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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先生ko

    朋友好,我是好先生,我下面幾條建議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第一,信用卡剛開始逾期的幾天都是銀行的催收電話,這時候大家記得一定得接聽,並說明還不上的理由,找銀行協調(千萬不要胡亂答應銀行做分期,因為既然還不上,肯定是多家銀行都還不上了。如果答應了,結果還是還不上,後果大家應該明白)。

    第二,逾期四周左右再接收到的電話一般都是銀行委託的第三方催收機構打的電話。這時候要注意幾點。

    1.電話剛開始肯定問你為什麼不還,說明理由,不是惡意透支不還

    2.如果催收機構用恐嚇等的方式可以選擇報警

    3.如果催收機構打電話騷擾家人也不要害怕,一定第一時間跟家人溝通好,另外也可以選擇報警。

    4.如果催收機構發如圖的東西,一定得儲存,作為將來的證據。

    第三,逾期後一定得按時還點錢到信用卡里,並跟銀行說明自己現在的經濟能力只能還這麼多,不要讓銀行以為你是故意不還。

  • 2 # 呵呵78804494

    這個和派出所有什麼關係?唯一的關係是經偵,那就除了銀行報案說你信用卡詐騙!經偵打電話找你進去做筆錄!而且是立案了!那你不進去會通緝你,你也跑不了!如果是派出所找你肯定回答你是第三方和派出所合作找你逼錢!有這個可能但是進去後還是找你要錢!你如果沒有錢第二天放出來!我碰到一個朋友就是被帶進去!銀行第三方逼他那錢!因為是中信銀行10萬!他老婆到處借錢!後來我給我朋友老婆說不要借!我說會出來!最後出來過了5千,其實就是他們弄一個晚上沒有白做,如果真正立案你是詐騙你跑到哪裡都沒有用!但是立案是經偵管!你那個百分百不是立案!放心還有這段時間經濟下行!你那個幾張卡才39萬!我知道的一張卡30萬50萬信用卡都沒有還,最後都是以經濟案件起訴!經濟下行違約太多了!不會弄你。除了有人想整你!那就不要說了!正常情況是不可能!我不是律師,我不會說那些大道理!但是我見過太多這幾年因為沒有還信用卡最後他們結果!基本都沒有抓進去!有幾個被抓進去也是第三方搞的鬼!最後拿一點點錢要出來了,拿出來的錢也只拿信用卡本金百分之十這樣!以後就是經濟案件處理!這兩年如果信用卡沒有還的基本都是經濟案件處理,但是自己還是有好好去賺錢,有能力還是把錢還了。畢竟是把銀行錢用了。真的不會大事情!好好去面對,最主要自己要賺錢。然後有能力在找銀行談分期。

  • 3 # 法律微言

    趕緊還錢!趕緊還錢!趕緊還錢!

    沒有別的辦法!

    其一,所謂信用卡詐騙行為有四種,你這種情況有可能涉嫌其中的惡意透支。

    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

    所謂惡意透支就是指,信用卡的持有人,以非法佔有的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非法佔有目的是法律語言,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不想還錢了。

    所以,站在警察的角度看一下你的行為:

    1.咦?這小夥辦了8張信用卡,有點多啊?

    2.8張信用卡肆意揮霍,竟然透支了39萬?有點可疑?

    3.過了幾天,銀行過來報案,說這個小夥,怎麼催收都不還錢,而且已經超過三個月了,符合標準了。

    要知道,銀行那在給你辦理信用卡的時候,把你的家底查了個底朝天,對你的瞭解,比你親媽多。

    所以,可能警察一拍板,你就成了嫌疑犯,被抓了。

    但是!我估計你也不敢冒這個風險,所以,最為明智的處理方式,趕緊還錢!趕緊還錢!趕緊還錢!

    這是保證你遠離牢獄之災的根本,欠債還錢,也是天經地義的事。趕緊想辦法還錢!

  • 4 # 莫吝金錢

    不當使用信用卡可能會引起犯罪——信用卡詐騙罪!

    不當使用信用卡的方式基本分為以下四種:

    用假的身份證騙領信用卡;使用已經作廢的信用卡;不經他人允許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使用信用卡。

    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信用卡負債本金達到5萬元以上

    二、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還沒有還

    三、有拉黑銀行催收電話躲避催收、明知道自己沒有償還能力還惡意刷卡、轉移自己的相關資產、使用信用卡的資金進行犯罪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行為

    如果你的信用卡負債已經很高了,那麼給你以下幾點建議:

    1、如果因為自己的工作、生活突發狀況,導致透支的信用卡還不上錢的時候,一定要做好規劃和安排,可以採取分期還款的方式進行。雖然要另外承擔不小的還款利息,但是還款壓力會減輕很多,也不會影響自己的徵信。

    3、如果你的情況比以上三種都慘,那麼也不要破罐破摔,輕易放棄,要和銀行主動溝通說明情況。展現出自己強烈的還款意願,可以採取每個月都有所償還的方式,讓銀行能有所諒解。當然,我們這裡所說的諒解並不是減少你的還款金額,也不是說沒有任何影響,而是儘可能不讓自己背上犯罪的罪名。

  • 5 # 睡夢心經

    從公安日常的工作角度來看:需要明確幾個問題

    1、派出所叫你去,通常的情況是核實你的信用卡欠款情況,屬於案件的初查階段,一般不會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如果派出所已經立案偵查的話,很有可能就會對你採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

    2、八個信用卡,欠款不代表八張信用卡所屬的銀行都想公安機關報了案。

    3、八個信用卡,39萬的欠款還要看逾期的時間有多長。

    4、還有一個重要的常識,一般人們會認為信用卡詐騙的案件是經偵部門辦理的案件,派出所無權管轄,這是錯誤的,派出所也是公安機關,是可以管轄權,千萬不可以不重視,被誤導了,即使派出所不管轄,發現有涉嫌犯罪的,也可以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比如經偵部門,你還是會被公安機關立案採取強制措施直至判刑的。

    5、欠錢肯定是要還的,千萬不要以為沒事。即使現在沒有錢,也要想辦法,積極地配合,想辦法先換一部分,才是正確的道路。以免牢獄之災。

  • 6 # MR瑞

    按照我接觸的所有關於信用卡欠款,需要出動派出所抓人的情況,只屬於信用卡惡意脫脂額度較大,現在法律規定是超過5萬,欠款人長期拖欠,在經過銀行三次催收仍不歸還,欠債人通過採用失聯,推諉,逃避的方式拒絕還款的情況,這種情況如果銀行直接向法院報案起訴,法院可以直接排經偵或者委託派出所進行抓人。而派出所如果要抓人,肯定不會直接通知持卡人。

    所以如果是讓直接去派出所應該是屬於以下集中情況。

    1、催收的一種嚇唬手段

    如果持卡人長期拖欠信用卡卡債,銀行會將催收直接委託給催收方,如果催收也是一直催收無果。那麼就會採取一些嚇唬的手段,比如說已經向派出所報案,讓持卡人直接去派出所配合調查,更甚者還直接說要被拘留,讓準備點錢帶上。其實這些都是催收手段,持卡人完全可以不管。想辦法及時還款即可。

    2、如果長期失聯,銀行催收部門可能會委託派出所進行找人

    這種情況就發生在比如持卡人拖欠了卡債後,長期失聯,銀行找不到人,可能就會聯絡持卡人戶籍地派出所,讓派出所協助查詢,派出所會通過一些偵查手段找到持卡人,或者說直接通知持卡人家裡人,讓持卡人去派出所配合調查。當然這種情況原則上也不會被派出所直接抓人,到派出所直接和銀行的催收人員溝通協商即可。原則上派出所也就是隻是扮演一個協調處理的角色。

    當然,說一千道一萬,目前而言,我見到的所有信用卡欠債的案例中。如果真的只是欠債一兩萬的情況,可能會被銀行直接納入呆帳或者壞賬。持卡人願意還就還,不還隱含也不會強制要求你還。只是這樣會給個人徵信記錄帶來終身傷害。

    其次,信用卡如果欠款額度過大,原則上銀行都不會直接納入壞賬,會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強制執行。當然銀行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同意持卡人靈活還款,最終將欠款還清。

    當然,如果性質比較惡劣,比如總體拖欠數額非常巨大,幾十上百萬這種情況。如果持卡人長期逃避,推諉,拒絕一切形式的還款,這其中包括主動同銀行協商,給銀行一個還款方案,銀行也會採用殺一儆百的方式,直接進行刑事訴訟,這種情況很可能就會承擔刑事責任,甚至會被判直接坐牢。而且對你的債務保留終身追償的權利。

    最後,在這裡也要告訴信用卡逾期了的朋友,可能銀行的催收過於激烈,讓你的精神會承擔很大的壓力。但是絕對不能玩長期失聯的情況。銀行其實最終目的也是為了收回欠款,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將你起訴至法院,甚至讓你坐牢。所以如果真的是因為出現了特殊情況,無力還款,建議還是保持足夠的勇氣,直面債務,接受銀行的催收,等待銀行最終同意你協商還款。

  • 7 # 協誠債小小

    協誠,一切為了持卡人

    首先,對於大部分欠款人來說,拖欠信用卡還不上的,都是經歷了生意失敗,本人或者家人重大疾病等等突然變故而造成的,很少有因個人過度揮霍,純惡意拖欠的。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欠款人在經歷了銀行客服,催收人員,哪怕是到了公安部門,還款也是很難,因為確實是生活壓力所迫。

    所以,在接到經偵或者派出所的傳喚後,第一時間能做的就是全力配合,按照警察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一般都是某分局或者某某派出所)

    同時,不要因為對方是警察就自亂了陣腳,一定要弄明白以下幾點。

    一,對方的身份是否真實。現在有很多催收公司會有個別的催收人員冒充公檢法進行施壓,雖是極個別現象,但是一定要提防。這時我們可以直接114致電所要去的分局或派出所,查詢警察資訊(在給你打電話的時候,警察都會告訴你他是哪裡,什麼什麼警官)。

    二,一定要弄明白,自身信用卡欠款是否立案。這一點是最最關鍵的,可能有些人一頭霧水,不知道立沒立案。我們可以等到了地方可以直接詢問警察或者直接要立案告知書。

    這時,如果警察直接出事了立案告知書,那麼就是最壞的結果了。一旦立案,那麼就證明你信用卡詐騙的罪名幾乎扣實了。在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分三步,受,立,破。那麼立案就是經過警察取證,初步認為罪名成立的情況下才立案的。

    1:想盡一切辦法,找親戚朋友,湊夠足夠的本金,自己主動打電話銀行協商看能不能減免逾期期間所產生的利息和違約金,然後一次性還清。

  • 8 # 且把雜談換酒錢

    1.現實狀況說明

    情景還原:

    ①緣由:今天上午十一點半那樣子,我接到一個座機電話,對方表示是岱廟派出所。我當時有點發楞,派出所咋跟我打電話呢?通話中瞭解到,我所欠款的一個司機到派出所報案說我拖欠運費。此事屬實,我確實欠這個司機三筆運費共計12800元整。然後我就向來電的警官表示情況屬實,確實欠司機運費。派出所表示,需要我到派出所去當面處理一下,並告知派出所的地址。我一查地圖,還挺有點遠,地鐵加公交得三個多小時。稍顯猶豫,我跟警官解釋離得有點遠,電話裡說行不?警官表示:你涉嫌詐騙,必須來現場處理...臥槽,詐騙,這,這是犯罪啊...真嚇到了,說實話,確實是嚇到了,忙不迭的收拾一下趕過去...

    ②實際情況:我在2015年10月到2019年4月做了點小生意,個體經營,行業內叫做資訊部。通俗點說就是物流中介。承接客戶運輸需求,找到司機執行運輸任務,賺取中間差價,業內俗稱資訊費。現在常見的經營模式是我們從甲方接到合同,然後尋找運力承擔運輸任務。甲方結算給我們,我們再結算給司機。2016年底遭遇客戶欺騙和合作夥伴的構陷,虧損慘重,身負鉅債。然後就開始了靠業務流水填坑的日子。2019年以來,生意慘淡,流水斷了,業務無以為繼。欠下若干司機十二萬多的運費(其他親戚朋友的不在此數)。拖欠時間呢也確實比較長了,最遠的都有大半年了(2018年雙十一的業務),自欠債之日起,每天呢電話也沒斷過,要賬的天天都有。電話也接,微信也回,人也沒跑,困難也解釋說明了,好話也是不斷地說尋求諒解緩限。不過現實問題是,好話說再多頂不上錢管用。因此今天有兩個司機到派出所報案了(這應該叫報案吧)。

    ③解決方案:現場與兩位司機寫下了欠條約定了時間償付,其實本來也就沒打算賴賬。只是之前從未見過面,今天算是第一次見面,寫了白紙黑字的條子。條子上寫的是大概每月還5000左右,分四個月償還完畢兩個司機共計近兩萬的運費。寫條子的背景是我找了一個多月的工作,目前有份工作談的不錯,月薪有個萬把塊,只能掙了工資一點點還。其實這話在之前的電話溝通中已經說過,但是人家不信我。為什麼呢,因為我總是努力的給個時間,但是收入實在菲薄沒有按時償付。債務表格早就整理出來了,欠別人一分一毫都記錄在冊,一筆也沒想過賴掉。派出所的負責民警對我進行了一番現場教育。說實話,算是開了眼界了,法律我確實懂得不多,今天算是上了一堂普法課。但是我感覺很操蛋,因為他告訴我我這行為是詐騙。原因是什麼?是我結算到了需求方的運費而沒有付給司機,這個就叫詐騙,而且就現在所有數額加起來按詐騙標準定刑的話,那就是5年以上了。今天之所以能夠協商,是因為債主接受了我寫下的欠條,所以可以放我走。如果債主不接受的話,我今天就不用走了的。而且,如果我今天要是沒有到場的話,就直接上網通緝了...臥槽,嚇我一身汗...

    ④問題來了:

    什麼是詐騙?

    我這種情況算不算詐騙?

    是不是網上通緝一個派出所就能決定,是不是髮網上通緝很隨意?

    你說我詐騙是因為我結到了運費沒有付給司機,那麼我請問,這活兒是我接下的,司機從我手裡接活兒,那跟甲方有什麼關係?

    如果說跟甲方有關係,那麼倘若甲方不給我結賬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給司機結賬?

    從隸屬關係上來說,我跟司機才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為什麼司機可以跨過我以甲方的行為來判定我的行為屬性?

    如果是這樣,那麼我是不是可以理解,如果甲方不給我錢的情況下,我是不是就不用付給司機?

    再請問,司機打電話發訊息都找得到我,我的辦公地址他們也知道,如果我真想詐騙,我是不是該把手機號碼換了,人跑路去?

    如果我詐騙,我是不是今天就不會過去派出所自投羅網,是不是就該躲起來了?

    以上,都是我自己的疑問,這裡期盼有沒有懂法律的讀者看到這篇文章,給我普一下法,指點一下...我真不是詐騙,實在是倒閉了生活都難以為繼,暫時無力償還。而且債主的電話微信什麼的我也都接都回,情況也說明,並不是想要賴賬,只是暫時有困難。如果就這樣的情況就說我詐騙,是不是有點逼良為娼?

    2.心理餘震

    近日四川宜賓發生了地震,災區同胞們遭逢厄運,我深表同情。今天我經歷的這事兒,在我的心理留下的陰影,不亞於宜賓的同胞們。試想,我一個農村出身的孩子,讀了所普通的二本大學,31年的人生歷程中,除了小時候偷瓜摸棗外從來沒幹過違法亂紀的事兒。今天一個電話把我定性為詐騙,臥槽,我簡直是難以置信。中中國人歷來不喜歡跟官司扯上關係,說實話,如標題所言,今天是我31年人生以來除了辦身份證第一次進派出所...我真的很難接受。

    說實話,我並不是一個膽大包天的人,甚至有些膽小。我怕死,怕違法亂紀,怕國家公檢法機構。因為自始至終覺得,進派出所等公安機關就是犯了事,可是我真沒有做違法亂紀的事兒。我怕黑社會,我怕強人,即使在如今打黑除惡的大環境下,我也怕。因為我經歷過,被人威脅過。別人講一些駭人聽聞的事情或者經歷讓我心有餘悸。作為一個讀書人,我真的以為世界都是講文明的,所以聽聞那些毆打拘禁辱罵威脅等事情真的讓我心驚肉跳。說實話,兩年前那場鉅虧,有很大原因就是,我以為老實忠厚真誠可靠的老大哥,居然有混黑社會的經歷,甚至引以為傲,欣欣然以刁民自居...嚇得我不敢反對不敢有異議,任由其宰割...

    我是一個讀書人,我也接受過儒家道德仁義的教育,31年來,我也一直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但是我真的很心痛,而且心中充滿了仇恨,真的,無以排遣...

    說句難聽話,今天要是真的被留下了,直說吧,被關起來了,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也不知道未來的人生該怎樣度過...

    3.前路漫漫

    快兩個月沒收入了,生活過的很艱難。現在有份工作即將談定,可預見的天把兩天應該就能上崗。這是唯一的指望,也是遙遠的指望。為什麼呢,一個月萬把塊,我就是不吃不喝,得多少年才能還完這幾十萬的債務...

    生活艱難倒是其次,更艱難的是心理的煎熬,比如,你是詐騙犯...比如,每天無法回答的催債電話...比如,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實現的人生夢想...

    4.冤各有頭債各有主

    如果說,今天所面臨的境遇,是我應該承受的,因為我欠別人錢。那麼,坑騙我的罪魁禍首,是不是也應該承擔責任?甚至,我的債主把我罵一頓,打一頓,送進監獄等等,我都無話可說,因為這是我的責任,我欠別人錢,我該...

    萬事是否都應該有個因果?法律,道德,總不能只來欺負遵紀守法、恪守道德的人吧?

    我無權無勢無錢,所以我被逼債,所以我被告到派出所。

    坑害我的人、客戶,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因為他們是法外之徒,我鬥不過,所以我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

    這是不是新社會,這是不是法治社會,難道現實只欺負老實人嗎?

    千萬不要,我也不敢,把心中的那尊佛推倒放出惡魔...

    我已經交不起保險費了,沒有後路了

    我爹媽還在,還沒給他們養老送終

    我的夢想還沒實現,我不甘心

    我熟讀聖賢之書,還想著立身行事

    真的不敢,推倒心中那尊佛,怕惡魔出世難以控制....

  • 9 # 律師觀天下

    通知你去派出所,說明銀行已經報案,如果案件事實清楚,可能會對你採取強制措施。在經過銀行的多次催收,仍然拒絕還款,銀行是可以報警,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的。

    據《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麼什麼情況屬於“惡意透支”?具體的“數額”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按照法律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

    而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 “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 “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信用卡欠了五萬元以上,並且經過髮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之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就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後提醒!被法院審理判刑後,即使坐牢!錢也是還的!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所以不要把銀行的“起訴”警告不當回事,最好與銀行好好協商,把錢慢慢給還了,

  • 10 # 湯圓寶寶臉很圓

    去不去都一樣該抓不去也會找你的!

    信用卡不還後果:

    1、會在個人徵信系統裡面記錄你的不良還款記錄,將來會影響到你在銀行辦理其他業務,例如貸款。

    2、拖欠一直不還會一直產生利息和滯納金,而且銀行如果認為你屬於惡意拖欠的話,會以信用卡欺詐的名義起訴的,信用卡欺詐屬於經濟犯罪。

    這類案件屬於經偵大隊管,主要是擔心當事人逃跑才讓派出所事先控制。 所以你不去他也會找你

    現在是法制社會,除非公安局立案不然不會隨便抓人的。但如果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是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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