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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相愛五年之久,後來結婚了,雙方親戚也都知道了。但是他們一直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後來表姐夫意外去世,表姐總不能守寡到老吧,所以她打算分割財產。但問題南方家中為沒領結婚證為由稱一分錢也不會給她。如果是打官司能打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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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阿正19688630

    沒結婚證不算合法夫妻,嚴格意義上講是沒資格分的財產的。當然如你姐夫家人通情達理的話,也是可以按照民俗分的財產的。

  • 2 # Blue薔薇

    1994年2月1日之前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於事實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男女就不屬於事實婚姻,而是同居關係。

    如今你表姐夫你表姐和表姐夫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以夫妻名義一起共同生活,他們不是夫妻關係,而是同居關係。如今你表姐夫意外去世,你表姐不能分割財產。

    你表姐只能帶走屬於自己的財產,而且這些財產還要能證明是你表姐自己的,你表姐的生活用品自己帶走。表姐夫的財產你表姐無權分割也沒有繼承權。

    如果你表姐和表姐夫有子女,也只能是非婚生子女。

    因為他們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所生子女只能是非婚生子女。子女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有同樣的繼承權。所以表姐夫的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就是表姐夫的父母和子女。

    作為中國公民,一定要遵紀守法,遵守法律規定,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不領取結婚證就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這種同居關係一旦發生意外,另外一方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

  • 3 # 江蘇常州秦律師

    可以分財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財產可分:

    一、因意外去世,可能獲得的賠償金、撫卹金,保險理賠金等費用,可依法分得屬於配偶享有的部分;

    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正常情況可以分得一半;

    三、對於表姐夫的遺產部分(該遺產包括了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屬於該表姐夫的份額,還包括他的婚前財產等等),依法可以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 4 # 南山法律人

    只能主張分割“共同生活期間”所得的財產,其餘財產表姐無權“繼承”。

    1.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八條,男女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不具備法律上的夫妻關係。(行為發生在《民法典》生效之前,不適用《民法典》之規定。)而只有夫妻才具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同居關係”的雙方沒有這項權利。所以,表姐並不是表姐夫法律意義上的配偶,不能與表姐夫的父母一起均等分割表姐夫的遺產。

    2.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個人財產一般發生了混同。按照以往的司法判例來看,男女雙方非婚同居而產生財產糾紛的,法院會根據雙方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度,酌定進行分割。表姐夫去世了,表姐雖然不能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表姐夫的遺產,但是可以提供同居期間銀行卡存、取款及使用等證據,主張分割同居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

    3.根據《繼承法》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表姐因為沒有與表姐夫辦理結婚登記,不視為表姐夫的繼承人,但若她在表姐夫生前對他扶養較多,那麼表姐可以依據《繼承法》第十四條,酌情分得遺產。(同樣,因為行為發生在《民法典》生效之前,故適用《繼承法》。)

    (僅供參考,圖源網路,侵刪)

  • 5 # 趙廣州156130073

    我不得不遺憾地告訴你: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在法律層面上是得不到認可的,尤其是在一方出現意外而另一方意圖分割逝者遺產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此你表姐的“分(逝者)財產”的理由不能成立,除非逝者(男方)家人出於同情的“施捨”舍,因此在婚姻關係中的“一紙結婚證”還是很重要、很關鍵的,不可忽視。

  • 6 # 三江水16

    男女間有未婚先孕,叫事實婚姻,妳表姐的情況也應屬事實婚姻,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可到法院,個人認為法院也能依法會判定補償,如財產的四、六分成等。

    不是專業法人,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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