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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下了班以後

    我是洛陽市澗西區中僑綠城的業主,從去年6月1號發現漏水開始報修,今年的6月20號仍然沒有動靜,每次去催,總說再走程式。說話好聽了沒用,找一次兩次三次無果,說話難聽一些直接掛電話。請問,我該如何投訴並維權?

  • 2 # 錢塘揚帆

    房頂漏雨,屬於公共外牆。

    第一,房子有有過保修期,在保修期內由開發商維修。

    第二,房子過保,那就要動用維修基金解決,維修基金要小區三分之二同意,要投票,達到三分之二有難度的,物業只能幫你做工作,投票等事項,同意後,物業上報房管中心,房管中心再打電話向每個投票業主核實,核實後把維修基金錢打入物業。走這流程難度很大。

    第三,老小區本身就沒有維修基金,有維修基金投票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物權法有關條文,公共外牆漏雨的維修要一個單元共同出資,也就是大家平灘維修費,當然很多業主不會理解、也不會付出。那就要上法院,法院會根據物權法判你勝,但一樣很難拿到錢。

    第四,自己請人維修,500元左右解決。

    說了這麼多,重要一點維修錢和物業無關,物業只配合你工作,這和電梯維修一樣,電梯是電梯公司維護、保養,物業就聯絡電梯公司,保質期電梯公司管,過保維修基金管。很多人認為啥事都是物業管。

  • 3 # 醉太平II

    屋頂屬於樓宇的公用部位,過了保修期後,按規定需要動用專項維修資金來維修。

    但是同時法規也規定,動用專項維修資金必須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有面積和人數雙超過總數2/3的業主同意才可以。

    這是一個很難超過的門檻。很多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參加投票的人數/面積幾乎從來沒有超過2/3,更別說是同意的票數了。

    所以有些小區業委會和物業協調,會採取變通的方法,先修理,等到有機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時候,合併提交大會批准。

    你那裡有業委會的,可以跟業委會好好協商申請。沒有業委會的,找街道辦和居委會請求。

    當然上面說的找業委會和居委會申請的前提是他們肯為了你對法規進行變通,如果不變通,嚴格執行規定,也沒有錯誤。

    其實你不必這麼鑽牛角尖,寧可漏水,挨著也不修。

    如果自己能掏得出修理費的話,告訴你個有理有據的做法,供你參考,行的通行不通,責任自負。

    1-先書面申請說明漏水情況,要求修理。

    2-然後自己找施工方報價,拿到報價單後,寫個書面說明~你無法忍受,要墊資先修,費用從每月所交物業費中逐月扣除,票據待批准後再報結,附上報價單。

    3-然後自己掏錢修理。

    4-修好後,給你的申請單位寫個書面完工報告。附上付款單據影印件。

    5-然後自己逐月從物業費中扣除。

    6-猴年馬月批下來之後,附單據到財務報銷,衝物業費欠賬。

  • 4 # 華天緣

    房頂漏水報修一年多了,物業一直忽悠業主說走程式?這明顯是一種欺騙行為,我建議你按以下幾個步驟去維權:

    一、房頂是公共使用區域,一旦房頂漏水首先找下開發商,看是否還在保修範圍(屋面保修五年),如果過了保修期,開發商有權拒絕。

    二、小區是否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業主直接找業委會督促物業公司起動維修基金,維修基金起動並不複查,只要本棟三分之二業主簽名同意。

    三、如果像你說的已經報物業一年多了,物業一直在說走程式,那物業是在忽悠你的,你可以直接去房管局物業科反映物業不作為,物業科會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儘快修復你的漏水問題。

    四、建議你向市長熱線12345投訴,市政府工作人員會立刻督辦房管局派人跟蹤限期落實,爾後政府工作人員還會給你回訪電話,漏水修復情況如何。

    五、建議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直接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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