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孤塵的文字夢
-
2 # L莉652
喜歡和愛
喜歡是一種很自然的感覺,可以表達出來的,而愛是深沉的,藏在內心深處。
喜歡是可以給很多個人的,而愛是隻給一個人。
當你看到一個人不錯,喜歡上了這一個人,只是僅僅的喜歡,不會當做唯一喜歡的一個。可能當你看到其他的比較好的,又會喜歡上了別人。而愛上一個人,你會覺得她是最好的,只想和她呆一起,她是你有唯一,眼裡只有她一個。
喜歡是心動而已,而愛會心痛。
喜歡是覺得第一眼看上去就喜歡了,只是對她有外表的喜歡。喜歡一個人,也可能是喜歡她的個性或生活的態度。而愛是內心的愛,會去了解她的內心的喜怒哀樂,關注她、心疼她,想保護她。
喜歡是單純的喜歡,而愛是責任。
喜歡一個人,兩個喜歡的人在一起,一起做著開心的事,都是最開心的,不考慮其他......。而愛一個人,是想要給她更好更幸福的生活努力拼博,和她一起想象未來,給她承諾。
喜歡是有理由的,而愛因為愛
喜歡一個人會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喜歡她的:美麗動人的外表,聰明與智慧、活潑可愛、善良等。
而愛一個人,她的缺點與優點,你都會喜歡,喜歡她的一切,包容她,只要是她都會愛。
餘生很貴,不能浪費,希望我們都能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攜手共創美好,收穫甜美的愛情,度過最美的餘生!
在我的理解能力中,喜歡是愛的基礎,愛是由喜歡昇華成愛情、親情的一種表達方式。也就是說喜歡可以是多方面的表達方式,而愛就特指愛情與親情的表達方式。
下面我來詳細分析下喜歡和愛的區別。
何為喜歡?喜歡是一種由內向外的,非迫切需要的,在維持自身生存之外的得到與佔有。更多的是得到情感上的滿足。
喜歡一個人或者某件事情的時候,多數與自身有著一定的相似性或者互補性。
相似性包括:
1.信念、價值觀及人格特徵的相似。
2.吸引力的相似。
3.社會地位的相似。
4.年齡的相似。
實際的相似性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雙方感知到的相似性。
互補性包括:
1.需要的互補。
2.社會角色的互補。
3.人格某些特徵的互補,如內向與外向。
當雙方的需要、角色及人格特徵呈互補關係時,所產生的吸引力是很強的。
還有一些其他影響喜歡的因素,諸如:一個人的外貌,一個人的性格等等。
喜歡可以是短暫性的,瞬時性的,這一分我是喜歡的,下一分或許就會因為一件事立馬變得不喜歡了。所以遇到以上因素就容易生髮這種喜歡的情緒傾向,但是不會有主觀預期與過多的心理滋生,隨境而生,移境而滅。
簡單的例子:你是一個愛好健身運動的男孩,在大家上看到一個長相頗好的少女,你會產生一種喜歡的情愫,但是轉頭她開始喝起奶茶吃起炸雞來了。這樣的情況下你說不定一下就會將剛產生的喜歡情愫拋之腦後。因為她與你沒有相似之處,甚至也不能互補。
何為愛?對於愛,不能有太狹窄的定義。對於相愛的人,可能一句問候,一杯熱水,一件小事都能定義為愛,而對於不想愛的人,你做出再大的舉動,在他眼裡可能都算不上愛。
也就是說,愛應該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
愛應該是雙向互動的,伴隨著能量交換。愛的狀態,因為入心牽情,容易引發人的心理滋生滋長痴迷痴狂,常常帶來人無法自制的身心綜合失神症,也可以造就高尚的美好品質並帶來深沉的快樂幸福。
簡單的例子:前些年,一個叫楊麗娟的女粉絲瘋狂追星劉德華,稱自己是最愛劉德華的女人,而劉德華早已成家育子,所以根本就不可能與之有任何結果,這種單方面的愛並不能叫做愛,只能說是一種迷戀般的喜歡。
綜上所述:喜歡和愛的區別:愛一定包含喜歡,喜歡不一定涵蓋愛。愛,更多的是帶有預期的能量交換的情感關係,喜歡更多的是感受產生的單向喜歡情緒心理。
不過要強調的是,從本質上而言,人們常說的愛,都還只是一種凡人的狹隘的欲樂有求之愛,其實人還可以昇華到更高的無私大美之愛,比如佛陀的慈悲之愛,耶穌的博施之愛。