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氣
1)氧氣瓶在運送時必須戴上瓶帽,並避免相互碰撞,不能與可燃氣體的氣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車運輸。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小車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直立放置,且必須安放穩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的雜質,並輕輕地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後,要緩慢開啟閥門,開的太快容易引起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開啟瓶閥,操作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並緩慢開啟。避免氧氣流朝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
6)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線的螺母要擰得堅固,以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7)嚴禁讓黏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割炬、及膠管等接觸,以免引起火災或爆炸。
8)夏季使用氧氣瓶時,必須放置在涼棚內,嚴禁Sunny照射;冬季不要放在火爐和距暖氣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9)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凍結現象,只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引起瓶閥斷裂。
10)氧氣瓶內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最後要留0.1-0.2 Mpa的氧氣,以便充氧時鑑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11)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定相距10m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m以上。
12)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鄰近可燃物失火,應儘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13)禁止在帶壓力的氧氣瓶上擰緊瓶閥和墊圓螺母的方法消除洩漏。
14)氣瓶無防振圈或在氣溫-10℃以下時,禁止用轉動方式搬運氧氣瓶。
15)氧氣瓶不應停放在人行道上,防止被物件撞擊、碰倒。
2.乙炔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裝置,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0m(高空作業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並應採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6)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結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7)使用乙炔瓶時,應裝置乾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
8)乙炔氣瓶搬運、裝卸、使用時都應豎立放穩,嚴禁在地面上臥放並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直立後,靜止20min再連線乙炔減壓器後使用。移動作業時,應採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9)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皮管及割炬等。
10)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轉。
11)乙炔瓶體表面的溫度不應超過30-40℃,應採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水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因為溫度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12)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13)乙炔瓶內得乙炔不能全部用完,低壓表讀數最後必須留0.03 Mpa以上的乙炔氣,應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1.氧氣
1)氧氣瓶在運送時必須戴上瓶帽,並避免相互碰撞,不能與可燃氣體的氣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車運輸。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小車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直立放置,且必須安放穩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的雜質,並輕輕地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後,要緩慢開啟閥門,開的太快容易引起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開啟瓶閥,操作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並緩慢開啟。避免氧氣流朝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
6)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線的螺母要擰得堅固,以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7)嚴禁讓黏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割炬、及膠管等接觸,以免引起火災或爆炸。
8)夏季使用氧氣瓶時,必須放置在涼棚內,嚴禁Sunny照射;冬季不要放在火爐和距暖氣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9)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凍結現象,只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引起瓶閥斷裂。
10)氧氣瓶內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最後要留0.1-0.2 Mpa的氧氣,以便充氧時鑑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11)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定相距10m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m以上。
12)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鄰近可燃物失火,應儘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13)禁止在帶壓力的氧氣瓶上擰緊瓶閥和墊圓螺母的方法消除洩漏。
14)氣瓶無防振圈或在氣溫-10℃以下時,禁止用轉動方式搬運氧氣瓶。
15)氧氣瓶不應停放在人行道上,防止被物件撞擊、碰倒。
2.乙炔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裝置,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0m(高空作業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並應採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6)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結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7)使用乙炔瓶時,應裝置乾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
8)乙炔氣瓶搬運、裝卸、使用時都應豎立放穩,嚴禁在地面上臥放並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直立後,靜止20min再連線乙炔減壓器後使用。移動作業時,應採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9)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皮管及割炬等。
10)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轉。
11)乙炔瓶體表面的溫度不應超過30-40℃,應採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水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因為溫度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12)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13)乙炔瓶內得乙炔不能全部用完,低壓表讀數最後必須留0.03 Mpa以上的乙炔氣,應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