊貓燒香的那個中專生)。所以繼續學習就是浪費時間。
綜上,其實歐美所有的教育體系最終是和社會需求掛鉤的。你培養的是專業的,有能力謀生的人,而不是一個答題的機器。所以本質上,創新創業的核心是來自於實踐,比如車間和一群聚在一起的程式設計師。
想想當年西湖邊到處找外華人聊天學習英語,然後做了英語老師,然後跨界到電商那個JACK ma。有時候實踐能生出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包括你的視野。
早年間,有日本人採訪美華人討論日美誰更強大。日本人列舉了很多資料,認為日本遲早會超越美國,無論是人均GDP(當年日本人均GDP一度大大超越美國),日本的團結精神,日本人的工匠精神。但是最後發現,很多美華人依然自信的認為,美國的創新能力應該會保證美國繼續保持領先,並超過日本。
而早在1895年,法華人勒龐似乎也有同樣的感受,在《烏合之眾》中這樣描繪英美教育:
在醫院、礦山和工廠,在建築師或律師的辦公室裡,十分年輕便開始學業的學生們,按部就班地經歷他們的學徒期,非常類似於辦公室裡的律師秘書或工作室裡的藝術家。在投入實際工作之前,他也有接受一些一般性教育過程,因此已準備好了一個框架,可以把他們迅速觀察到的東西儲存進去,而且他能夠利用自己在空閒時間得到的各種各樣的技能,由此逐漸同他所獲得的日常經驗協調一致……因此在英國或美國,年輕人很快便處在能夠儘量發揮自己能力的位置上。在25歲時,他不但成了一個有用的工作者,甚至具備自我創業的能力;他不只是機器上的一個零件,而且是發動機……這是勒龐在一個多世紀以前感慨法國的教育制度,他認為應試教育就是在培養政治家,為什麼不多培養點幹實事的呢?而當時英美本著技術至上實用主義的原則,廣泛實施的是學徒制。當然,後來德國日耳曼人繼續著學徒制。但是美國的教育體系則發生了一些變化,這些變化裡面其實也沒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只是學徒制度在美國的實驗室完成。
在早期,美國的學徒裡面最有名比如洛克菲勒,就是從學徒開始。在巴菲特小時候,小孩子有很好的勤工儉學傳統,比如巴菲特就在送報紙賺零花錢。而對於教育,那個年代的美國家長不同於現在(如今,美國的家長比以前更加開明,即使孩子要做清潔工,也一樣鼓勵他好好幹)。如果家長付錢上學讀書,最後孩子沒有謀生的能力,那麼這個學校馬上就會被人拋棄。
後來家長的動機改變了,因為不再需要孩子謀生,生產率提高了嘛,所以美國教育的動機核心來自於大學。
大學教育動機一:捐贈和榮譽。這使得美國教育依然以實用主義為主,請注意,這個實用主義不是我們的考試目的性,而是畢業後出人頭地為導向的做法。如果沒有培養足夠的名人,大學就無法獲得足夠的榮譽來維持學生心目中的地位。
大學教育動機二:廉價的科技生產力。《拜杜法案》出臺自美國最困難的1980年,本質就是讓大學可以賣掉一切手頭專利,而美國專利一直是翻身的主要機會(比如愛迪生的逆襲)。於是大學就出現了雙軌目標。本科是盈利性的,高昂學費,附帶家長各種捐贈(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買學位新聞,關聯一下)。而研究生,學生中的優秀者則給予獎學金,未來為學校實驗室服務。幹什麼?研發專利咯。既可以提高收入,又可以提高學術水平,搞不好有幾個諾貝爾。於是,學徒制其實變化為了研究生打工的制度。
大學教育動機三:教育的逐層雙向篩選。歐美很普遍的,教育是需要逐層篩選的,老師會給家長建議,比如愛因斯塔和愛迪生這些孩子輟學很多都來自老師錯誤的建議。而學生也可以篩選,比如進大學後不分科,你按照興趣去聽課,然後選擇要不要專精。在這個過程中,網際網路這個領域很多人就選擇了輟學創業。因為他們的興趣領域,實踐能力比理論教學更重要(聯想到了當年熊貓燒香的那個中專生)。所以繼續學習就是浪費時間。
綜上,其實歐美所有的教育體系最終是和社會需求掛鉤的。你培養的是專業的,有能力謀生的人,而不是一個答題的機器。所以本質上,創新創業的核心是來自於實踐,比如車間和一群聚在一起的程式設計師。
想想當年西湖邊到處找外華人聊天學習英語,然後做了英語老師,然後跨界到電商那個JACK ma。有時候實踐能生出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包括你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