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家的寫作方式即是其風格。每一個寫作者,透過對事物獨特而準確的觀察,用恰當的文字把它表述出來,再根據自己的規則去構造世界。
王安憶
堅持書寫習慣,手稿對我來說是和小說一體存在的。煮字的全程,是作品獨立及完整性的體現,如我在《美麗的漢語》中所言,“不要在我們手上折損漢語的美麗”。現在的習慣是先寫在紙上,之後直接輸入電腦,潤飾修改。我在電腦上寫作沒法思考。不過,一些千字以內的短文章,有時也會直接在電腦上寫。
鮑勃·賴特
剛開始的時候我花費了許多精力。但是我養成了每天寫1000字的習慣,然後我一天不落地寫了600多天。就是持續努力的結果。當有人說自己的部落格不成功時,我就想問問他們,“過去的一年你有堅持每天寫嗎?”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別在這裡嘰嘰歪歪,趕緊滾回去寫吧。寫字是需要時間沉澱的。
格非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工作習慣,不僅僅是寫東西的習慣,還包括記錄。我一邊在本子上寫,一邊如果想到些什麼,比如明天要寫什麼,後天要寫什麼,隨手就可以在背面做個記錄,非常方便。假如我寫第一章的時候,忽然想到在第四章要寫點什麼,也隨手可以做記錄。
內森巴里
我會先閱讀2個小時。1小時讀優質小說,1小時讀高質量的非小說類書籍。然後我再寫2-5小時,每天都寫,一週寫7天。
路內
中文輸入法幾乎影響到思維方式。手寫時代有一種半成品的感覺,字都是自己寫的,塗塗改改,我又是個對格式很敏感的人,稿子都要抄得清清楚楚才能往下寫,所以長篇小說的寫作效率會降低,但是會一遍遍推敲。電腦時代的稿子天然就是印刷體,有一種接近成品的錯覺,修改也容易。總的來說,電腦輸入比較適合長篇寫作。如果寫詩,我情願用毛筆。
James Altucher,暢銷書作者
寫非小說類的內容時,我會先寫出一個提案,一般都是20頁的樣子。接著我再寫出提綱,一份非常具體的提綱,一章一章的完成。然後我再做各項調研,估計又要花掉3個月。等我真正開始寫的時候,我每天會一直寫到自己寫不動為止。
Ben Casnocha,《同盟者》聯合作者
我在飛機上寫。我在蘋果電腦上裝了OmmWriter。當我需要特別專注的時候,我就去買一張機票。
安妮普魯
1.慢慢寫,小心寫。
2.為了保證慢慢寫,用手寫。
3.僅慢慢用手寫那些使你感興趣的主題。
4.透過長年的寬泛閱讀拓展寫作技能。
5.重寫,編輯,直到你獲得了最貼切的詞/句/段/頁/故事/章節。
梅茲裡奇
我並不會像許多作家那樣,每天5點起床寫作。我晚上寫作的效率更高,我是個夜貓子。另一點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是,我寫作時不太愛列提綱。我並不會在下筆前列出特別詳細的提綱。我寫的過程就是我在篩選內容的過程。因此我在寫作時會不停修改,調整前面寫的東西。大家都太強調提綱的作用了,你在張嘴說之前怎麼就知道自己嘴裡能說出什麼呢?
羅伯特.格林,暢銷書《權利的48條法則》作者
寫就對了!寫作就跟跑步一樣,大家都能做,但是各人所得的結果是與他的練習有關。我發現我寫得好的文章都是為自己而寫的,並不是為了滿足讀者。如今發表和傳播文章的平臺這麼多,人人都可以寫。
薩拉沃斯特
把寫作當成一件工作。有紀律。很多作家都有點強迫症,然後下午用來回復粉絲郵件。我最少一天寫1000個詞——有時侯容易做到。
詹姆斯
別隻是計劃寫——去寫。惟有去寫,而不是想著去寫,才會發展出我們自己的風格。
總之,每一個偉大的作家,甚至每一個還可以的作家,都在根據自己的規則來構造世界。
寫作對於他們來說,已然是成了一種紀律,一種思維方式。
一個作家的寫作方式即是其風格。每一個寫作者,透過對事物獨特而準確的觀察,用恰當的文字把它表述出來,再根據自己的規則去構造世界。
王安憶
堅持書寫習慣,手稿對我來說是和小說一體存在的。煮字的全程,是作品獨立及完整性的體現,如我在《美麗的漢語》中所言,“不要在我們手上折損漢語的美麗”。現在的習慣是先寫在紙上,之後直接輸入電腦,潤飾修改。我在電腦上寫作沒法思考。不過,一些千字以內的短文章,有時也會直接在電腦上寫。
鮑勃·賴特
剛開始的時候我花費了許多精力。但是我養成了每天寫1000字的習慣,然後我一天不落地寫了600多天。就是持續努力的結果。當有人說自己的部落格不成功時,我就想問問他們,“過去的一年你有堅持每天寫嗎?”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別在這裡嘰嘰歪歪,趕緊滾回去寫吧。寫字是需要時間沉澱的。
格非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工作習慣,不僅僅是寫東西的習慣,還包括記錄。我一邊在本子上寫,一邊如果想到些什麼,比如明天要寫什麼,後天要寫什麼,隨手就可以在背面做個記錄,非常方便。假如我寫第一章的時候,忽然想到在第四章要寫點什麼,也隨手可以做記錄。
內森巴里
我會先閱讀2個小時。1小時讀優質小說,1小時讀高質量的非小說類書籍。然後我再寫2-5小時,每天都寫,一週寫7天。
路內
中文輸入法幾乎影響到思維方式。手寫時代有一種半成品的感覺,字都是自己寫的,塗塗改改,我又是個對格式很敏感的人,稿子都要抄得清清楚楚才能往下寫,所以長篇小說的寫作效率會降低,但是會一遍遍推敲。電腦時代的稿子天然就是印刷體,有一種接近成品的錯覺,修改也容易。總的來說,電腦輸入比較適合長篇寫作。如果寫詩,我情願用毛筆。
James Altucher,暢銷書作者
寫非小說類的內容時,我會先寫出一個提案,一般都是20頁的樣子。接著我再寫出提綱,一份非常具體的提綱,一章一章的完成。然後我再做各項調研,估計又要花掉3個月。等我真正開始寫的時候,我每天會一直寫到自己寫不動為止。
Ben Casnocha,《同盟者》聯合作者
我在飛機上寫。我在蘋果電腦上裝了OmmWriter。當我需要特別專注的時候,我就去買一張機票。
安妮普魯
1.慢慢寫,小心寫。
2.為了保證慢慢寫,用手寫。
3.僅慢慢用手寫那些使你感興趣的主題。
4.透過長年的寬泛閱讀拓展寫作技能。
5.重寫,編輯,直到你獲得了最貼切的詞/句/段/頁/故事/章節。
梅茲裡奇
我並不會像許多作家那樣,每天5點起床寫作。我晚上寫作的效率更高,我是個夜貓子。另一點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是,我寫作時不太愛列提綱。我並不會在下筆前列出特別詳細的提綱。我寫的過程就是我在篩選內容的過程。因此我在寫作時會不停修改,調整前面寫的東西。大家都太強調提綱的作用了,你在張嘴說之前怎麼就知道自己嘴裡能說出什麼呢?
羅伯特.格林,暢銷書《權利的48條法則》作者
寫就對了!寫作就跟跑步一樣,大家都能做,但是各人所得的結果是與他的練習有關。我發現我寫得好的文章都是為自己而寫的,並不是為了滿足讀者。如今發表和傳播文章的平臺這麼多,人人都可以寫。
薩拉沃斯特
把寫作當成一件工作。有紀律。很多作家都有點強迫症,然後下午用來回復粉絲郵件。我最少一天寫1000個詞——有時侯容易做到。
詹姆斯
別隻是計劃寫——去寫。惟有去寫,而不是想著去寫,才會發展出我們自己的風格。
總之,每一個偉大的作家,甚至每一個還可以的作家,都在根據自己的規則來構造世界。
寫作對於他們來說,已然是成了一種紀律,一種思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