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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雪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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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一顆豆
即使是不愛我的人,但如果她同意,我依然會選擇和她結婚。因為她是我愛的人。
男人有時候很傻!當愛上一個人後,便會對她死心塌地義無反顧。明知道她不愛自己,依然會不顧一切地愛她,對她好。即使被拒絕被傷害,也不會怪她,更不會恨她,只是自己蜷縮在角落裡暗自難過,在心裡為她默默祝福默默守候。
當自己愛著的卻不愛自己的女人願意和自己結婚,不管她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是貪圖享受,是家庭逼迫,是被人欺騙還是其它不得已的原因,我都會和她結婚!因為愛她,所以想好好照顧她,想讓她過的比任何人都好,不願她再受任何委屈,想安慰她受傷的心,想給她一個安穩的家一個可靠的臂膀一個避風的港灣。更想讓自己無私的愛感動她,希望她能明白我對她的愛與一片苦心,希望我們能彼此相愛!就算是她欺騙我,只要她能過的好,我也願意。
這世間應該還會有這樣的痴情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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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童木LA
其實愛都是相互的,不存在真正的愛與不愛。相處久了,哪怕沒有一點愛意,也會從中感受到對方的真心實意。只要付出真心,真沒有穿不破的情門。
當你準備結婚的時候,不管你身邊的人是誰,你首先得確定好這個人是否值得一輩子去呵護或者託付。婚姻是兩個人的情感與觀念激情碰撞之後的產物,只有擦出火花了,你才會決定走進婚禮的殿堂。
如果是我,如果我不愛對方,如果對方確實能給我帶來安定的生活,各方面都能相互扶持與包容,那麼愛與不愛變得無足輕重。婚姻是將愛情轉變為親情的最好的融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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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僧來說電影
最好的情況當然是我愛的人也愛我,退而求其次會選擇愛我的人,最差的情況就是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這屬於一個變向的單相思),所以是我不會和不愛我的人結婚,原因有以下三點。
1:和不愛自己的人結婚屬於給自己埋地雷。不愛你的人勉強和你走到一起後兩人之間的關係並不牢固,一旦發生爭執後,很容易一拍兩散,並且喜歡一個不愛自己的那個人的本身會是一個付出者,,(要知道談一段感情會大量的消耗一個人的財力和時間),一旦這段感情宣佈完結,那付出的時間和財力相當於憑空損耗掉了,以前的一切努力拖著與討好全都沒了意義。
2,和不愛自己的人結婚屬於單方面的卑微愛戀,(為什麼說是愛戀不是愛情,因為她不愛你。)卑微的付出,卑微的等待,等待她認可你的那一天,這種等待和付出只會被對方冠以一個“好人”的稱號,並且因為兩人在各自心中的地位不對等而滋生很多麻煩,例如2016年的“江歌案”,江歌的間接性的死因就是因為陳世鋒把劉鑫當成了心中的唯一,而劉鑫已經不喜歡陳世鋒了,在這種心中的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付出的一方由於得不到所期望的回報很容易發生衝突和事故。
3,選擇和不愛自己的人在一起意味著選擇了痛苦(在他不愛你的前提下)。因為“只是”你愛著他,所以你要遷就他,遷就他的喜好,遷就他的厭惡,遷就著他的方方面面,這時候你會發現自己已經成了保姆兼助理,而完全沒有那種正常的情侶關係時內心裡是煎熬的。但又不肯放棄內心愛著他的執念,這時候自己就進去了一個痛苦的漩渦裡。
所以,我會選這兩種人在一起,一種是:我愛他,他也比我的人。另一種則是愛著我的人,因為卑微而又痛苦的愛情是不適合過一生的。
回覆列表
不會。我覺得結婚就是要以彼此相愛為基礎,如果只是單方面的愛,對婚姻的哪一方來說都很不公平。
跟一個不愛你的人結婚,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因為你的愛深深的打動了對方,對方也逐漸愛上了你,然後兩個人相濡以沫的過日子。另一種結果就是,你做任何事情對方都無動於衷,因為對方打從一開始心底就沒有你,也裝不下你。這種結果下的愛終究會讓你自己都覺得喘息不過來,最終遲早你會告別這段婚姻的。
兩個人在一起最舒適的不過是有話題聊,眼神流動的時候,對方就會多少猜出你的小心思,早晨睜開眼睛醒來彼此看到的都是自己喜歡的那張臉,那個人,這種感覺才是你結婚找對了人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