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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依然昊然

    一直在追尋真愛路上。苦吃了,累受過了,年齡大了,為什麼要放棄呢?女人一定需要一個男人嗎,就算是個不愛的男人!女人除了需要男人養活的那一種,如果能自食其力還是追求自己內心所追求的吧!不然結婚就變成了成為一個男人的性伴,家庭的保姆,何必呢!

  • 2 # 龍在邊

    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權利!年齡不是問題,同在一片藍天下,愛你的人,也許就在旁邊!只是,驕傲的你從來就沒有在意過!聽說,你被剩下了,當初為了愛情而不將就,現在你輕易地放棄了嗎?人的價值觀是不相同的,在一個人面前一文不值,可是,換了個人,卻價值不菲! 愛情可遇不可求,求來的愛,不是愛是憐憫!終有一天,你會遇到你想要的……

  • 3 # 跳跳虎們的媽媽

    我,30歲,兩個孩子,不相信愛情,至少,不相信我自己還能有愛情。

    我是一個怕麻煩的人,只想餘生,平平凡凡,孩子健康,我健康。

    沒閒情,沒時間,沒激情去追求愛情。

    第一,孩子健康,我健康。

    第二,掙錢,掙錢,掙錢。

  • 4 # 雅志居士

    不願意"同甘共苦""風雨同舟"的"雙雙打拚""默默支援"是不太有"愛情"定義可能的,這同你32歲80歲無關!

    如果把"簡識"的"互慕喜歡"就拔高為"愛情"卻又經曆"生理需求"太多次都"初識相悅"而無"成婚結果".是否你的"愛"太"淺薄""情"又太縱意?更或認為"愛情"一詞如:"涼白開水"可以"渴了即飲"?又或"隨地可灑"?更有"換杯又來"?

    中國當代的年輕人競還如此無知"愛情含義"即怪中國"五.四"時期一幫"浪漫書生""文藝詩人"玩的"國外情調""自翊高尚"以致於流傳至今誤害年青人動輒就"愛情"其實早己"濫情",更有明知就是"泡妞""刺激"卻偏偏"無恥"言"真情"!

    "愛要怎麼說出口,我的心裡好難受"一段歌詞寓意"愛"非脫口可出,它代表"責任""承諾"並能"擔當"和"履行".在目前尤"人均物質不豐富的時代",在素質無"精神境界少私奉獻狀態"的背景下提"愛情"是你在自我抹粉,微風一吹會掉得"惡心"眾人.請言"戀愛""婚姻"的務實"互換""配匹"你就己是個真誠的人!

    虛偽的無恥最可怕更在於:"又當原告和被告自吹自擂還不臉紅".人啊,做個實在芸芸你不累!

    吾曰:愛情之花必經苦寒風雨不會灑落於每人頭上,你不願付出只享其成是庸懶人不是共植堪配?

  • 5 # 夏語詩茵

    湯顯祖曾在《牡丹亭》 中寫道驚覺相思不露,原來只因已入骨,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說明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就因為年齡,就要剝奪女孩嫁給愛情的權利嗎?

    婚姻法中的婚姻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作為普通人,婚姻的幸福是人生幸福最重要的,起決定作用的衡量指標。 過了28歲的女孩,開始被社會貼上了大齡剩女的標籤,很多人會用有色眼鏡看著這群女孩,她們漸漸被社會逼入了恐慌中,有些甚至被家人安排各種相親。她們會被家人和朋友勸說,眼光不要那麼高了,找一個合適的人就差不多了…… 可是,女孩,就因為年齡,我們就必須要將就嗎?我們就不值得擁有愛情了嗎?我們就不能嫁給愛情了嗎?——

    婚姻不能將就,都說幸福的婚姻都很相似,不幸的婚姻卻各有秋千。我們一定要嫁給愛情,嫁給那個和我們有一樣的夢,那一個可以陪我談一輩子話的人。如果能夠遇到對的那個人,晚一點又有什麼關係嗎? 女孩,你要相信你嫁給愛情的樣子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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