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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小貳的生活錄

    最近,常常看到勇敢的人為了救落水的人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有時候,落水者也沒有被救起來,而施救者也因為種種原因,生命停留。

    我一直在想,中國的這種傳統美德,見義勇為,是不是錯了?我們在看到有人身處危險的時候,是需要立刻衝上去解救,還是短暫地分析了所面臨的境況後,再作出決定?如果因為短暫的分析,而錯失了最佳的解救時刻又該如何辦?

    我是贊同,見義勇為的。至少這種精神在這樣的社會大環境下值得提倡。然而,我又是反對見義勇為的。因為常常我們勇為了,卻得不到好的結果。扶老人,幫助受傷的老人,最終得到的結果是被老人訛詐(這種現象我絕對相信本是少數,但因為個案被媒體無限地放大,而成為社會人人皆罵的老鼠),又亦或是看到他人溺水,閃電般跳入水中解救,但雙雙被水溺亡。最終的這種兩敗皆輸,雙方皆敗的結果,我們又該如何面對?

    於是,我想到了另一個詞,那就是見義智為。

    我們都知道,人在這個社會活著,是需要經驗的,是需要理智的頭腦和強大的分析能力的。我們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憑一時衝動,而是在平時的生活裡有足夠的知識來作我們衝動的後盾。或許我的觀點會有些固執,但我個人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足夠的經驗,幫助別人的經驗,解救他人於危難之中的經驗,沒有足夠的生活經驗,那麼見義勇為還是不要的好。

    就如,我們要去救一個溺水者,我們需要經驗,這個經驗包括好幾個方面。一是需要我們會水,只有我們會水了,我們才有可能去解救一個人。而如果你也不會水,那麼你跳下去,只能是給後面解救的人添亂。因為他們不僅要救落水者,還要分出力氣再去救你這位施救者。如果你不會水,不如幫落水者高呼救命,及時撥打求救電話,或者是在附近尋找可以給溺水者幫助的,例如長的棍子或者是繩子一類的東西。或許大家會說,在那種場合下,做這些都是徒勞。其實不然,我個人覺得在那種情況下,任何一種施救的行為,只要不是衝動的行為,都是可以給受害者一些幫助的。二是需要我們會應急救援。當落水者在被有能力的人救上岸之後,我們要如何作生命復甦,要如何胸腔按壓,又如何做人工呼吸。這些我們都應該是掌握的。實際上,對於華人來講,這些應急的能力我們都沒有過學習,更別說是系統的學習了。然而,在美國的課堂上,小學的課堂上,就會有專門的急救課程,讓孩子們從小就掌握急救的一些方法和手段。對於此,我覺得,中國的教育機構,也應該在此方面有所關注有 所改善,能夠讓應急救援進入中國學生的課堂,成為中國未來之星,棟樑之才們必須掌握的一種生存手段,當然這個也是幫助他人的一種手段,也是幫助自己的一種手段。當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還有需要一個經驗,那就是留下證據。有時候,我們在對他人施了幫助後,卻得不到好的結果,那就是因為人心難測,被救者並不一定就是高素質的人,他們對於金錢的追求高於報恩。所以,當你給別人施救後,你要儲存或者是保留一些證據來證明你並不是施害方,而是施救方。其實以前的中國,做好事的人,根本不會往這方面想。之所以現在讓施救者做好這樣的準備,就是因為中國現狀的改變,不得不讓好心人有所防備。因此,對於施救者來講,這些經驗都是必須擁有的。只有你擁有了這些經驗,你才可以幫助別人,在幫助別人的時候,也不會讓自己陷入到困境裡的。這樣做,是不是會比見義勇為的方式來得更有生命保障力,更有安全性?

    因此,我個人認為,在我們有足夠的經驗能夠幫助別人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見義勇為,這是我們做人的最低起碼,當然也是我們做人最低的道德。然而,當我們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用衝動去解救受害者的話,那麼我們還是冷靜,寧可錯失一些時間,也需要理智面對,用智慧的方式去施救。這樣,不僅可以讓你的生命有安全,也會讓被救者有更多的生命空間,也有更多的安全空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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